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被感染不算工傷,那麼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me龍少


全國都告訴隔離是最好的辦法,還可哪走啥,[驚呆]現在不是僅僅中國的問題了而是涉及到全國蔓延……多麼可怕,還不老實在家待著


楊掌櫃7758


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也不一定很準確。

1,醫護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被感染的,按照工傷處理,這個基本無爭議。目前,吹哨人李醫生的工傷已經認定,賠償也已經確定。

2,在企業負責測量體溫、防控疫情等工作的員工,如果被感染,按照工傷處理,也應該爭議不大。

3,在企業中,對於既非醫護人員、也非專門負責疫情防控的一般員工,復工後感染疫情的,是否屬於工傷目前存在爭議,這個可能是爭議最大的一類人。員工應當舉證其感染是因為工作原因、在工作期間導致的。

4,員工是上下班路上感染,不屬於工傷,上下班被認定工傷,只是針對非主要責任的傷害事故。

其實,除了一線的醫護人員,還有從事防疫工作的人外,其他人在哪裡感染的病毒,真的很難講。舉證壓力過大。如果有這方面的案例,勞動工傷部門怎麼認定,到時及時發給大家。

, ,

希望以上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關注 ,或者更多的專業意識!


楊春敬律師


最近這幾天,很快大部分人就要上班了,很多公司人員聚集比較多,在這種情況下,感染病毒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昨天,前公司有位同事給我說,她們老闆計劃這幾天要安排員工出差,她作為人事經理,擔心員工出差過程中接觸到病毒攜帶人群被感染了怎麼辦,企業是否要承擔責任?

我覺得她有這樣的顧慮,至少說明她這個經理還是稱職的,至少還是為員工、為公司著想的,並不是簡單地服從老闆的指令。

那麼話說回來,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如果員工返崗復工感染病毒的話,員工的損失應該由誰來賠償呢?企業應該是否承擔責任呢?

01 分析公司要求的返崗復工,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首先我們要明確,公司要求的復工是否符合國家與當地的政策規定。如果違反規定要求員工返崗復工,然後出現員工感染病毒的,我認為企業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從1月27號開始,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從國務院通知來看,這次延長的緣由主要是:“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當然,還有各地方不同的延遲假期的通知,其初衷,我認為和國家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那麼如果有企業偷偷自行要求員工復工,發生了病毒感染怎麼辦?

大家可以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這一條刑法:一共有四點都是在講國家對傳染病防治的一些強制措施及控制措施,如果企業不執行該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老闆和企業相關責任人是要對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觸犯到法律層面的話,承擔的後果會更嚴重。

02 在工作期間或上下班路上,被感染了病毒屬於工傷嗎?

對於非常時期復工後,如果感染病毒的補償,那麼肯定涉及到是否工傷的問題,這也是大家非常關心的。疫情下的政策理解,上班期間或上下班路上感染是否認定為工傷,需要做個解讀。

第一,根據國家法規條款的解釋來看,醫護人員因工感染算工傷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寫明: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兩天不幸感染病毒去世的李文亮醫生了。他是一名醫生,在工作期間感染了病毒,經救治無效離開了我們。

目前湖北武漢當地政府已經給他認定為工傷去世,會按照工傷的流程來賠付,包括一次性的賠償金等。

第二,非醫護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或上下班途中感染,不能算工傷

這可以根據法規條款的解釋來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說: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暴力、中毒、爆炸等各類事故,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事故的結果可能是對職工的人身造成傷害,致殘或者致病,也可能是下落不明。

也就是,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遇到的事故引起的人身傷害(包括殘、病),或者下落不明才算是工傷。

而此條款對職業病的解釋是:職業病是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

從上面的兩條定義可以看出,疾病也可能是事故傷害,也可能是職業病。區別就在於,構成事故傷害的疾病應該是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遇到某一種事故造成的疾病,而構成職業病的疾病應該是職工在職業活動中接觸到某些物質引起的疾病。

但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是由飛沫傳播等人與人之間互相傳染的疾病,並不是事故引起的疾病,同時也不符合職業病的認定條件,也不是在職業活動中引起的疾病,所以非醫護相關工作人員在上班路上感染病毒很難被認定為工傷。

在工傷保險條例當中,對於工傷認定的相關要求是有著詳細的規定的。員工只有在進行過工傷認定以後,才可以進行下一項工傷維權的事宜。而且員工是否屬於工傷,這都是需要相關的證明的,如果員工是因為個人的原因導致意外傷害的話,用人單位是不承擔責任的。

03 企業正常復工期間,員工感染了病毒,誰來承擔賠償?

