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書能繁簡通用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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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書能繁簡通用?這是一個錯誤的提法。在漢字書法五種書體中,草書有它自己的文字符號,在這些符號中沒有“簡”、“繁”之分。也就是說:當你寫一個漢字,這個字使用的是草書符號,那麼它才是草書,如果不是草書符號,它就不是草書,不存在"簡"與“繁”的定義。但是在草書創作中可以偶爾使用行書符號。


張慶濤中國書法大課堂


你的問題不是“書法”能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漢字發展史解決的問題,但是,草書寫繁簡字,也是一個書法實踐問題。

草書的起源雖然在漢末,但是,草書真正形成傳統是魏晉時期,嚴格來說只能是二王為代表的書法體系。


  • 王獻之的簽名就是草書的簡化字

比如說,西晉陸機的《平復帖》是一個草書吧?而且有“墨皇”的盛譽。但是,作為草書書法傳統,陸機的《平復帖》裡的字,沒有一個字是屬於草書規範書法的。

我們必須看到,中國書法史的發展,是怎麼一步步,發展出一個草書體系的。

王羲之時代還是一個書法亂局時代,“正書”基本上還維持著隸書的統治地位,行書還不夠成熟,草書也沒有統一規範,所以,這一時期的書法,除了隸書是大家公認的“正書”之外,其它書法都被認為是“草隸”。一直到唐代初,也沒有行書的說法。例如,《蘭亭序》就被稱為“草隸”。


  • 王獻之的《願餘帖》,絕大多數情況下,草書還是要按照“繁體字”書寫,因為,這些字是“正體字”

最早提出草書的,是東漢末年的文學家趙壹,他在《非草書》中創造了“隸草”這麼一個詞。我覺得,這個詞創造的太好了。

因為在中國書法史上,篆書體系是沒有“草書”的,隸書就是對篆書的草書寫法,而且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草書”的書法實踐。

隸書成熟以後,為了把隸書寫得快一點,這就會產生“隸草”。所謂的草書,就是快速書寫的字。

篆書時代,由於寫字的人很少,寫字的人,也都是高級知識分子,所以,寫字就不能馬馬虎虎,基本上是沒有潦草寫字的。

  • 歐陽詢《由余帖》中的“亂”字,是一個“俗體字”


但是,篆書時代的後期,也就是進入戰國時代,書法越來越普及了。下層知識分子寫字的人也越來越多,所以,篆書寫得潦草的人就多了,這就是“隸書”,也就是篆書的草書。

隸書由於是庶民的創造,有很強的草根性,所以,“草書”和“俗體字”就特別多。

這就給不是“正書”的草書留下很多“俗體字”和“異體字”寫法的空間和依據。

那麼,在隸書和草書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楷書,也會繼承這些“草書”和“俗體字”的。

所以,草書中的“簡化字”都是來源於這些“草書”和“俗體字”的。

但是,真正的草書傳統是二王繼承發展的。


尤其是王獻之對草書的貢獻很大。王羲之去世以後,王獻之的影響比王羲之的影響還要大。

但是,在東晉到隋代的200年左右的時間裡,二王的書法影響仍然有限,一直到唐代,特別是武后和唐玄宗時期,學習二王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這樣,草書的傳統就基本上穩定下來了。

所以,草書基本上就是二王的書法體系。


  • 陽字的兩種草書寫法都是草書,沒有俗體字

由於二王是貴族,他們有很高的文化造詣,所以,對於文字是有一定的整理加工的,經過他們加工整理的書法,就被認為是經典和權威書法依據。這樣,草書的草法,也基本上就圍繞著楷書的一般標準寫的,二王的草書書法體系,也是以楷書我依據的。

