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疫情,若死刑犯感染病毒執行前還沒治好,司法程序會怎樣?

孤獨和獨自


通常情況下,死刑犯是先治病,後執行,攜帶傳染疾病的極刑犯,沒有相關法律支持帶病押赴刑場。


天秤之中國


按照法理來講,死刑犯已經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以即使感染了病毒,只要他沒有病死,仍然應該如期執行死刑。死刑犯並沒有保外就醫這樣的說法。也不存在某個死刑犯因為在執行死刑之前得了某一種病,就必須要中斷或者延遲這樣的死刑判決。

當然我們肯定是在死刑判決執行之前,儘可能的保證犯人的身體健康。病毒傳播到監獄之中,那麼肯定會有相關的人員,因為失職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那些並非死刑的人員,自然也會得到全力的救治。國家社會保護每一個公民包括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的。

從人情角度上來講,能夠被判處死刑的人已經罪大惡極。現在國內對抗疫情的醫療資源非常的有限。平均治癒一個病人,要花費國家20萬左右的資金。在有限的資金和有限的醫療資源的情況下,應該把這些資源讓給更加需要他的人。而不是浪費在一個將死之人身上。

從人道主義角度來講,如果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患病,肯定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給他進行一定的治療。但我個人不認為必須要非得治癒才執行死刑。難道一個死刑犯得了癌症就一定要治好了癌症,才給他執行死刑嗎?


外語那點事


關於這個問題,我特地諮詢了我做律師的朋友,她說還是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也就是說到了該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疫情並不能成為阻斷死刑執行。

不過我也看了相關新聞,就是說雖然監獄的犯人被感染了新冠肺炎,但是國家還是會對其進行救治,不會因為他們是犯人就不治療了。

但是治療歸治療,改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哪怕這個犯人沒有被治好,改走的司法程序會照走。



我這個律師朋友說一般以下這幾種情況可以不執行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這裡所說的“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

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裡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喬治麻咪


看著監獄的疫情,若死刑犯感染了新型肺炎疫情沒有治好,面對這種情況法律會採取什麼一樣的程序對待。

可以說看了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意思,我記得我跟司法部門的朋友吃飯的時候,我也問過類似於這樣的問題。我跟朋友們說,假設一個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在被執行死刑之前發現懷孕了,那他會怎麼樣?

懂法律的朋友跟我說,按照我國的刑法明文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也就是說女刑犯被。羈押開始一直到判刑這個期間內,只要發現犯人懷孕了就不能判處死刑,哪怕是已經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的最後一刻,發現犯人懷孕也要刀下留人,報請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而且這個女犯人一般就會改為無期徒刑了。

可是如果你只是,換上這新型肺炎的疾病,我想這可能也不影響你的事情,因為罪惡滔天必須要付出法律的代價。所以我說應該是不耽誤對死刑犯的行刑。


伊春美食美客


當前,監獄有了疫情,死刑犯染了病毒在最高法沒有核準前還會給他醫治的,在醫治期間最高法也不會下達核准指令,我認為我國是個文明古國司法程序會往後推(這是個人見解,不是為罪犯開脫罪責)。


風雲1239846619


該怎麼辦,[發怒][發怒][發怒]

就怎麼辦![贊][贊][贊]


文瀚第一


一是得病了,只要沒死,就得治,當然是基本減輕痛苦的維持治療而不是恢復健康的治療。二是這種情況下,死刑核准程序會加快,治療,保障,尤其是執行前死亡就會帶來很多問題,能快速執行的肯定會加快核准。


問問答


沒有那麼麻煩,死刑犯應該立即執行,已防感染其它人,十年的,五年的隔離執行,治不好自認倒黴,國家也能減輕負擔,以上是個人觀點,見諒。


孫悟空巧奪天工


沒治好就沒治好。沒犯罪的良民難道沒有死亡的?非得治好了才能槍斃?

還有記得讀書時,政治吧,裡面說過什麼是公民,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罪犯是被剝奪了一些權利的,死刑犯都是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沒收個人財產。


萬木叢中一片葉


死邢犯也是人,在死邢前一般相關部門都會盡量為其醫治直至康復或是行邢前一秒。中國的政策不會歧視任何人!當然罪犯和死囚也在此行列,沒有什麼可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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