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房後才補報建可以嗎?

連麥3


建好後,才補辦報建手續,根據《建築城鄉規劃法》之規劃,屬於未批先建,程序違法,這肯定不可以。正常程序是先拿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那麼既然房子已經建好了,那只有補辦手續接受處罰,這裡面處罰看是否超容積率沒有,也就是說超規沒有,如果超規了,那政府職能部分可以把超規部分建築物拆除或沒收罰款處理,如果沒有超規,那隻能接受罰款處理。

所以,以後建房還是要先拿到合法手續,再開工建房,否則即是竣工驗收也是不合格的,那麼直接影響不動產權證辦理。


華天緣


分情況,首先,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提前建設,後期補辦,例如,災毀等,可以先期建設,另一種,在村莊範圍內,進行建設,後期補辦用地手續,也可以,當然,要符合一戶一宅。其他情況,不可以私自先行建設,如果建設,屬於違建


愛秋實


首選你已經違規,如果規劃有審批,方案認可,你沒有超容,後面補辦手續也是可以的,但是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法治社會,交易合法開工,不要給自己找麻煩,越過紅線誰也保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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