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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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著是你自己經營長髮的土地,就可以隨便做大棚。因為土地的性質不同的時候,你隨意更改土地的性質,本身就是一個違法的行為。

所以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覺得在這家承包經營的土地上面蓋大棚,還得注意一下這幾個問題。


土地性質是否符合?

面對這個問題,做大棚無非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種植,一種是養殖。那麼針,對於這個情況來看,如果你也是用於種植,那麼跟土地的性質就沒有衝突的時候,是可以合法的進行做大棚的。

但是每個地方對於這個問題的定義又不一樣,比如說基本保護農田,這裡面它肯定是針對於建大棚的問題,是不允許你在這些地方蓋大棚的。

假如你需要在這些地方蓋大房,那麼基本上就會有各種各樣的需求,比如說你要事先經過申請獲取一定的批准,或者說撞見以後才能夠進行該大棚的工作。


土地性質沒有規定。

比如說這些土地是沒有列入,沒有納入基本保護農田裡面。這個時候在我們當地這邊蓋大棚,他們是不會管的,只要你不產生汙染,不產生對周邊的農作物,或者說周邊的居民產生汙染影響,對環境沒有傷害,那麼這個基本上都是可以被允許的。

最終對於土地性質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好好的去看一下,看看這些土地適合屬於經營承包內額基本保護農田土地。

如果土地沒有規定,是使用於某一種性質,那麼這個時候,對於這個手續來說可能就不會那麼麻煩。

種植的大棚可以做,但是做到其他養殖的時候就要注意了。


養殖的時候需要申請。

有些地方可能不需要申請的。但是在我們當地的時候,做種植他們不會管做養殖的情況之下必須要經過申請。

因為養殖這個時候是要考慮到周圍環境的問題,所以面臨這個情況來看如果說沒有經過申請,那麼後面汙染環境影響周邊生態的時候,就會面臨高額的處罰。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覺得應該因地制宜,看看當地的實際情況到底是怎麼樣的,畢竟每個地方的情況都是不一樣,所以不要想著每個地方都理所當然的可以以相同的方式來處理這樣的問題。


農人莫小道


首先明確一點,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不合法,這個問題要看情況而定,不是絕對的合法!

現在,很多農民覺得種地不掙錢了,就紛紛搞起了大棚,種植草莓、西瓜、菌類等經濟作物。周圍人一看這些人賺錢了,就想著和他們一樣來搞大棚。但是,因為現在對土地管理比較嚴格,所以很多人在搞大棚之前都有所擔心,害怕自己搞出來的大棚不合法。那麼我們今天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我們都知道,農村的天地一般分為普通耕地和基本農田。普通耕地的話相關規定比較鬆一些,可以在上面種樹、發展林果業等等;但是基本農田的規定就業比較嚴格了,因為它是保命田,所以是不允許在基本農田上挖沙、取土、挖魚塘、發展林果業等的。也正是因為這些規定,很多人對農田裡建大棚合不合法吃不準了。

其實一般來講,在田地裡搭建簡易的大棚種植蔬菜、瓜果是不違法的。因為簡易的大棚用地一般也不需要硬化,也比較容易拆除,其需要建設的附屬設施一般也不需要太大,大棚拆除之後復耕也非常容易,基本上不會影響耕種。這個不管是基本農田還是普通的耕地都不會違法。

但是,在耕地上搞另外一種比較高端一點的大棚可是有問題的。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文件,其中規定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其實說白了,就是類似鋼架結構的玻璃大棚的這種)是屬於生產設施使用地的,而在嚴禁隨意擴大設施農用地範圍中是包括它的。所以,如果你整這個玩意兒的話,那就得注意了。

另外,建大棚的話對於附屬設施建設(比如管理用房)也是有規定的,比如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可能各地對於這個的規定還會更加細化,以當地相關規定為準)。

綜上所述,發展簡易大棚、拆卸簡單、容易復墾的大棚一般是沒有問題的(前提是你不高地面硬化),而發展鋼架結構的大棚、玻璃大棚可能就會有問題了。不過你們也不用太擔心,畢竟鋼架大棚造價太高,一般人搞不起,大多都還是簡易大棚。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關鍵看你建的大棚是什麼樣的大棚、是做什麼用的。



當前,全國性的“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各地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對於違規“大棚房”問題進行了徹底的清理整治,拆除的數量之多、面積之大,可以說是歷史空前的,充分顯示了政府對於違法佔地、破壞耕地行為堅決予以打擊的決心,同時也達到了非常重要的警示教育效果。



在此形勢下,有些老百姓就產生了疑問,是不是以後就不能建大棚了?

