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補選監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20-13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因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許剛先生及職工代表監事金躍華先生已於2019年12月30日向公司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為保證監事會的正常運行,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於2020年2月17日召開的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提名高海利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公司將於2020年3月4日召開2020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補選高海利先生為監事事項進行審議。

另外,公司將盡快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的職工代表監事。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補選監事的個人簡歷

高海利先生簡歷:

高海利,男,1969年3月生,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92年7月畢業於陝西財經學院統計系,1992.07-2008.02月在中國工商銀行陝西省分行工作,歷任中國工商銀行大柳塔支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榆林榆陽區支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榆林神木支行行長;2008年3月-至今歷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陝西省分行公司業務一處副處長、處長,中國進出口銀行陝西省分行貿易金融處處長,中國進出口銀行陝西省分行風險管理處處長。

高海利先生任職的中國進出口銀行陝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5.99%的股東。高海利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及本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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