但是,也不乏吸收一些隸書遺風“俗書”可能。

但是,古代的俗書與我們現代的簡化字,不是一回事。

現代簡化字是為了簡化而簡化。而古代的俗書和草書,是按照傳統習慣和草書規律來寫草書的。主要是草書,仍然是以楷書的標準字為基礎的。

我們現代簡化字的概念是減少漢字筆畫,所以,為了找到依據,有些漢字的簡化字,就從草書找依據。

例如,“楊”、“陽”、“傳”、“實”等等,都是草書就這樣寫的。但是,這些字不是簡化字,而是草書的一種寫法。


比如“楊”字,陸機的《平復帖》中,就有這樣的寫法,說明這就是一個草書傳統,但是,被現代簡化字所利用。

除了像簡化字一樣的草書寫法,按照“繁體字”寫法寫的漢字也一樣在用,所以,古代書法是“簡化字”和“繁體字”並用的,那麼,我們繼承繼承這個傳統,當然就是合理的。

例如,歐陽詢的《由余帖》裡,就有兩個“亂”字,一個是“簡化字”,一個是“繁體字”。


但是,簡化字絕對不等於就是簡體字的草書,草書也不一定就是簡化字。

在古代,所謂的“簡化字”都是“俗體字”,被視作不規範的字,但是,也很流行。所以,書法家偶爾也會採用這些“不合格”的字用在書法中的。

因為,這是兩個傳統系統的字。書法家之所以偶爾會採用這些字,完全出自書法藝術的需要。因為書法家最忌諱的,就是同一個字出現兩次以上,不能都形成是一樣的。

由於規範字和“俗體字”中結構差異很大,所以,書法家更喜歡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用“俗體字”。

不過,古代書法家書法作品中出現的“簡化字”是我們現代人的看法。古代人沒有簡化字的概念。草書中一些“簡化字”完全是草書的寫法而不是“簡化字”。

例如王獻之的簽名,就是一個草書寫法,而不是簡化字。


  • 草書的“風”字,這兩種寫法都不是俗體字

我們今天創作草書,最好按照古代的草書體系書寫。凡是二王草書體系的草書,不管是不是簡化字,只要是有的,我們都可以學習。因為書法不能隨意創造,這是書法的基本原則。

我們千萬不要把現代已經簡化的漢字作為草書使用。所以,簡化字和繁體字可以同時出現在草書作品中,不是說現代簡化字可以入草書,而是古代草書中的“簡化字”,有的是草書的一種寫法,有的是“俗體字”是當時不規範的字。


千千千里馬


在書法草書之中,簡繁通用這個問題為書家歷來爭論的焦點所在,贊成者有,反對者亦在,作為後來人在此討論交流一下,宏篇大論沒有,不成熟的想法講出來,無需認真,只增一樂吧!

細細觀來,草書雖然是以繁體字為範本,但其為符合疾快,連貫,順暢,寫意的風格,很多字已經做到了精簡的極致,甚至很多現代的簡體字也是從中演變而來,可以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想大家討論的只是草書中的簡繁字體在創作中是否可以互換的問題。

在我看來,草書伴隨著書法發展的歷史長河,必然性的形成了屬於自己的規律和章法,種種這些,後人還是要給與足夠的遵從和尊重的,類似於我們的文字,在幾千年的演變和發展中,恰當的適應了時代風背景,更好的服務於使用他的人們,這種改變不是循序漸進就是強力推行,最終達到普遍認可的目的,這個普遍認可至關重要,書法是非常嚴謹的,這有利於傳承,大多數書者所遵從的事理必然有其存在的價值意義,這點毋庸置疑,改變不是不能,但是不能有嚴重的偏離。打個比方,在書寫創作一副歐楷的作品時,其中夾雜一些顏楷,趙楷等等的字體,讓一個行家來評論是說學藝不精還是富有創新精神才好呢?同理,在草書之中,因其特殊的體畫要求,已經形成了業界的共識,如果創作時加入一些有別於草書格理的字,會不會造成辨識混亂呢?這也不得不考慮。

當然,我們在思考問題時要保持一定的靈活性,不管何種書體的書法,美的藝術性是核心價值,所以簡繁通用絕不可一概而論,靈活運用才是王道,在作品的適用場合自行拿捏非常有必要,比如正式性的作品還是要遵從古理,如果是交流賞玩的創作目的,只要是美和具有藝術性,沒有什麼不可以的,需要指出的是,千萬不能將這個問題看成必然或者必須的,除非你有能力改變現狀,引領潮流,讓大多數人接受並且得到普遍認可。



元磊文傳


草書能繁簡通用嗎?

