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套路贷的定义,也讲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在意见出来之前,很多人担心:

自己借钱出去会不会被认为是套路贷?自己签订的高利贷合同会不会构成犯罪?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向分析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会属于套路贷?是否构成套路贷犯罪?

先说结论:国家保护合法范围内的民间借贷。即使是职业放贷人,只要没有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出借款项、收取利息,没有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则不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职业放贷人=“套路贷”人员吗?

“职业放贷人”是指:

从事高息放贷,即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2018年4月24日,台州中院出台《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意在认定职业放贷人后审判时加强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力度。

“套路贷”人员是指: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的相关人员。

因此,职业放贷人不等同于“套路贷”人员。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

一、放贷的目的不同

高利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谋取高额的利息;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谋取不当的财物。

、借款合同效力不同

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只不过约定的各种手续费、利息、违约金、中介费等等一切费用合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的部分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实际支付利息的,可就超不年利率36%的部分要求贷款人予以返还;

“套路贷”的合同由于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合同。

三、合同履行意愿不同

高利贷人员希望借款人可以积极履行合同,以此获取高额利息;

而“套路贷”人员不希望借款人履行合同,甚至故意制造违约,以此来谋取不当利益。

四、行为表现方式不同

高利贷主要是为了谋取高额利息而实施暴力或者非暴力的催债手段;

“套路贷”主要是巧立各种名目费用,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转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恶意转单垒高债务,最终通过暴力或者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方式索取债务。

五、催讨债务的合法性不同

高利贷催讨的债务,由于前期签订的合同合法,故催讨的是合法债务,特别是在催讨实际借款金额的情况下,法律上明确规定出借人在借款人违约后具有“催告”的权利;

“套路贷”由于签订的合同仅是为了掩盖其之后的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催讨的也就是不合法债务,而催讨的金额显然也肯定会远远高于实际的借款金额。

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套路贷都涉嫌哪些犯罪?

套路贷犯罪就是一系列犯罪的统称:

合同诈骗、敲诈勒索、抢劫:如果行为人诱使被害人签订借款、抵押、担保等协议,已经构成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根据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迫使被害人签订相关的协议,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使用了暴力的话,甚至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虚假诉讼、诈骗: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套路贷的实施人员,如果有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制造虚假证据等情形,然后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的,还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如果通过司法途径取得被害人财产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这种属于典型的三角诈骗。

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如果套路贷的实施人员,自己上门向债务人讨债的,还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在被害人家门口涂油漆。有一些讨债的人,强行进入被害人家中,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还有一些讨债人,直接就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此时,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

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职业放贷人、高利贷是否属于套路贷犯罪?

先来说一下职业放贷人,假设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即使人数较多,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构成犯罪。比如:A用自己的一千万合法资金进行放贷,分别借给了一百人,利息约定为年利率24%。在司法机关眼里,A就属于职业放贷人。如果A只是出借款项并没有非法催收等情节的,A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他对这一百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当然不会构成犯罪。

高利贷,使用自有的资金放高利贷,也不会必然导致犯罪。比如:B使用自己的500万元放贷,借给几十个借款人,约定利息均为年利率60%,B的行为明显属于高利贷,如果B没有非法催收的话,B也不构成犯罪,只不过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正常的民间放贷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没有符合前面所述的套路贷情形,就不属于套路贷。

注意一下,虽然职业放贷、高利贷并不会被认定为套路贷,但套路贷涉及的犯罪,职业放贷、高利贷仍然可能会触犯,例如暴力催收,就可能触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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