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戶口遷出農村了,原有的土地是否還是本人所有?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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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現有政策:農民落戶城鎮後,原有在農村的耕地承包權不變!土地承包法也已經明確,農民落戶城鎮後,原來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不變!


王師東定天下一統


  1. 現在農村好多女的嫁人之後,戶口遷出去了,但孃家是還有土地的,我們河南這邊的土地三十年都沒動過,現在家庭所擁有的土地,還是三十年前分的,我也是趕上那個時候出生,才有我的土地,後來出生的人,都沒有土地。女人出嫁到其他村,也不分土地。家裡老人去世了,也不收地。現在我們農村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2. 目前只要不動土地,不重新統計人口分地的話。即使你的戶口遷出去了,哪怕你轉成城鎮戶口了,你的土地還是在你家來,你不種可以讓你家人種。
  3. 如果以後動地的話,重新分地,是出嫁的女人,或是在城裡買房的,不在農村住的非農業戶口。你之前有地的話,是要給你收了的。
  4. 如果你在城裡安家了,這輩子不打算回農村了,或是你的戶口已經轉成城鎮戶口了,那麼建議現在把你的土地,宅基地,賣給一個村的人,因為土地只可以在本村進行買賣。


曹阿翔生活記


你好,我是農村虎妞。在戶口遷出後,土地是否還是本人所有這個問題上,你要先明白。土地是國有非個所有。我們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戶口遷出後,看你的戶口性質變沒有,只是遷出戶口,仍是農業戶口的,在國家沒有收回土地經營權的情況下,你仍然有土地的經營權,如果戶口性質已經改成非農業戶口,則村委會收回土地。我就是嫁人後,戶口遷到婆家,但是在孃家的土地是還有經營權的。我舅舅當兵專業戶口就是非農業。退休回到村裡有戶口也是沒有土地的。這只是目前政策沒變的情況下給你個例答案。


農村虎妞的生活


【慶雙與三農同行】農民將戶口遷出農村了,原有的土地是否還屬於本人所有?首先要明白的是,農村土地的性質和承包的原則: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即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才有承包權。

一、如果農民將戶口遷出農村了,只要戶口性質沒有發生改變,即沒有將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其土地暫時還是屬於本人所有,到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結束,即到2028年止。

二、如果農民因為在外面購買了商品房,或者因其它原因自願將戶口遷出農村並且轉為非農業戶口後,其戶口性質已發生了改變,本身就不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也就對土地沒有承包權,因而土地就不再是屬於自已所有了。

三、如果農民的土地因被國家徵佔,按現行政策作了補償和安置處理,其戶口已轉為非農業戶口並將戶口遷入到場鎮居委會或者社區,農村的土地也不再屬於自已所有。


慶雙


如果2008年以後,你原來的村子沒有調整承包經營地的,應當還有。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家庭承包制,並不是個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責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後,如果你家裡還有其他成員在農村,那你原來的責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裡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穩定性,國家規定承包經營30年不變,即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如果你們全家農轉非了,或者你就是一個人,現在已經農轉非了,那土地應當收回。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有明確規定 :

1、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因農村承包屬於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其中家庭成員某一人轉戶的,土地可由其他成員耕種。(即不得強行收回)

如果你在以前有資格承包時,沒有承包的,那也是沒有責任田的。

如果你在外面打工多年而不回家,當年你有資格承包時,你放棄了承包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現在的戶口還在農村,你現在回去也是沒有責任田的。這種現象並不奇怪,因為當初承包經營是要交農業稅的,在外面種不了地,反而要交稅,不少人就放棄了,不像現在地是白種的,國家還有糧食直補。


零投資發展農業


你好戶口遷出農村,土地是否還是本人所有主要從幾種情況來說明。

1.首先,土地上是否蓋有住宅。關於這方面我們國家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如果是土地上有住宅,那房屋跟土地還是屬於你的,但是如果時間長久,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出現毀壞,你想重新翻修就萬萬不行了。房屋倒塌後幾年,土地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收回,這樣這土地就不再屬於你。

