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落戶的農民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父母房產,性質一樣嗎?

情耕農


大家好!我是湘西九哥,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說說個人的理解:

理論上,農村戶口子女待遇為: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這三權都有。

非農村戶口子女待遇為:只有繼承父母農村房子的使用權,其它權利沒有。

實操上,只要父母的農村房屋還在,目前而言,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的子女待遇一個樣,沒有什麼大的區別。


湘西九哥自媒體


進城落戶的農村戶口人員是否享有宅基地或繼承宅基地?

這個問題要看是一個人遷出還是全家都遷出,一個人因高考升學,考上公務員,入伍當兵,工作需要,把戶口遷出原戶籍地的人,因為這些人的宅基地和父母或家人連在一起起的,暫保留享受農村生活代遇,如果,全家外出,戶口又遷出原戶籍地的人,家中一人都沒有,屬缺戶現象,可能他的宅基地集體要收回的,因為家中無人居住,又沒有一個他人的戶籍在家,戶口一遷出就不算本村人,你不好享受其他農民的同等待遇的,有的人思想較靈活,家中只留有一個農村戶囗的人,集體都不好收回你的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是有政策性規定,一般生不添死不減的原則,如果,是缺戶,家中無一個農村戶口的人,集體那就要收回宅基地的,假如,你是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政府機關一線人員,也不好享受農村宅基地,如果,你原是農村戶口遷出城市因工作需娶,後父母全死亡,家中無其他人員,是屬缺戶對象,你說,我是他兒子,理所當然要繼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你家中沒有戶口,你可以遷一個人回來也好繼承,戶口遷出又回來好繼承的話,農村不是搞亂套吧。

農村有戶口與沒有戶口性質不一樣的,以上是筆者個人的見|解,不代表其他網友意見,請諒解。

2019年5月12日


王則純


進城落戶的農民其在農村的宅基地不能收回,這是國家明文規定的,農村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所以,農民進城落戶後,承包期內依然農村土地的承包權,如果不方便耕種,完全可以流轉出去。而其在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因為附屬在其私有的房子下,當然也不能收回。而城市戶口承包農村父母的房產,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力,雖然沒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但其使用權是根據繼承的房子而來的。從這一點上講,進城後的農民其在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城市子女繼承農村父母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其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得來的。

對於按照”地隨房走“取得的農村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和農村依法申請的宅基地使用權的年限是有所區別的,在概念表達上,分為永久和長期。農村村民依法申請的宅基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為永久,房屋破敗後可以重新翻番建再使用;通過地隨房走取得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年限為長期,因為這部分人本身沒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其宅基地使用權是依附於房屋的。這類房屋只可以維修和加固,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維修加固也不解決問題,房屋無法利用而自然倒塌後,這類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權便到期了。

其實,現在農民進城落戶非常容易,只要不是一線那些戶口限制的城市,在普通的小城市,只要在城裡買套房子,便可以把戶口遷到城裡。但是,現在城市戶口並沒有什麼優惠,城市的便利條件不限於城市戶口,只要到城裡居住即可,任何場合都不限制戶口,國家鼓勵農民進城務工經商,農村戶口照樣可以參加工作,照樣可以參加五險,將來照樣可以擁有退休,只要在城裡有房產證,子女照樣可以進城就近上學!所以,農民進城務工,或者經商,即使不再在農村居住,也沒有必要將戶口遷出農村。國家現在提出農村優先發展,農村的紅利會越越多。

城市子女繼承父母的農村老房,那是祖上遺留的,是被動繼承,無法和農民那樣可以翻建老房。但農民進城生活,是否遷出戶口,卻是農民自由選擇,在當前形式下,農民沒有任何負擔,農村生活日益美好,農民為了孩子上學方便或自己在城裡務工方便,可以在城市買房,但最好保留城市戶口,以便使自己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成為永久。


齊東晏子


進城落戶的農民的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父母房產,其實是兩碼事,對房產的繼承實際不分戶口性質,只要是父母的,子女都可以繼承。對題主所提的問題,山村梅花與大家一起來討論。



進城落戶的農民的宅基地現在有了法律的保證,2018年國務院頒佈了指導“三農”工作的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雖說是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但是這裡要特別注意後面的具體說明,對房屋長期閒置,年久失修的房屋、對倒塌的房屋,其宅基地將被村裡收回。


