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引导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这些地方举措实①

2月13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由各省份制定差异化精准防控策略,视疫情形势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月17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再次提出,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有序复工复产。连日来,海南、四川、贵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措施,支持和引导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各地的举措:

01

海南召开旅游业疫后恢复重振座谈会

2月17日,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旅游业疫后恢复重振座谈会,强调要研究制定旅游业疫后恢复重振计划,政企共同努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海南省副省长苻彩香、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倪强参加会议。

会上,13名来自酒店、餐饮、景区、旅行社等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围绕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和推动旅游业长期发展,从落实“省八条”、“旅六条”、国际航线疫后恢复、开辟入境市场、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开展旅游产品促销、释放消费潜力、加强抗风险能力建设、加强旅游项目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沈晓明对旅游行业各企业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勇于担当作为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海南旅游业带来很大影响,但目前疫情总体平稳可控趋好,要坚定旅游业恢复重振的信心。党委、政府要做旅游行业振兴的坚强后盾,与企业共度时艰。要加强对政府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扶持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制定海南旅游业疫后恢复重振计划。短期要做好企业帮扶,中期要做大市场,长期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旅游业提升,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要打好海南旅游业生态牌、健康牌,提升服务品质,开展特色疗养。

(林雯晶)

02

四川出台十条措施支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政策解读落实、强化资金支持、优化政务服务、补贴在线服务等不同层面支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措施》要求,四川各级文旅部门积极宣传落实国家、四川省及各地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房租等一系列企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用好扶持政策、解决经营困难。各级文旅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问题,《措施》提出,支持四川省农信社、省工行、省农行等金融机构尽快设立13家文旅支行,面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对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措施》要求,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复产。

《措施》还提出,加快恢复和提振文旅市场。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开启“安逸四川·春回天府”旅游季;联动天府旅游名县和文旅联盟、景区、企业、行业协会等,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大力推广优质产品、重点线路和文旅活动,叫响“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等文旅品牌;疫情稳定后,对新申报的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结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确保企业少跑路、尽快办。

此外,《措施》还针对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提出相应支持办法,包括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支持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文旅消费券、惠民卡等,释放消费潜力;根据疫后市场变化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着力培育文化旅游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丰富文旅市场供给,促进文旅经济恢复性增长、高质量发展。(白骅 陈俊成)

03

贵州省文旅厅出台十条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2月17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其中包括人事劳资支持政策、产业建设用地政策、房屋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从不同层面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一、用好人事劳资支持政策

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与职工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开展在岗培训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网络课程等在线培训形式,免费开展导游、乡村旅游等10大类技能培训不少于一个月。积极组织业内人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各种岗位培训。

二、用好产业建设用地政策

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土地政策,特别是“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一系列用地保障支持政策。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主动对接做好乡村旅游产业建设用地,鼓励支持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康养等服务设施,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积极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文化旅游项目用地及规划等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用好房屋优惠政策

指导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用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政策。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指导双方协商解决。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最长可允许申请缓缴1年。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协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四、用好税收减免政策

要主动加强与财税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用足用好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疫情期间免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一揽子减税政策。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指导帮助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依法申请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指导帮助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文化旅游个体工商户,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申请调整定额。指导帮助涉旅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旅游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五、用好资金支持政策

积极主动加强与金融办、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对接,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协调对接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政策。指导帮助还款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用好信贷纾困政策,申请展期或续贷等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全省文化旅游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应退质保金在2020年3月10日前退还到位。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六、用好降费支持政策

指导帮助在积极参与防疫抗疫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酒店申报政府补偿,降低成本费用。加强与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充分用好社保支持政策,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指导帮助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指导帮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中小型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提高到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100%。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同时,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适用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七、用好电气费用减免政策

协调帮助文化旅游企业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八、用好宣传营销支持政策

经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协调交通部门,继续执行上年度高速公路过路费优惠政策。支持景区和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疫情解除后开展营销推广活动并取得的良好效果的,经文化旅游企业申报,事后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指导市(州)、县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大胆创新宣传推广方式方法。鼓励与对口帮扶城市共同开展宣传推介。对旅行社2020年业绩不低于上年度业绩的,年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予以奖励。

九、成立厅服务企业督导工作专班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服务企业督导工作专班,分景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乡村旅游、旅行社(车队)、旅游商品七大类,厅主要领导任总调度,厅级干部任组长,一名处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从2月18日起,分赴市(州)和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工作,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服务、协调、督查各种帮扶政策落实的情况,帮助文化旅游在建、续建项目2月底前全面复工,其他企业视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

十、搭建线上线下服务企业平台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站公布服务信箱,采取24小时值班制,第一时间接访企业求助问题,及时回应反映情况、意见建议,线下组织专门团队跟进服务,及时协调服务专班和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04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部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2月17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党组会议。会议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对全省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卫中要求,全省文旅行业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当前重点工作。2月底前完成1.2亿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统计全省文旅产业、企业的损失情况,评估补救支持规模和政策资金需求;扎实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抓好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全省文旅行业复工复产要坚决听从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号令,听从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意见,积极谋划实施战胜疫情之后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措施办法。把优待、服务医务工作者与文旅市场复工复产等紧密结合起来,启动“你是人间四月天”优待服务活动。深化“交响丝路·如意甘肃”品牌,筹备办好“一会一节”。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做大做强文旅产业。

(张陇堂 张彦勤 )

05

武夷山16条措施支持旅企复工复产

2月18日,福建省武夷山市政府推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等16条举措,全力支持涉旅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武夷山将加大支持涉旅企业力度,包括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从2020年3月至5月,对规模酒店(在公安注册登记,房间数在50间(含)以上)实施电费补助,每度电补贴0.1元,规模酒店营业用水收费标准由每吨3.4元降低为每吨2.65元等。

此外,还鼓励银行机构设立防疫专项信贷资金,对防疫急需的生产、建设用贷款需求,要特事特办,快速审批,执行优惠利率。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求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优先予以展期或续贷。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为抗击疫情急需开立的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予以优先开立,即开即用。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充缴费,其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参保人员权益等。

同时,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对今年上半年度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持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网上办”“一趟不用跑”。对新上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有序推进在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项目复工,集中支持一批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吴健芳)

06

浙江旅游协会发布《工作指南》 指导景区有序受控开放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密智控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景区发展、群众可游的多目标优化,浙江省旅游协会近日编制发布了《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分综合管理、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五大板块。《指南》指出,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各类景区开放时间需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受控开放;需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需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等。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发布旨在对景区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为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指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陶李)

07

福建省旅游协会发布景区有序开放指南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福建省旅游协会2月15日发布《福建省旅游协会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综合管理、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等方面,为下一步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引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指南》建议,各景区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成立专门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落实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

《指南》强调,各类景区开放时间要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讲解。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指南》明确,要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隔位停放,分散下客。旅游景区垃圾箱(桶)“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一客一消毒。《指南》还指出,景区住宿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餐厅(茶室)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

(吴健芳)

08

山东旅促会公开信:防范疫情做好复工复产准备

近日,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布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复工复产准备的公开信。

公开信要求旅促会各会员单位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工作。同时,做好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公开信称,受疫情影响,大部分文旅企业被迫停业,陷入“停摆”状态。暂不能复工复产的,要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苦练内功,依托互联网等手段,对员工进行线上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借此机会调整工作重心,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创新产品,提升服务质量。近日,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陆续推出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应对困难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帮扶文旅产业、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各会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争取政策。

(李晶媛 于佩佩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