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利劍斬斷伸向“野味”的黑手丨評論

2月1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委員長會議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月下旬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此前,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強調,要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和監管呼聲很高。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建議相關決定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順應疫情防控需要、順應民眾呼聲,將為堅決斬斷伸向野生動物的黑手、從源頭上控制公共衛生風險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保障。科學研究表明,近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如SARS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東呼吸綜合徵等,都與動物有關。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可能也是由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並造成人際傳播引起的。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一些農貿市場或明或暗販賣野生動物,一些商家還通過網絡售賣躲避監管;一些地方長期以來形成了所謂的“野味”飲食文化,對吃“野味”趨之若鶩。甚至抗擊新型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仍有人頂風吃“野味”。1月20日至1月31日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排查,就查扣野生動物和活禽989只,違法經營活禽立案查處10宗,違法經營野生動物立案查處3宗。事實上,科學家早已證實,野生動物和人工飼養的動物在營養價值上沒有明顯區別。相反,一些野生動物宿主含有各種病毒,而且幾乎都沒經過檢驗檢疫,一旦食用不僅會對健康帶來極大風險,還可能引發疫情。以《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主,加上《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制度,我國形成了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不過,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主要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些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其他野生動物如蝙蝠、鼠類等沒有被納入管理範圍。因此,健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不讓野生動物成為公共衛生風險源,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當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監管正在提速。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強調要加強市場監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同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等10部委(局)聯合部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2月1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工作,擬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並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成為省級人大首部專項規定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地方性法規。隨著一系列法律法規、相關措施的出臺完善,必將從源頭上完善法制,有力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濫食野生動物行為,讓違法分子沒有空子可鑽。法律既是行為的硬性約束,也引導著社會的價值理念。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也是自然“生物鏈”中的一環。如果我們大肆捕殺、食用野生動物,必然造成原有物種間制約關係消失,造成生態失衡,最終容易引起傳染病暴發,給人類帶來災難。槍響之後沒有贏家,尊重自然才是人最佳的生活方式。嚴格遵守法律,敬畏生命、善待自然,共同抵制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為、濫食行為,這既是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蘭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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