不是的!關鍵在於建設什麼用途的大棚。

首先要弄明白、弄清楚這次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的概念和所涉及的範圍。

治理整頓的“大棚房”問題是指一些個人、企業或其他的組織,打著開發、建設農業園區、設施農業項目的旗號,以建農業大棚的名義在大棚內或區域內違法違規佔用了耕地、或者永久基本農田,用於建設非農業項目、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的行為。



他們的目的不是以農業種植為主,而是以此為名窺避土地監管建設非農設施從事工商業、旅遊餐飲等經營活動,他們佔地建設的實質是改變了土地性質和用途,觸碰了耕地保護的紅線,達到了自己的農地非農化的目的。

所以, 凡是在農業園區內佔用了耕地或者藉著建設農業配套設施的名義而違法違規建設非農用設施,如休閒度假、娛樂餐飲、旅遊接待設施、私家莊園、別墅住宅等,在所謂的農業大棚內部違法違規使用耕地建設“大棚房”、住宅等,這些違法違規佔地的建設必須徹底拆除、退房還耕,通過復耕達到恢復農業生產的條件,做到農地農用、農棚農用。對於真正的農業大棚的看護房,如果超岀標準,或者以此為名違法違規改變看護房的性質和用途進行住宅、經營房開發的,也必須依法依規進行整治和整改。

簡單地說,就是在建有農業大棚等農業設施的區域內,改變了土地的農用性質和設施用途,用於非農業經營的設施建設,都是這次“大棚房”問題需要重點整治的內容。



要清楚,真正的農業大棚是國家鼓勵和支持的。

由國家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的工作也可以看出,為什麼有些企業、組織和個人要打著“農業大棚”的旗號去搞非農建設和經營,原因就是真正的農業大棚是允許建設的,不用辦理用地手續,但建設的農業大棚必須真正的用於農業種植,建有的配套看護房也必須符合標準,是真正用於種植大棚管護服務的。一般要求大棚看護房必須是單層、面積不超15平米而且必須有通往大棚的門。一句話,就是建設的農業大棚及其耳房必須從事農業種植併為種植服務,不得改變用途搞其他經營活動。



如果你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設這種農業大棚是允許的,是國家鼓勵和支持的。

因為,農業大棚種植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不僅沒有破壞耕地,反而提高了複種指數、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單位土地面積的經濟效益,尤其是實現了許多農作物的反季節種植,使部分農產品“淡季不淡”,從而豐富了市場供應,滿足了城鄉居民的生活需要。所以,建設真正的農業種植大棚,國家是提倡並支持的,如果達到一定的規模,政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如何你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以農業種植為名建設大棚是為了搞非農業經營活動,那是不被允許的。



以上介紹,可能存有對法規政策理解不準的問題,僅供參考!如要建設農業大棚,可到當地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和農業部門進行諮詢。

謝謝閱讀,敬請批評!歡迎關注和評論!


圖說農村事


這個問題農村人可能都有疑問,如果單純解釋可能越解釋越糊塗。

這我們需要了解土地法。我們在城市居住都知道城市土地有工業用地,居民用地,集體土地等,由這些而產生大產權房,小產權房,40年產權,50年產權等概念。

同樣,農村的土地也有各自的性質。農村的土地有菜地,莊稼地,山地,荒地,自留地,水澆地等。地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但在平時,農民在種地時倒沒有區分的那麼嚴格,沒有誰規定菜地不準種莊稼,山地不準種菜。但真正涉及到有什麼政策時,那就不行了。

可以得出結論,在地裡建大棚是不行的。那麼以前大棚是怎麼建起來的,是因為那時國家為農民著想,想增加農民收入,而且大棚一般建在允許的範圍內。私自建大棚必須經過審批,不經過審批即使村委會沒發現,但怕以後會有麻煩。

還有就是土地對農民來說有使用權,沒有私自處理的權利,但這些對農民還是有寬鬆政策的。所以想在自家地建大棚需要向村委會提出要求,只要合理的為自己增加收入,村委會是可以答應的,如果私自建,出現麻煩事情就不好了。特別是現在,土地處於焦點。

所以合不合法不是個人決定的,合情合理經過村委會同意就為合法,否則就很難說了。


農業空間


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我認為要取決於是否破壞了土地難以恢復承包地的原狀,是否改變了承包地的農業用途。

第一,破壞承包地的農業用途就不合法,這是一條底線原則。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農地必須農用,不能改變農業用地的用途。

在承包地裡建大棚,如果大棚還是用於農業生產,用於農業種養,從大農業的角度來說,應該還算是農地農用,並沒有違規。

第二,不管什麼大棚,前提是可以隨時恢復土地原有生產功能才好說話。在承包地上建設大棚,不管是種東西還是養殖,都不能破壞土地耕作層。

在北方,像山東壽光那樣的地方,設施農業搞得比較好,規模也比較大,這些大棚都是用來種農作物的,主要起到保溫保暖的作用,這樣的大棚應該問題不大。

如果是大棚用來做養殖業的,那就要注意以後不養之後能否恢復成為耕地使用。如果是全部水泥硬體化,而且將耕地的耕作層挖壞難以恢復了,這在土地法上是不允許的。當然,對於基本農田來說,要求會比普通的耕地更加嚴格。

