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专瞅有房有车者下手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张思洁

本想借钱作资金周转,没想到钱还没拿到手,就欠下一堆债务,等到贷款期限一到,放贷人马上使用“泼红漆、拉横幅、语言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查封你用作抵押的房产或车辆,即便你当时弄到钱还款,放贷人也会使出各种招数让你违约。“他们就是冲着有房有车的人设套放贷的,当时和受害者签的都是空白合同!”近日,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披露近期打掉的几个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恶势力团伙。罗湖警方发言人强调,“套路贷”是有组织的犯罪,属于公安部门“打黑除恶”范畴。

600万元房子抵押借贷50万元 到手只有7500元

受害人龙某开公司急需50万元做资金周转,通过中介认识了深圳市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福田办公,从事所谓民间放贷金融服务。没想到他用价值600万元的房子做抵押借贷后,50万元借款到手仅剩下7500元。

2017年9月,龙某、伍某到罗湖区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全市跟他们一样情形被骗的人在福田、龙岗、罗湖还有十几个,且小额贷款公司都去相应的法院对他们提起了诉讼。

经过3个月侦查,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桂园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打响深圳打击“套路贷”案件第一枪。

受害人刘某在某金融公司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两万元。两个月后,该公司以借款到期未还为由,私自开走受害人的车辆,又以卖掉车辆为由敲诈勒索63230元,当被害人付款3万元后,对方仍不肯还车给他。2018年3月,罗湖区口岸派出所打掉这个以车辆抵押贷款为手段的犯罪团伙,刑拘4名嫌疑人,破获涉“套路贷”案件3宗。

2018年6月12日,罗湖区黄贝派出所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该案件中被害人欲借款5万元,在一年时间内经过11手的“转单平账”套路后,被害人债务本金及利息累计达到340余万元(实际到手共36万余元)。因被害人无力偿还,放贷人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被害人房产。

诱骗借款人签订空白合同 受害人举证不能,报案难

“套路贷”针对的大多受害人本身资信不良,消费不理性,在正规渠道上难以获得贷款。同时受害人的法律意识薄弱,容易被人蒙蔽。该类案件近期呈现不断增多的态势,其所采取的“套路贷”手段隐蔽,貌似合法,容易与高利贷或者普通民间借贷混淆,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都带来一定的难度。

罗湖警方介绍称,作案人一般不将合同、借条、收条等给借款人,导致借款人不掌握任何书证。而作案人掌握的虚高借款合同、制造的银行流水、收条等书证物证,可以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借贷“证据链”。最终使得借款人在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刑事报案不被警方接受。

为了打击“套路贷”,罗湖公安分局成立专门法制保障工作班,利用法制提前介入,为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基层民警解决在案件办理中的疑难杂症,组织专题调研,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横向沟通。建立全方位线索收集机制,加强警情研判和案件深挖,充分发挥团队打击优势,全面发动防“套路贷”宣传攻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