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檢察院提前介入一宗涉口罩詐騙案,為民防疫護安全

近日,陽山縣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宗利用疫情在網絡發佈虛假售賣口罩信息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

2月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上發佈銷售口罩的信息,在明知道上家沒有口罩貨源且無法發貨的情況下,仍以每個口罩4.3元的價格向被害人甘某某出售1800個口罩,共收取被害人款項7800元后,並於2月10日自行將其微信凍結,且刪除相關支付記錄。

在獲悉偵查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後,該院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承辦部門檢察官提前介入,並指示承辦部門要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強化與偵查機關、法院的案件信息通報機制,做到疫情案件快偵快辦快結。承辦檢察官經深入瞭解案件情況、證據後,對偵查機關在法律適用和固定證據提出針對性的引導意見和建議,確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下一步,該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將繼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實施詐騙、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有利司法環境。


陽山縣檢察院提前介入一宗涉口罩詐騙案,為民防疫護安全

陽山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提前介入瞭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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