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雇凶杀人,凶手让被害人假死骗取报酬10万,构成何罪?


百万雇凶杀人,凶手让被害人假死骗取报酬10万,构成何罪?

南方某省的雇主A,与被害人B有嫌隙,于是花200万雇佣凶手C去杀被害人B,C把酬金自己贪了一部分,又把这个杀人的买卖转包给了D, D也像C这样把这杀人的买卖又经E和F层层转包到G手里,到G手里,由于层层转包,酬金只有10万块钱,G衡量后,觉得为了这10万块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值得,就找到被害人B,让B配合演戏,G拍了一张B手被反绑的照片,用来交差,然后让B出去躲起来。后B报警,东窗事发,被警察抓获,但是在开庭时,几个被告人均称当初不是让去“杀人”而是“抓人”,问这几人构成何罪?

本案涉及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和诈骗罪两个罪。首先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根据A、C、D、E、F当时主观上是想杀人还是抓人的主观心态,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绑架罪。如果是想杀人就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想抓人就是绑架罪,但是由于G 虚假承诺,G未去实施杀人的行为,也未执行绑架的行为,所以是未遂犯罪。

但是G应该定什么罪?首先 G在主观心理上没有打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也未实施绑架的行为,G找到被害人B是想让B与自己配合,假死骗取报酬10万元,所以G应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应当构成诈骗罪。也有观点认为G做出承诺的时候就是共同犯罪,应当与其他人一起定故意杀人罪或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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