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的保險思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的保險思考


注:2月12日,保險業界知名學者、原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裁王和撰文指出,經初步研究顯示,本次疫情可能導致的社會經濟損失高達數萬億,保險成為社會關注的聚焦點,並思考了保險如何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本文轉自王和空間,作者王和。


2019年歲末,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整個中國,乃至世界陷入了一種猝不及防的“應急狀態”。我國保險業面對疫情,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專業精神,積極響應,迅速行動,不僅短短的幾天時間就捐款捐物2億多元,更是為一線的醫務工作者、武警官兵、政府人員和媒體記者提供了超過萬億元保障的專項保險,同時,保險行業在第一時間推出了許多特別舉措,包括取消理賠醫院和等待期限制,開展醫療費用預付和墊付,開設“無接觸”理賠綠色通道等。隨著疫情的發展,疫情對社會和經濟產生的損失和影響問題,逐漸引起各界的高度關注,初步的研究顯示,本次疫情可能導致的社會經濟損失高達數萬億,於是,社會也將目光聚焦到了保險,思考保險如何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保險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


從公共風險管理的視角看,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屬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通常可以分為應急管理和風險管理兩個部分,前者的關鍵詞是“應急”,是一個相對具體和階段性的概念,是指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後者的關鍵詞是“管理”,是一個相對系統、全面和長期的概念,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公共衛生事件,如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穩定社會秩序和經濟活動,而採取的一系列制度和能力建設活動。


從風險管理的視角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風險管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事前、事中和事後

。保險作為現代社會風險管理的制度安排,通常可以提供全過程和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服務,但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言,按照三個階段的劃分,事前階段,通常屬於公共衛生管理職能部門的工作範疇,就傳染病而言,我國《傳染病防治法》就明確了相關職責與分工。事中階段,通常屬於應急管理範疇,按照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主要是由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事後階段,主要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社會和經濟,包括企業和家庭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即後果影響。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過程中,保險行業應當有所側重,更多地將工作重點聚焦在“事後階段”,即解決社會、經濟、企業和家庭的補償、穩定和持續問題,尤其是“可持續發展”問題。


保險與可持續發展


在2012年國際保險學會48屆年會上,“保險與可持續發展”成為了重要議題,國際保險學會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佈了《保險業促進可持續發展原則》,將“可持續發展”作為保險業發展的重要任務,提出保險是一個可加強全社會可持續發展意識和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強有力的中介。聯合國也期待與保險業開展更多的合作,以促進整個社會對可持續發展的認同,並對相關決策者和產業界積極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施加影響。因此,在保險服務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風險管理過程中,應當將“可持續發展”作為核心訴求、工作重點和基本原則,推動保險理論、模式、技術和服務的創新。從社會管理的視角看,保險服務可持續發展,可以分為三類主體,包括政府、企業和家庭。


就政府而言,分為穩定財政預算和穩定經濟與社會發展兩個方面,前者是從政府穩定財政預算的需求出發,通過安排相關保險,轉移可能產生的“預算外開支”。如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就通過“農房保險”、“自然災害公共責任保險”和“政府扶貧救助保險”的方式,解決了因各種災害可能產生的轉移、救助和災後重建的財政壓力。面向未來,在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嘗試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公共責任保險”,解決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能產生的財政壓力,平滑財政預算。後者是從穩定經濟與社會的角度出發,通過宣傳教育和政策引導,圍繞可持續發展問題,強化全社會的風險意識,解決供給和需求的制度和能力建設,尤其是要引導保險業,高度關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產品和服務創新,增加有效供給,提升服務社會和經濟的能力。


就企業而言,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從宏觀層面看,主要是強調並推廣“商業可持續計劃(BCP)”,亦稱“業務連續性”,是指通過全面的流程管理,識別威脅企業的潛在影響,提供可以增強業務復原能力和有效反應能力的框架,強化企業管理的韌性,保護企業關鍵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機構的聲譽、品牌和價值創造活動。同時,將保險作為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全面融入商業可持續計劃。從微觀層面看,可持續保險主要是指營業中斷保險(利潤損失保險)和取消保險。傳統財產保險主要是針對因各種風險導致的企業財產直接損失,但並不包括企業在損失恢復期間,可能面臨的因營業中斷導致的間接損失,營業中斷保險則是針對這類間接損失的。取消保險主要是針對旅遊相關行業、大型賽事、大型活動的舉辦方因氣候、突發公共事件和各種意外事件導致營業減少和活動取消導致的損失。如今年春節各地廟會的舉辦方可能面臨的損失。再如在這次突發疫情中,中國太保就在第一時間處理近4萬件旅行取消保險。


就家庭而言,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從宏觀層面看,主要是強調並推廣“生活方式保護保險(LifestyleProtection)”,該保險承保被保險人由於意外事故、疾病、失能和非自願失業而不能工作,可能導致其生活方式,或生活水平改變的風險。從微觀層面看,主要是家庭成員的人身保險,尤其是健康保險,一方面是為可能產生的醫療費用提供保障,解決農民和低收入家庭的“因病返貧”問題。另一方面是為因家庭主要勞動力意外事故和疾病喪失工作能力,導致家庭收入減少,或中斷,降低生活水準,還可能導致還貸困難。