而子女在繼承父母房產時,一定要分清:是房產使用,而不是宅基地。 要想真正能繼承父母的房產,那必須要使農村老家的房屋完整,能居住。因此,平時要經常回家看看房子,一旦發現稍微有點問題就要及時修整,千萬不能等到房屋倒塌後,才想起修理,到那時就不能讓整理修繕了。只有老家的房屋完好,你才能說是繼承父母的房產,否則就沒有房產繼承一說。

其實不管是進城落戶的農民老家的房子,還城市戶口的子女從父母那裡繼承來的房子,兩者戶口均不在村裡,權利是一樣的,都只擁有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擁有權、維修權,但都沒有把房子重新翻建的權利。因為農村實行的一戶一宅政策,明確規定了戶口不在村裡是不能佔有宅基地的,對過去已經有的房屋,只能讓你的房子不斷及時維修,不能讓它倒了,那才是你的房子,只有房屋在,你的家就還在。



總之,進城落戶的農民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父母房產,沒有性質上的說法,仍然是房屋在就能繼承房產,房屋倒塌就不再允許重建,所以,要想有房產的繼承,就必須有房屋完好的存在做前提。


山村梅花


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規定,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 ,這說明進城落戶的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收回,這樣一來就更有力地保障了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當然,作為城市戶口的子女同樣也可以繼承年初父母的房產,如果父母耕地的承包期未到,則可以繼承的只是用益物權。所以,進城落戶的農民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承包地的經營權與城市戶口子女所繼承的農村父母房產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

國家全面完善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延包30年,並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至農戶手中,更加保障農民土地權益,這也給進城落戶的農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農村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所以雖說農民進城落戶以後,這房屋的使用權還是歸農民所有。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這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權還是在房屋主人的名下。同樣,這新一輪土地承包期內,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還歸自己所有。

城市戶口子女的權益

城市戶口的子女依法繼承農村父母的房產,同樣繼承的是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變相繼承了宅基地的所有權。但對與父母承包期內的土地經營權,只允許繼承有益物權,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戶”的財產而非集體成員個人的財產,所以不能被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

因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是以集體成員權為基礎,當該農戶家庭成員去世以後,作為城市戶口的子女不是村集體組織成員,即使是農戶的繼承人也不能繼續承包經營。這一點,與進城落戶農民就有所不同。


農村房屋下宅基地使用權雖然還屬於進城落戶的農民和城市戶口的子女名下,但自農民進城落戶和城市子女繼承農村父母房產之日起,該房屋產權雖然歸自己所有,但今後該房屋卻不允許再翻建,只能進行修繕,當房屋損壞無法居住或倒塌時,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在這一點上,兩者是一樣的。


建行漸遠


宅基地上的房產是可以繼承的!因為那裡你父母積累起來的家業,難道還有他人繼承不成?!


彎彎的長河


進城落戶的農民,宅基地不能回收,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農村房產,性質一樣嗎?凡是進城落戶的農民,他的性質屬於農業戶口,在農村擁有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雖然,在城市購買了自己的商品房,對於農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任何人無權收回,同時,可享受農村經濟組織的各項分配待遇。

通過招工,當兵提幹,上學唸書,把戶口遷入城市,成為非農戶口,這些人對於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擁有使用權,宅基地上面的房產,他們也擁有繼承權。但是,沒有翻修和重新建築的權利。

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民他們和戶口遷出的子女,二者有著不同的性質,進城落戶農民他屬於農業戶口,戶口遷出的子女屬於非農戶口,所以,進城落戶農民可享受農村農民待遇,戶口遷出的子女不可享受農村農民待遇。


志同道合179276449


應邀回答問題:農民工進城落戶了,買了樓房,如果戶口沒有變非農業戶口,還可以保留農村的土地宅基地。變成了城鎮居民,不影響你的農村待遇。

如果你通過高考,戶口遷移,變成了非農戶口,不管你落戶在城裡,或者戶口存檔在原戶口派出所,無權享受農村的土地及宅基地的使用。不過可以繼承父母親的原有房子🏠,當父母親不在了,可以通過合法手續過戶房產的使用權。


民農歌者


兩回事。不收回宅基地是基於你原來的農民身份,是為鼓勵農民進城創業的政策;城裡人通過繼承房屋佔有宅基地,是基於房屋(作為個人財產)無法與宅基地(集體所有)分離。


法治惠及民眾


一樣,戶口與財產兩碼事,我落的是戶口又不是本人財產:,(除土地之外)^可以。(本人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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