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还打伤辅警!东莞一男子被判6个月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有无异议?”

“无异议。”

“鉴于疫情严重,本院决定使用远程视频开庭,被告人及公诉人是否同意?”

“同意。”

不戴口罩还打伤辅警!东莞一男子被判6个月

2月20日上午10:15,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疫刑事案件进行线上开庭及审判。被告人何某某因未配戴口罩不听劝阻并打伤辅警,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回顾

疫期妨害公务迅速审理

2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何某某与朋友从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方向步行至东城街道桑园长恩路段时,遇到东城街道桑园派出所桑园警务区辅警袁某棠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设卡检查。

袁某棠及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何某某没有佩戴口罩,亦未能出示身份信息证件因而拒绝两人进入小区。随后何某某绕至旁边高架桥桥底,翻过疫情防控设置的铁护栏,袁某棠见状立即上前拦截。

不戴口罩还打伤辅警!东莞一男子被判6个月

在被劝阻过程中,何某某抱住袁某棠肩膀,将袁某棠摔倒在地,造成袁某棠头部、脸部、手部均有擦伤(经鉴定,袁某棠损伤未达轻微伤)。在场的其余工作人员立即前来将何某某控制并报案,随后民警当场抓获何某某。

不戴口罩还打伤辅警!东莞一男子被判6个月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月19日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月20日开庭审理,本案从立案到开庭仅用时1天。

法官说法

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均可视为国家公务人员

不戴口罩还打伤辅警!东莞一男子被判6个月

根据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第二点第(一)项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也就是说,所有的正在为疫情防控做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是根据各级政府发布的各项部署疫情防控措施的行政指令去开展工作的,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算他们不是编制内的公务人员,只要是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都视为国家公务人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本案主审法官陈进龙说,“所以本案中虽然被告人殴打的是一位辅警,但是法院依然可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

陈进龙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排查,对相关场所封闭管理,人员分流、隔离,这些都是全国上下公认的、行之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希望大家都能配合,切勿以身试法。”


记者:于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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