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可認定為工傷


玉溪: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可認定為工傷

2月19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社會保險科獲悉,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可認定為工傷。

按照中央、省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認定的相關要求,2月5日,印發了《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通知》,明確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要特事特辦、隨報隨辦,限時辦結;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優先辦理鑑定並辦理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目前,為了讓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市人社局要求全市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主動辦”,改進服務方式“不見面辦”,建立綠色通道“及時辦”,放寬時限“延期辦”等四大措施,切實做好疫情期間工傷認定及待遇支付工作。

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家富介紹,加大宣傳力度“主動辦”即提高公眾知曉率,特別是要讓堅守一線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知曉,讓其無後顧之憂,積極投身於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見面辦”就是及時向社會公佈申報聯繫方式及聯繫人、電子郵箱等相關業務信息,讓申報單位採取電話、郵寄等不見面方式送達相關文書材料;“及時辦”即開通“工傷認定+勞動鑑定+享受待遇”等業務辦理的綠色通道;“延期辦”即對各用人單位因疫情防控工作而沒時間及時申報的,視為不可抗力因素,可待疫情結束後再補正有關材料或相應延長申報時限。

目前,玉溪工傷待遇支付綠色通道採取“基金先行預付,出院及時結算”先行預撥工傷醫療費用,按照“先支待遇、後補材料”的原則第一時間撥付相關工傷待遇。(玉溪日報記者 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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