雖然說你在工作期間和上下班期間感染病毒不屬於工傷範圍,但是你也不用太著急,對正常復工的情況,無論老闆、HR,還是員工都不用擔心。

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財政部與醫保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綜合保障,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也就是說你在工作期間感染病毒,除了你的醫保報銷的部分之外,你個人負責的部分都有國家幫你兜底承擔。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有了這樣的政策,企業的負擔就小了很多,畢竟正常復工期間員工之間要相互接觸,員工和客戶群體也可能要接觸,即便採取了防護措施,誰也無法確保萬無一失。

04 復工期間,企業和個人都應做好預防保護措施

企業人員眾多,流動性大,疫情防控的難度也大。在復工期間,必須要做好相應的防範工作。

第一,對於企業的預防保護措施

1,加強管理

安排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認真對員工及其家人進行排查,排查是否有感染隱患。對排查出的人,及時上報當地,並採取隔離措施。嚴禁有感冒等症狀的人員上班。對外地返回人員,先進行隔離觀察, 沒有問題,再安排工作。

2,做好防疫

公司要每天打掃衛生,讓公司乾乾淨淨。對進出公司的人員,嚴格消毒,必須佩戴口罩。公司各房間,要保持通風,定期消毒。員工實行分餐制,合理安排就餐時間,不同時段分別就餐,單獨就餐,避免形成人員聚集。

3,分類工作

對於能給在家辦公的,要求他們在家辦公。能給調休的,要求員工分批分次的進行調休。對於必須在工廠上班的,要合理安排車間人員,能一人兼顧多個工作的,可以安排兼顧,多人輪流工作。

4,儲備物資

企業要購買充足防疫物資,口罩、防護服、消毒液,這些物資要備全備足,確保每天夠用。對員工的口罩,要每天更換,及時回收舊口罩。

第二,員工要加強自我防護

1,愛護衛生

員工應該注意自己的衛生,勤洗手,勤消毒。儘量不去公共場合,即使購買生活用品,也要選擇人少的時候,快速的進行,不要逗留很長時間。在辦公室裡,要每天打掃辦公室衛生,常通風。儘量關閉中央空調。

2,做好個人防護

出門必須佩戴口罩,有條件的可以帶護目鏡。儘量不要直接觸碰樓梯扶手、門扳手等其他接觸多的地方。在公司吃飯,儘量選擇打包帶回,在辦公室裡吃飯。

3,做好細節

不要參加一些大型的活動,也不要隨意的聚會聚餐。經常測量體溫,遇到不適症狀,及時上報,並積極治療,確保自己身體健康。


黃土漢子流浪記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先搞清工傷認定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果因復工被感染新冠肺炎,按照工傷認定條例,它複合第三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所以應該被認定為工傷。不過,針對這次新冠肺炎,國家有單獨規定,凡是感染者和疑似者全程治療費用都由國家承擔。但是,我想說,作為一家有良知的企業,員工因復工感染,還是應該給予一些補償的,比如開基礎工資,給些營養費等等。





不老真言


有些企業,如有關民生的的能源,交通,物流,糧油,食品,生活必需品,藥品,防疫物資,醫療器械,以及配套的石油化工,包裝產品企業,城市零售超市等等,必須復工。

國家有難,復工復產,還講什麼條件?

這時候除了做好防護外,復工已別無選擇。確實有被感染的風險,但是在這個特殊時期,做為每個公民都有義務為國家大局著想,同時儘量不給政府添麻煩,也不能給復工給業添麻煩。

借問,如果是戰爭時期,在隨時可能遭到敵人襲擊而受傷或死亡,還存在有和平時期的工傷規定嗎?

