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區法院:“雲平臺”網選評估機構助力執行

(河南經濟報 記者 宋站軍 通訊員 李群偉 王穎) 2月17日上午,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法院執行局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選取了評估機構。為了有效防控疫情蔓延,此次選取藉助移動微法院辦公平臺,在本院紀檢人員的見證監督下,該案評估機構順利選定,贏得了申請人的讚譽,更保障了其合法權益及生命安全。

龙安区法院:“云平台”网选评估机构助力执行

谷某和李某二人系朋友關係,2013年1月,李某因做生意資金緊張急需用錢,向谷某借款60萬元,承諾2個月後還款,同時寫了借據。同年3月,李某又與谷某達成還款協議,約定2016年6月還款;如到期未還,自願將其所有的房產過戶給谷某。借款到期後,經谷某多次催要,李某依然分文未還,還玩起了失蹤,谷某遂訴至法院。李某未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如期還款,谷某申請了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並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房產。由於李某為躲避執行長期不在家,執行幹警在《人民法院報》上發佈了公告。公告期滿後,執行幹警第一時間通知谷某,在本院司法技術部門和紀檢部門人員的共同協作下,順利選定了評估機構。

選取工作結束後,谷某在視頻中對疫情期間法院幹警的創新便民、利民舉措和熱心細緻的工作態度讚不絕口,對他們不顧個人安危,全力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的奉獻精神深表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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