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絨業訴訟進展:啟動破產重組 近億元合同款需償還

近日,中銀絨業收到了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合同糾紛判決書。具體內容如下:

1、確認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下列債權:借款本金8800萬元,利息、罰息4,271,253.09元(暫算至2018年10月18日), 及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9日止的利息、罰息(利率按《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約定計算);

2、確認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對被告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在其名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13號院1號樓2層2-01(產權證號為:X京房權證朝字第1192893號)的房產拍賣、變賣或者折價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被告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追償;

3、確認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在其名下位於崑山市花橋鎮綠地大道231弄3號樓的九處房產(產權證號分別為; 昆房權證花橋字第131033011號, 131033012號、131033013號、 131033014 號、131033015 號、1 31033016 號、131033017 號、 131033018號、131033019號),以及上述九處房產所對應的九 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分別為:昆國用(2011)第31779 號、(2011 )第 31786 號、(2011 )第 31780 號、(2011 )第 31781 號、(2011 )第 31782 號、(2011 )第 31785 號、(2011) 第 31783 號、(2011 )第 31784 號、(2011 )第 31787號}拍賣、 變賣或者折價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在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期間暫停行使;

4、確認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20442. 09萬股股權、寧夏中銀絨業進出口有限公司2000萬股股權、北京卓文時尚紡織股份有限公司1875萬股股權、江陰中絨紡織品有限公司5000萬元股權拍賣、變賣或者折價所得價款僅在39,000萬元的最高額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在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期間暫停行使;

5、被告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僅在133,600萬元的最高額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馬生國、張永春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僅在133,600萬元的最高額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馬生國、張永春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追償。

案件受理費503,156元、保全費5000元,共508,156元,由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馬生國、張永春負擔。

據悉,公司已於2019年7月9日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本案債權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已依法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目前正在對該申報債權進行審查。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將相關訴訟所涉本金及利息計入負債及財務費用,案件受理費及複利、罰息等在案件執行完畢後將影響公司業績。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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