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取消物業管理公司制度嗎?取消之後小區物業管理應該採取哪種形式更為妥當?

Red麼兒


支持或不支持取消物業,要看沒物業以後的狀況是否令業主滿意,令政府滿意,這也包括高喊取消物業,說物業是黑社會的人。他們也不會滿意的,都不滿意為啥還要取消呢,下面圖片就是沒物業的真實寫照,有喜歡的站出來,讓網友們看看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去除物業公司 業主歸社區管理,避免黑社會性質的企業和人員打著物業的旗號亂收費欺壓居民,也避免一個不大的小區有兩個部門重複領導,希望大家堅持呼籲取消物業徹底消除這個毒瘤,


長江68416935


取消!取消後自治!主要原因是現實物業管理公司制度下多方都想吃唐僧肉(物業管理收費及小區公共收益)所以就是一個利益鏈而已,而沒有在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上下功夫,甚至沒有服務意識,就是小區一霸!!自治不管好壞總之是自己管自己,不受欺負,自由自在!不受剝削


紅楓嶺長城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為什麼?因為物業就是個大流氓,大惡霸,並不是怕交物業費,我們小區的物業收物業費從來不給發票,車位想給誰就給誰,還把綠化挖掉做成車位好收錢,更可恨的是本人在一家物業做事,經理找麻煩,我問他我哪樣做的不好,他回答說,你做的在好都沒有用,我說你好你就好。我說你不好就不好,在好也沒用,因為我看你就不順眼。


用戶5918738171977


同意取消物業,交居委會管理,政府可安排下崗人員就業,為什麼要經營性物業害業主,|


手機用戶6087106480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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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顆毒瘤


託陽樹


早就應該取消物業公司了,物業費給那麼多,沒有享受到太多的服務,賬目也不透明,公佈的那些假得很,物業現在很掙錢,唉,我覺得物業應該由政府統一管理和分配,市場化一點都不好,太黑了這個行業。


用戶9345000943496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不應該稱其為公司,它的產生本身就是官本位思維的一個產物!它的作用只是房屋開發商的需要,因為開發商在交房過程中需要這麼一個忽悠機構來對付業主交房,沒有交出去或者沒有銷售出去的房子由該機構保管,用開發商支付費用。實質上是開發商幫襯。開發商交完房後就不再付費了。這幫人就找各種理由向業主收費,還美名其悅稱為公司,壓榨業主。這種物業公司是真心為業主服務嗎?其實真正意義上的物業管理!在法律上應該是自治組織機構,根據各物業狀況進行有效管理才對!而且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大部分人員都沒有培訓上崗,基本上都是混飯吃的隊伍。所以堅決支持取消物業管理公司!


用戶2979286717133


不經過業主大會選舉的物業公司都應該儘快取消!不合理的霸王格式合同、欺壓業主的行為、亂收費(不公開收支帳目)、偷漏稅……等都是滋生腐敗的亂象!管理模式完全有業主大會、街道社區和上級有關部門制訂。最後的決定權還是業主大會和選舉的業主委員會!


用戶2856056411285


實事求是地說,我不支持取消物業管理公司制度。因為,如果沒有政府出面,沒有妥善後續處置方案,而貿然取消物業管理公司制度的話,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如果真要取消,那必須得先有預案,先制定好更為妥當的管理模式。

物業管理出問題,小區便遭殃。

十年前,自己居住的一個花園小區,因為原物業實在太差,業主委員會啟動了物業招標程序,更換了物業。在新的物業還沒有簽署合同正式進駐前,舊物業撂挑子不幹了,整整半個多月時間,保安不值守、不巡樓,保潔不搞衛生、不收垃圾。花園大門洞開,人員來去自如,導致偷盜連發;樓道垃圾無人清理,導致臭氣熏天,花園裡垃圾無人清運,導致垃圾成山。

那段時間的日子真實沒法形容,至今仍記憶猶新。

後來是政府街道出面協調,新物業提前簽署服務協議,舊物業在很不情願的情況下被動撤出,新物業進場,問題才得以解決。

新物業進駐後,一天時間,將花園清理的乾乾淨淨,把花園大門把守得嚴嚴實實。那一天,業主們心情高興得像過年一樣。

為什麼反對物業管理的聲音那麼強烈

實事求是地講,現在多數花園裡,物業基本都不招待見,這裡面的原因很複雜,簡單來講,一是物業服務不到位,二是服務不及時,三是物業做假賬,四是管理有餘而服務不足,五是物業搶佔業主地盤,六是少部分物業涉黑欺負業主等等。

客觀地講,任何一個小區物業服務,都會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的確不是一個簡單的事,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物業總是被吐槽,裡面一定是有深層次的原因的。

取消物業管理制度後,有哪些更為妥當的管理形式?

儘管存在許許多多的問題,但不管怎麼說,花園小區裡沒有物業還真是不行的。尤其是,隨著中國的城鎮化的推進,小區建的是越來越多,很多農民都進城買房居住了,如果所有小區都沒了物業,那可怎麼得了。

所以,如果一定要取消物業管理制度的話,政府、街道、業主等多方必須一起想出辦法來,能夠達成共識,形成能夠實現共贏、多贏的方案,比如說業主自治、街道代管、業主與街道共治等方式,都是可以探討的。

其實,如果政府、街道,業主、物業等能一起共商合理、合情的服務模式出來,使物業服務能夠讓業主基本滿意、讓政府街道放心、讓物業公司有微利,這可能才是如今社會各界應該去想辦法努力推進和盡力實現的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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