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為什麼不能和快遞公司合作,將病人每月都吃的固定藥品寄到病人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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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醫藥分離,醫院不是藥物的必須提供方,而且按照規定,醫院加價是有固定幅度的,沒有利益驅動因素。

其次,醫生看不到患者繼續給藥,風險巨大,患者發生任何藥不對症都有法律風險。

第三,藥品在送達過程裡,有遲到,破損,調包,損害等各種風險,醫院也要承擔巨大法律風險。

我舉個例子吧,醫院如果每個月郵遞給患者一瓶速效救心丸,應該每月一號收到,因為偶然原因,某月二號才送到。但是患者在一號心臟病發作去世了,當時沒來得及吃速效救心丸。不管他家裡是否有速效救心丸,結果大家都知道,一定會對醫院索賠。

再舉例,醫院郵遞一盒青黴素類藥物給患者,結果某人看到簽收盒子撕開自己吃了幾粒,過敏去世,會不會索賠醫院。

所以,凡事不要老想別人如何服務到家,都有法律風險的。


欣海寧


意識問題。

等醫院的服務意識到位了,就會做了。技術上沒有什麼問題。

很多醫院是賣方市場,所以也就沒有這些心思。而且又和城市等職能部門的管理思想有關。很多地方的管理,就是別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慢慢習慣了,也就認為是合情合理的。

網友說這個問題,還是過多的說技術問題。現實就是世界需要創造力,遠程醫療,遠程機器人手術等等,都是為了一個目的,給人帶來健康。只要有個目的,很多東西是可以嘗試。不是存在的,一定是最好的。

比如一些是慢性病的。取藥,買藥必須要醫囑,年齡大的,有些用醫保或者慢性病補貼(規定在醫院使用)可以醫院取藥的情況。比如糖尿病,自己就可以在家測量血糖的。

看一些回帖的網友激動萬分,把一個不復雜的事情搞的和改朝換代一樣。

就說說實際的例子:

每個月,一些老頭老太太知道熟悉的醫生哪天上門診,掛號,排隊,進去,說兩句,醫生給開可以醫保報銷和慢性病補貼金額差不多的藥,去藥房劃價,交多出來的幾塊,10多塊錢,取了,回家。明白了嗎?每個月就是這樣的事情。都是一些每天三餐都吃的。年年如此,等你們老了就知道了。

然後一些其他藥品,老頭老太太去藥店買一些。比在醫院購買能夠便宜一些。

真的感覺有些不舒服,就去醫院檢查,住院。


雲中漫步的時候


我特麼贊成!原則是已經定性的慢性病人用藥完全可以用醫院十快遞的方式為病人服務,也減輕了醫院門診量的壓力。也可以把掛號費十在裡面,病人也不會有意見。這就是個醫院的服務意識的問題了。


縉雲男兒


題目完全搞錯了,思維混亂!醫院首先是診療,是一種治療的手段。不是藥鋪也不是藥品,更何況醫院對病人用藥是需要對症治療,而不是盲目的用藥,每個病人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症狀下所用的藥品和計量不同,醫生必須是看到病人後,經過檢查瞭解病人現在的各種病情情況後,經過分析判斷後才能確定給患者服用什麼樣的藥!而不是盲目的給藥造成不必要的事件發生。要知道是藥三分毒,藥品是不能亂用的,用錯了是會要命的。,因此,快遞和醫院是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以後提問題先把問題的因果關係審清楚再說,不要鬧出笑話。


圖沒臉


這個問題,不是能不能做,是可不可以做?技術層面不是問題,但是這樣寄藥還是比較難。現階段特殊時期,很多醫院其實已經能寄藥了,但是疫情結束後會不會持續下去就不知道了。

因為國家是想推社區醫院的,社區醫院對於病人管理,疾病預防和管控都是很好的管理機制。

中國的病人最缺的就是健康管理,大多數人都是有問題到影響生活或工作了才不得已去醫院看病,但是這種情況下病人的治療都不是一兩下就能治好的,需要病人聽從醫生的建議,足量足療程配合治療才能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但很多人逼不得已看了病,稍微好點就結束治療,覺得自己完全好了就停藥或者停止治療了。過段時間復發了,就說醫生不靠譜,沒治好,然後換個醫院換個醫生再看一次。這裡想說的就是萬一某些病人亂吃藥,出事了怎麼辦,責任怎麼劃分。

另外一點,某些醫療機構就是靠開藥掙錢的,如果能夠大三甲醫院寄藥,你覺得有幾個病人回去小醫院看病,肯定大多數人拼死拼活都要掛專家號看,然後回家等藥治療。這不利於醫療資源的平衡。

我覺得,能寄藥還不如繼續加大社區醫院的推廣,把社區醫院真正的搞起來,所有的慢病在大三甲醫院首診結束就轉到社區管理,連同藥物一起管理。不是像現在很多社區醫院只存在於存在中,根本沒什麼作用。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醫院能寄藥,會影響很多人收入的。當然我們可以期待一下藉著這次疫情會有一些變化。


Eugeniohu


悟空的問題應該指的是“特殊門診”。

得了特殊門診範圍內的疾病,也就是慢性病,終身病,當病情穩定後,每月的用藥種類和劑量基本上是固定的。如果醫院能與患者簽約,每月定時將藥寄給患者(掛號費,快遞費可由患者支付),那肯定是為民辦事的典範,值得這樣做。

當然,也希望醫保部門為患者著想,不要限制每月取藥一次,應放寬三個月或更長時間取一次藥。

因為慢性病患者,一般年齡稍大了,每個月去醫院,路上來回,掛號,取藥排隊,還是比較辛苦的,希望能體量這部分患者。實際上,有很多的患者自己是不取藥,是家人幫忙去的,這樣無形中增加了家人的負擔。

所以,醫院能與快遞合作是一件利民的好事。


犀城鶴


佛山中醫院就是這樣的,看完病付完錢,就可以直接回去了,當天就能送藥到家


996碼農


搞錯了,醫院的工作是診療,藥品是診療用的工具,醫院不是藥品銷售單位,而是診療工具的使用單位。做個不恰當的比喻,修車師傅修車需要輪胎、雨刷、螺絲這樣的耗材,也需要扳手、鉗子這樣的器械。但修車師傅的主要工作是修車,掙的是維修費用,而不是賣這些耗材和器械。

當然了,有些修車師傅是可以靠賣耗材掙錢的,因為這是市場化的行為。醫院是公立機構,不是市場化的行為。因此,在國家管控下,醫院是以診治為工作內容,不以銷售藥品為工作內容,因此,醫院不會出現郵寄這樣的類銷售型行為。


猶九天


這個是永遠不可能的。

試問,如果藥品出問題了(比如假冒,變質等)怎麼界定責任是醫院的,還是快遞公司的。說能寄的全是私立醫院。

以後互聯網醫療了,可以遠程看病(當然診療費用會上漲,這也是現在醫改的方向),醫生處方後,患者憑處方(電子處方,可聯網查詢)身份證明去藥店取藥(就是醫藥分家)。


天天練天天


很多慢性病長期需要開藥的患者可以在家附近藥店買藥,沒必要去醫院,必須去醫院肯定是藥物是處方藥或者需要根據患者情況調整的等一些原因...現在已經有很多醫院入住快遞,看完病如果不想排隊取藥,app上支付完藥費加個快遞費,就可以回家了,快遞當天送貨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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