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百家“菜篮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百姓食品药品安全。2月18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内正常营业的超市、药店等商铺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由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春平、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余文俊带队,对县城内正常营业的超市、药店等商铺开展专项检查。

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百家“菜篮子”

  一是对超市经销的鲜肉及肉制品、果蔬、粮油、速冻食品等商品的采购渠道、存储和销售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问题。

  二是对药店在售药品及医疗器械、防疫用品保质期、销售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存在囤积物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百家“菜篮子”

  三是向各商户发放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十类违法犯罪》等宣传资料,引导广大商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检查组及时督促商户即刻整改。

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百家“菜篮子”

  本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菜篮子”、“果盘子”、“油罐子”、“药瓶子”等基本生活需求和质量安全,为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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