保險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風險管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的保險思考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2003年的SARS,還是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乃至許多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中,保險能夠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與作為現代社會風險管理制度的社會要求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同時,在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國家層面提出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更明確了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險無疑是社會治理,特別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保險也是一種市場制度安排,因此,面向未來,保險應當在我國的公共安全治理,也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此,提出建議如下:


01

保險業應將“可持續發展”作為服務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供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更加全面、專業和系統的產品和服務。在此基礎上,高度關注可能影響可持續發展的新型風險,也包括各類新型傳染性疾病風險,將其納入“可保風險”範疇,同時,強化產業鏈思維,將“供應商”和“主要客戶”納入保障範圍,減少風險的傳染

。從風險識別和風險量化兩個角度入手,破解經營管理的難題,解決保險責任與費率確定的理論和技術基礎,為科學經營夯實基礎,提供支持和保障。


02

保險業應從全面服務高質量發展出發,將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可能對家庭經濟穩定和企業持續發展的負面影響作為管理的重點,一方面是將“各類法定傳染病”作為承保風險,將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作為重點產品加以推廣;另一方面是圍繞與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風險高度相關的行業和企業作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發和完善產品、技術和服務體系。同時,針對產業的鏈化和金融化發展趨勢,強化相關利益方之間的制衡與約束機制。


03

保險業應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尤其是健康保險產品體系,將各類傳染病以及相關各類風險規範化地納入保險範疇,解決好科學定價問題。如泰康人壽設立了“公共衛生及流行病防治基金”,開展相關基礎領域的研究。同時,要進一步整合行業的力量,加強與醫療和衛生科研機構合作,開展疾病,特別是新型傳染病風險識別和管理的研究。此外,可借鑑國外“生活方式保護保險”的推廣模式,與銀行的個人信貸產品結合,由銀行在開展相關業務的過程中,要求借款人辦理,以解決貸款人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和失業導致無力償還貸款的風險,也可以有效化解家庭可能面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產生的負面影響。


04

保險業應將企業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管理服務的重點,全面改造和完善產品、技術和服務體系,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首先,要突破傳統的理論和技術框架,開發專門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的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產品。其次,要針對生產性和服務性企業,分門別類地開發產品。生產性企業,要特別關注營業中斷和合同(訂單)風險。服務性企業,要特別關注賓館、餐飲、娛樂、交通、旅行社、零售企業、金融企業、小型企業等,建立相應的技術和服務規範體系,為科學經營和風險管理服務奠定基礎。第三,銀行可以將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作為服務性企業融資的基本條件,強化信貸風險管理,促進服務性企業的金融供給。第四,無論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是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均涉及大量專門技術,特別是營業中斷保險,不僅需要相關的保險知識,還需要企業經營和管理會計知識,因此,需要相應的技術儲備和專門人才培養。


05

保險業應“舉一反三”,認真總結和反思農業養殖保險中各類疫情保險出現的問題,特別是要結合2019年的“非洲豬瘟”事件,從保險責任到賠償範圍,從技術標準到損失確定,尤其是要關注在“撲殺”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問題,如“無害化處理”等。同時,配合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將動物防疫納入養殖保險的防災防損範疇,積極發揮風險管理的專業技術、能力和作用。從更好地服務社會的角度出發,進一步完善產品、技術和服務體系,在構建公共衛生風險治理體系,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06

保險業應結合車險綜合改革,提供更加科學的定價體系,如利用車聯網技術開展“按里程付費”和“按行駛付費”的定價模式。一旦遇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於停駛的車輛就可以減少保費支出,繼而降低運輸企業的成本支出。即使在傳統汽車保險體系下,也可以通過“申報停駛”的方式,對運輸企業進行“停駛退費”,以減少這些企業因公共衛生事件導致生產中斷,可能產生的經營壓力。如人保財險啟動了疫情期間的車險保費“順延”政策,同時,監管部門也明確了湖北地區以及相關運輸和出租車行業的車險支持政策。


07

保險業應進一步加強橫向合作,發揮保險在公共安全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作用。2015年我國頒佈了國標《公共安全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要求》,同時,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的領域,政府相關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明確了相關企業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過程中的責任。保險業要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的合作,積極宣導保險的風險管理作用,借鑑“旅行社責任保險”模式,通過“統保”方式,提供更加全面和專業的保障與服務。


08

保險業應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中,也包括在事前和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事前的角度看,保險業可以通過開展業務,宣傳和普及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特別是應急管理的知識,樹立和增強企業和居民的公共風險防範意識,力求做到“應而不急”。從事中的角度看,近年來,保險業利用互聯網醫療技術,通過“保險+”模式,積極參與全社會的健康管理和疾病問診治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在這次“抗疫情”的過程中,一些保險機構就利用自身的“互聯網醫療平臺”,為廣大患者提供了“輕問診”服務,不僅提高了效率,還緩解了醫療資源緊張的矛盾,得到了客戶和社會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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