但是需要提醒復工企業,千萬不能大意,除了密集場所全員全程佩戴口罩以外,儘可能安排分散進食,做好人員密集的衛生間,電梯,過道的消殺工作,最好由專人負責,一次一消殺,

總之,國家正處危難之時,需要我們工作,付出之時,我們也絕不能貪生怕死。

如果萬一發生感染事件,只要企業防護做到位,企業可不用單獨承擔與疫情相關的安全責任。


JackLin160150263


這個問題很早就有人考慮了。很多的人都想復工,還擔心被感染。我個人認為不能算工傷,除非有政策。但是作為用人單位肯定得做好防護工作,應該在基礎上做疫情的防控,比如消毒、口罩等等的防護措施。控制好復工人員的身體監控。單位也不想出現人員感染的情況,一樣影響公司的運營。這個是時期還是大家管控好自己的身體狀況是最好的。


影視瀏茫


法律暫且不說,人情上來說,我幫你幹事的時候感染了,生病了,所在公司就應該給予幫助。這個責任由部分自己有由部分公司擔,但是,公司擔大部分責任。


Jerome


首先,員工要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需要進行工傷認定,而認定工傷有三個法定要件,分別是:工作原因、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

而員工感染新冠肺炎的途徑有很多,不一定是在工作場所被傳染。此外,新冠肺炎潛伏期較長,因此,也很難認定員工是在工作時間被傳染。

其次,目前,有關部門出臺的政策,僅僅針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並沒有將工傷認定範圍擴大到普通員工。

所以,種種原因,普通員工在上班期間感染新冠肺炎,是很難認定工傷的,除非員工能證明感染新冠肺炎確實和工作有關,這樣就可以認定為工傷的,但是難度可能有點大。

那麼,被認定工傷和沒有認定工傷有什麼區別?

首先是名義上的影響,比如說如果認定為工傷了,可能會有因公殉職等名義上的說法,如果是非工傷,可能就是一般的職工患病。

其次是法律上的待遇差別也很大。比如工傷,最嚴重的情況就是工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果沒有被認定為工亡,那麼各地也規定了一些補償標準。


南門九命貓


在企業中,對於既非醫護人員、也非專門負責疫情防控的一般員工,復工後感染疫情的,是否屬於工傷目前存在爭議,這個可能是爭議最大的一類人。員工應當舉證其感染是因為工作原因、在工作期間導致的。員工是上下班路上感染,不屬於工傷,上下班被認定工傷,只是針對非主要責任的傷害事故。


養生一節課


今天收到頭條悟空問答,看見你這一天。我還是瞭解就回答你哈。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裡面很明確的規定了認定為工傷的幾種情況。和幾種認定為視同工傷的情況。很遺憾傳染病不是的,他不是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等。我不知到你是那個省的,不同的地方轄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都制定了自己的工傷認定實施細則和賠償等相關辦法。不管是國家或者地方的工傷保險實施細則等都很明確的說了一條就大概就是: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工會等(有點全我記不得了理解下),都應該遵守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和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的標準來預防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相關的危害。很顯然你被感染了,你的單位沒有達到安全生產的標準呀[捂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明知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而發生的事故要負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哦。所以你這個情況用人單位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具體你的諮詢下專業的律師啦。我還是個小不點[呲牙]。針對當前的這種幾百年以來十分危急的情況,政府都出臺了通知文件的,沒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不得復工生產呀。你們那裡也應該有哦。最後我說點核心哈:你的這個情況如果確實在復工後在工作時被感染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幾率很大。自己諮詢哈律師哦,收集好證明材料(證明你的感染是在復工後上班工作時被感染的)很難得哈[捂臉]。這個舉證你問下你的律師,你說這種情況的舉證責任是你舉證還是你的用人單位哈。這是我給你的詳細的回答哦。我字打累了,打了好久,你看到後覺得我說的對一定要把我的答案選為最高,這樣全國的好多同樣的人才能知道看到我這個答案哦,謝謝啦。知識多多分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