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大為澄清:詆譭朱之文都是綜藝頻道逼我拍的

2月15日,蔣大為在一個叫《國風浩蕩》的節目裡大放厥詞歧視農民貶低農民歌手,遭到了網友的激烈抨擊。蔣大為坐不住了,出來向媒體澄清:詆譭朱之文並非個人意願,都是綜藝頻道逼我拍的!

蔣大為澄清:詆譭朱之文都是綜藝頻道逼我拍的


當下,出事兒之後都時興狡辯和甩鍋。蔣大為歧視農民貶低農民歌手後見勢不妙,他用幾張A4紙,將鍋甩給《國風浩蕩》欄目組,說那一番話是被”逼迫”說的。 看簡介,這是一個高大上的節目,普及知識,推廣中華文化,充滿正能量。即便蔣大為手拿A4紙寫的照片是真實存在,那這話也是經不起推敲。充其量說主持人知道你對農民歌手朱之文不滿,在交流和訪談中有誘導性語言,讓他說者無心,播出去拍大腿後悔,知道自己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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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輿論火力集中攻擊蔣大為的時候,欄目組一言不發。這讓蔣大為惱羞成怒,趕緊向節目組推責任,說是該節目組逼迫他說的。這一看蔣先生說的不如唱的有力量,您是大明星,他們是小媒體,您是上帝,他們怎麼敢逼迫您?這媒體又不是黑社會開的。再說就是真逼迫您,您也應該報警啊,阻止他們播放。或許還有一種可能,他們是用錢來“逼迫”您的,必須談這個主題或者表達這個意思,給您多少錢。當然,從社會效應來講,節目組也有責任,對蔣大為這種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言辭應該不予播出。但話說回來了,如果蔣大為提出的“逼迫”沒有證據或者根本不存在,還有誹謗的法律責任。


蔣大為稱被“逼迫”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3年,他就捲入了與女子姚曼的鉅額借款糾紛。姚曼自稱曾是蔣大為經紀人,蔣欠了她90萬拖著不還,雙方反目後姚曼上門逼債,蔣大為報警稱遭欺詐,90萬的借據是在被姚曼逼迫的情況寫的。後又被姚曼網上追債及起訴追債。此事最終有了結論,公安機關將姚曼及其同夥王某抓獲,北京市一中院經不公開審理後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姚曼有期徒刑5年。不知道蔣大為這次被綜藝頻道“逼迫”能否討出說法,我們密切關注事情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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