2.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是父母所有,年輕人把戶口遷到城市。那麼土地跟住宅還是屬於父母所有,一旦父母辭世,子女還是可以繼承住宅。但是想要翻修也是不可以,時間久後就出現了上面講的情況,這樣土地還是不再屬於你。

所以建議是在戶口遷出之前,最好能把土地轉賣或者轉租出去,這樣才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希望能夠幫忙到你[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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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農民將戶口遷出農村了,只要戶口性質沒有發生改變,即沒有將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其土地暫時還是屬於本人所有,到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結束,即到2028年止。

二、如果農民因為在外面購買了商品房,或者因其它原因自願將戶口遷出農村並且轉為非農業戶口後,其戶口性質已發生了改變,本身就不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也就對土地沒有承包權,因而土地就不再是屬於自已所有了。

三、如果農民的土地因被國家徵佔,按現行政策作了補償和安置處理,其戶口已轉為非農業戶口並將戶口遷入到場鎮居委會或者社區,農村的土地也不再屬於自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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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08年以後,你原來的村子沒有調整承包經營地的,應當還有。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家庭承包制,並不是個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責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後,如果你家裡還有其他成員在農村,那你原來的責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裡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穩定性,國家規定承包經營30年不變,即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如果你們全家農轉非了,或者你就是一個人,現在已經農轉非了,那土地應當收回。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有明確規定 :

1、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因農村承包屬於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其中家庭成員某一人轉戶的,土地可由其他成員耕種。(即不得強行收回)

如果你在以前有資格承包時,沒有承包的,那也是沒有責任田的。

如果你在外面打工多年而不回家,當年你有資格承包時,你放棄了承包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現在的戶口還在農村,你現在回去也是沒有責任田的。這種現象並不奇怪,因為當初承包經營是要交農業稅的,在外面種不了地,反而要交稅,不少人就放棄了,不像現在地是白種的,國家還有糧食直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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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明白一樣東西,農村宅基地土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股民共同所有的,叫做集體土地使用證!

戶口遷出,原有房產證是你名下的,房子依然是你的,這個你可以先放心。但從此你的房子就算在政策的允許下也不能拆舊建新,你只有原來房子的擁有權,土地使用權因為戶口遷出(戶口遷出等同放棄該村股權),你不再擁有,房子倒了你也沒資格再建,所有你名下承包的土地要在一個三十年不變過後變為集體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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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在戶口遷出農村原有土地是否歸本人所有在19年3月7日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回應,目前正在研究,將配合相關部門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研究具體的政策,指導地方來妥善解決。

韓長賦表示,關於舉家進城落戶農戶的承包地,現有的政策是農戶退與不退承包地尊重其自願,鼓勵其依法有償地退回村集體。“到二輪承包到期的時候,也將會依法和依照農民群眾的集體意見來解決這類問題”。

也就是說,按國家規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歸屬還是不會變。戶口遷出分為全家進城落戶和個別家庭成員進城落戶兩種情況。既然全家戶口遷出,土地不能強制收回,因此,個別家庭成員進城落戶更不會影響土地的歸屬和去留。

土流網特別提醒:雖然按國家現在的政策規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歸屬還是不會變。但你的土地不能撂荒,必須好好的種,要保持耕種的狀態,因為國家也有規定土地撂荒可收回的。所以承包戶有兩種選擇,要麼把土地流轉出去,自己保留承包權,但交給其他人耕種,收取租金;要麼接受承包地、宅基地有償退出。

關於承包地、宅基地有償退出

國家現在鼓勵在農民自願的原則下,實施承包地、宅基地有償退出,但目前還只在部分地區試點。所謂有償退出,就是地方政府拿出一筆補償金,你拿到補償金後,這塊土地就不再屬於你了。

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那些已經在城市有穩定住所和收入,以後也不再考慮回到農村的人,如果說你還是想保留家裡的土地留個退路,就不要選擇有償退出了,把土地流轉出去,今後想回農村還是能有份保障。

所以不管咋樣。首先把地種好。珍惜每一份土地!!!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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