請了律師,可他總是等著我找他,案情什麼進展,怎麼做,一點也不主動,都是這樣嗎?

風從窗前飄過


趕上掃黑除惡律師的生意火了,有些人可能一輩子也就犯一次事,第一次和律師打交道,只有被坑的份。本人親身經歷,老公因為被多年前的一個打架事件牽聯,事情不大對方是輕傷,但特殊時期怕拔高定性。就找了當地最好的律師,頭銜挺多資厲也老,也收了不少錢,結果是讓他去看守所去見一下當事人都要求他,打電話也幾乎不接,因為是異地,去一趟也麻煩,都要提前約好,結果好多次我們一路奔波,到了地方見不到他人。錢沒少花弄得我們像個孫子似的、還不能發火,因為還在偵查階段,後期開庭還要用到他。為啥頭條裡經驗豐富道德高尚的律師生活中我沒有見過 ,找個好律師咋就這麼難。一個不負責任的律師,無疑是讓本來就多災多難的家庭雪上加霜。


我愛2777


我親身經歷的一個案子,我請的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佟偉大律師,我的案子是交通肇事和保險詐騙案子,這兩個案子所有的證據和程序全部都不合法,根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規定,非法證據是沒有證據資格的,根本就無需去考證它的證明力問題,佟偉律師收了我20萬的高昂費用並花去我10萬元的路費後,在法庭上既不提程序不合法的問題,也不提非法證據排除請求,一個勁的和法官討論非法證據的證明力問題,就這樣,我被法官和律師合夥陰了,在所有證據和程序全部都不合法的情況下,被判犯交通肇事和保險詐騙兩項罪。


用戶9058902461110


作為執業律師,談一下自己的感悟,以供參考!

第一,你要確定你找的是律師。

有很多當事人會遇到這種情況,委託的是律師,但是案件判決之後,發現上面填寫的是某某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你要知道,法律工作者可不是律師,委託律師一定要去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有關信息可以到12348中國法網進行核實,以免上當受騙!有多少人藉著律師之名行騙,最後都是律師背鍋了!

其次,委託律師之後,溝通次數沒有標準。本人代理的案件,有的案件前後可能溝通兩三次即可,有的案件案情比較複雜或者涉及舉證、調取證據、鑑定、評估等程序,溝通次數會多一些。同時,案件審理進度也會受到審判機關、公訴機關時間安排的影響,因此,當事人與律師需要保持溝通。但是,律師與當事人主動溝通也好、當事人主動聯繫律師也罷,對案件有幫助即可,無需區分。

第三,當事人與律師之間要存在基本的信任與尊重。

有的當事人存在一種認識誤區,以為自己的律師會存在“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情況,擔心自己的律師被收買。顧慮可以有,但是信任不可丟失。以本人為例,如果涉及案件條件,本人與對方溝通案件調解方案,肯定會提前跟當事人溝通,必要時當事人本人必須在場。如果當事人不能到場,有關溝通經過也會第一時間徵求當事人意見並將結果轉達當事人。涉及錢款交付問題,原則上本人從不經手,如果經手會向當事人提供往來明細,並及時轉交當事人,以免出現誤會帶來執業風險。

追名逐利人之常情,道德法紀不可違背。

趨利避害人性使然,職責擔當不可捨棄!





柳基偉律師


律師接受委託後,與當事人的溝通與交流頻率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而定的。

通常來說,如果案件情況清晰、證據材料齊全,就等著開庭審理,那麼與當事人的交流就會很少。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材料需要收集補充,且需要當事人配合的,律師自然就會主動與當事人聯繫和溝通了。

律師接受委託後,並不是必須事事向當事人彙報,是視需要而與當事人聯繫溝通,一般來說,律師對當事人負責也就相當於是對自己的飯碗負責,當事人大可不必計較律師對自己的態度,更沒有必要像僱主對僱傭人員一樣擺老闆身架。當事人如果有什麼疑慮或不放心,可以主動電話聯繫或預約後面談。


不糊塗時塗糊不


我請的律師也是這樣,什麼事情也不主動,也不著急,懶性十足,不想看案卷,不想寫材料,不想去調查,就等著開庭之日,上去隨便講上一通辯護詞即算完成任務,律師工作就算完成,拜拜而去。好的律師,負責任的律師不多啊!


大地滋潤


有兩種可能:一是已萬事俱備,但還沒到開庭等節點時間,暫時沒必要與當事人聯繫;二是這個律師可能不靠譜。

第一種情況,比如律師在接待當事人時,已經就案件情況進行了充分溝通(包括風險),當事人也提交了充分的證據,並且案件本身也不復雜。

這種情況下,與當事人基本也沒什麼可溝通的了,而且幾乎勝券在握(當然最終要取決於判決)。剩下的工作,律師來完成即可,然後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

第二種情況,律師可能責任心不夠,工作不盡心,以為開庭時出下庭,就完成任務了。其實,無論案件本身如何,都是應當與當事人進行充分溝通的。

不負責任的律師雖屬少數,但對當事人權益影響很大,可謂害群之馬。



風雲26610126


大部分律師還是挺有職業道德的,但是的確有道德淪喪一心為錢的律師,前段朋友有個案子,找了個陽穀的徐律師,這個律師簡直人渣,光為了錢,應該行使律師權利以及積極給委託方想辦法解決問題,結果敷衍了事的去開庭,一點沒有準備,應該盡心盡力的也沒有盡到,結果可想而知。


嫵丹


首先,律師要對口,看律師擅長那方面的案件,律師資格沒問題,研究案件,調整好主攻方向,根據證據,判例,法官,外部因素,總體評估,做到心裡有數,定一些溝通的協議,或者差不多吧,


亮劍之維權


法官斷案是法律條文,重證據,律師是找證據,任何不找證據的律師,活著找不著證據的律師,毫無辦法,只能另請高明,換一家試試吧!


雲捲雲舒140259889


我請的律師也是,你問下他愛理不理,更有會說你的不是,很多人說律師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我怕我是遇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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