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老员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无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东哥277066062


1.应当订立而没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但应当在应当订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因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保护。

2.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单位单方解除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才有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N指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刚刚满11年则计11个月,如果超出11年不到11年6个月的,则计11.5个月,如果超出11.6年的,计12个月。1指替代通知金,即你的劳动合同解除前一个问题的工资。


守护灯塔心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曾经经历过,所以把我的经历告诉你。
首先,你在公司工作了11年的老员工,按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该跟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点公司已违法,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用于必要时证明自己已连续工作11年。
其次,按劳动法规定,非员工个人主动(未刑事犯罪或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N+1薪资,N是工作年数,1是代通知金。所以应该赔付你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是5000元,那赔付5000*12=60000。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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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阿万


第一,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一定有得赔偿,比如你已签了固定期劳动合同,此时你已同意签订固定期的合同,双方合意达成的,又比如你从来都没签过,超过一年未签,视为双方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拟定的。

第二,解除合同也看情况。公司解除的,是什么理由?合法解除又分两种。一种是一毛不给,一种是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解除的,是个人原因没有补偿,还是劳动合同法38条的理由,有经济补偿。

由于不清楚你的解除理由,只能回复到此。我是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兼职仲裁员。


晋科律师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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