一曰能。前提是自娛自樂,寫著玩耗時間,不但能繁簡通用,還可中外文通用。

二曰不能。書法作品忌繁簡混搭,一是草書法度森嚴,講究字字有來歷。多一點少一彎即成他字或不成字;二來簡化字還未出現草書規範,自己寫簡化字,就是任筆為體,無根無源。是故,不能通用。





抱一而行


準確地說,規範草書是簡繁體通用的,但是不能自己依據繁體字、簡體字臆造的所謂“潦草之書”進行混用。

這個問題,還涉及幾個概念要分清。

第一,從草書的形成過程來看,草書形成於漢代,是從隸書演變而來,是歷史上依據古字(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繁體字)簡省筆畫,快寫、連寫而約定俗成的,草書形成之時,還沒有簡化字的概念(簡化字是建國後提出了的),所以,嚴格來說,草書就是“繁體字的草寫”。

第二,新中國漢字簡化之時,有些字參考了草書的寫法,比如繁體字“實”字(見圖一),在簡化的時候就根據“實”字的草書(見圖二:晉 · 王羲之 · 遊目帖)進行簡化,所以簡化字與草書的“實”字很相似(見圖三:楷體簡化字“實”)。

第三,從書法的角度來說,沒有簡化字的草書,如果一定說有,那也是現代人臆造出來的“簡化字連寫”,或者叫簡化字的“潦草寫法”,但它不是漢代以來形成的章草、小草、狂草中的任何一種,嚴格來說就是不規範的字。

第四,迴歸到正題,草書能繁簡通用嗎?當然是通用的——不管是繁體字,還是簡化字,其對應的草書寫法都是一致的,當然草書又有章草、小草、狂草等多種寫法,具體可以參考《草書字典》。

第五,為什麼不能自己依據繁體字、簡體字臆造的所謂“潦草之書”進行混用,因為從書法角度來說,這種寫法不是規範的草書,不符合法度,只會貽笑大方。

舉個例子,比如簡化字“縣”字(見圖四),繁體字寫作“縣”(見圖五:唐 · 歐陽詢 · 九成宮醴泉銘),草書寫法見圖六(隋 · 智永 · 真草千字文)是依據繁體字連寫而來,約定俗成的:

有些書法愛好者在寫草書的時候,不尊重草書規則,自己根據簡化字“縣”字,連寫成一個潦草的寫法(如圖七),那就不是規範的草書了,不能在草書書法創作中使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書友們有所幫助。更多書法技巧文章,歡迎關注【麓風軒】

(參考文獻:漢字演變史、書法史、草書字典、漢語字典等。)


麓風軒


首先,我們要學習一下草書的產生過程,是怎麼發展過來的。你就知道能不能繁簡通用了。我認為是不可以的。除非當時沒有這個繁體字,可用目前的字,否則有繁體字的儘量用繁體字去書寫。另外,一篇書法作品既然寫草書就儘量都用草體字,除非沒有繁體字,但是按照古人的草書書寫規律也可以把簡化字寫出草書來的。儘量不要太多夾雜行書體。更不能出現行楷字。這是我的理解,請您參考!



夜晚燈光孫友


書法是我們的傳統文化,而且書法的內容一般都以古代的詩集為主。古代詩集的詩人基本上是用繁體作書。所以現代書法等自然而然的也已繁體為主。

你說提到的繁體簡體通用,這個是完全可以的。只要書寫完美的結合,對接順暢。何況現在很多繁體字體的草書都已經慢慢簡化了。



小小馬哥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古人當然寫繁體,但稍微留意就可以發覺有許多草體本身就簡化了,而且有些簡化得幾乎就是現在的簡體字……。原因應該非常明確的,草書本來就是為寫的快而創造出來的,從快而簡就自然而然了…。日文的假名,甚至現在簡體字,據說許多還是來自草書………

簡體有些是兩字多字簡成為一字的,那些時候寫簡體就要慎重一點,不要產生“-玖球天後”歧義了[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tigerinncai


草書是繁體字的,因為草書標準是以王羲之的為標準。王羲之那個時候寫的當然是繁體字。用簡體字寫草書的少,一是因為草書的減省已經比較多,而且好多簡化字都是根據草書來的;二是現在草書幾乎都用在書法創作中,書法創作又以繁體字為基準的。所以說草書一般是繁體字。

由於漢字的簡化,給草書字體區分帶來不小的麻煩。比如“書”,連筆寫,可以說是簡化字的行書,也可以說的繁體字的草書。相類似的例子非常多。

再說一句,其他人的回答是沒清楚草書的定義。草書不是簡單的將漢字連寫,而更多的是漢字寫法的一種轉變,類似於繁體字變簡化字、篆書變隸書。


冰林樽


草書創作原本從古至今就在繁簡通用。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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