第三,用於農業生產的大棚概念有點模糊,如果規模不大可以忽略不計。農村人在承包地上建起的大棚,說是房屋不是房屋,主要還是用於農業方面的生產,它也不是明顯的違規建房。

鑑於這種大棚的特殊情況,如果規模不是很大,三五畝、十來畝,很多農村都是睜隻眼閉隻眼不去理會。畢竟農村人幹什麼都不容易,賺錢機會不多,建大棚的投入也不會小,隨便就拆掉很傷農民的心。

第四,大棚房清理給人們提醒,不合法合規的事最好不幹。前一段時間的大棚房清理是對以前違規建房,特別是在耕地上建房的一種清理整頓。很多人認為,這些房子大棚已經建了多年都沒有事,為啥現在突然就要拆了呢?

其實,只要是違法行為,就要承擔可能出現的後果。因此建議大家還是儘量不要去觸犯那些已經明文分佈的相關法律。有的違規違法行為不是不清理整頓,而是時候未到而已。

雖然承包地是分配承包給自己家的,但土地的所有權還是集體的國家的,因此即使在自家承包地上也不能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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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嗎?

建大棚政策規定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規定,在耕地蓋大棚種蔬菜屬設施農用地,用地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後,與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三方用地協議,鄉鎮政府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與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

建大棚違法嗎?

原則上,基本農田上可以建設大棚,但不允許建設溫室和看護房。

所以說,如果是通過合法手續後,建設大棚用來種植蔬菜、水果是合法的;但是千萬不要利用大棚結構將農業生產用地改造成居住生活用地,這是屬於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

建大棚都要啥手續?

建大棚即辦理設施農用地,據不完全瞭解,您需要準備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各地的鄉鎮政府、工商局、相關農業部門等可能要求有所不同,僅供大家參考。

1設施農用地申報表;

2設施農用地建設方案;3經營者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用地協議,涉及土地承包權流轉的提供“土地承包權流轉合同”;4附屬設施佔用耕地的,填寫補充耕地方案;5位置圖(標明配套設施用途、用地面積、拐點座標的現狀圖);6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具體流程以及需要的手續,以當地規定為準,大家可以諮詢當地農業部門哦!

最後,感謝您百忙之中,抽空閱讀我們的回答。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徵地拆遷知識,可以直接進入【律土網】查看!

即明律師事務所王迪


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嗎?我就真實的情況來交流一下,我的回答可能偏激,可能是負能量,很可能編審老師給我審核不通過,悟空問答就是叫發表個人的看法的,說的不對,大家批評釜正。

合法不合法,取決於年限、環境、時機等因素,就是說只是相對而言,不可絕對而論。因為法是人制定的,它也會隨著時代發展、環境變化而有所改變或調整,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首先說你建大棚是做什麼用的?也影響到合法不合法,或種植或養殖,你是怎麼從基礎上去做的,就是說事前把要做的工作做的怎麼樣,比如,先申請了(經村委會、鄉鎮土管部門批准了,繳納了一定的費用,取得了一定的手續),你就是合法的。否則,不吭聲就下手動工建造,肯定的不行,有這樣的例子。



原則上,農民不得隨意改變基本農田的使用性質,這個誰都知道。但是,事在人為,由於時間、環境變化,一切都有可能。拿最現實的一件大事說吧,剛經歷過,大家都知道,頭三四年,一胎化,多生一胎就面臨罰款、開除公職或黨紀處分,超生那就叫違法!而現在是鼓勵生二胎,甚至有說還有獎勵(這個只是聽說),反正生二胎是不犯法了,這個肯定的。所以違法不違法看怎麼個情況下了。


再一個,頭數月前,對養殖業還禁養呢,才幾天功夫,由於豬價飛漲,國家隨時又有了新的調整措施,放開養殖的某些規定,鼓勵、支持、甚至扶助補貼,農戶擴大養殖。說明什麼問題呢!時局、時間、環境變化決定,違法不違法!此期,你寫出申請,交納費用,取得合理證件手續,你建大棚就許不違法,還可能得到國家的補貼資金支持呢!信不信由你!我是絕對相信!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在自家承包地建蔬菜大棚違法嗎?有哪些法律依據。

首先可以明確的說,在自已承包地建蔬菜大棚不屬於建築物體,也不在城鄉規化部門管轄範圍內,因而所胃違法建築說法純屬於虛構之說。

另外,你能否在自已承包地建設蔬菜大棚,是由村政府和鄉里土地部門說的算,只要村.鄉.兩級政府同意.或者行手續文件,你建設蔬菜大棚就是合法,城鎮規化部門無權干涉,

如當你大棚建設多年後,國家政府部門下發新政策,把你建設大棚土地規化為一級農田保護區,便於土地利用管理,機械化播種機械化收割等,不允許建設大棚必須及時拆遷,你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給與合理經濟補償。


微笑117359766


農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設大棚是為了改善承包地的土地種植條件,提高經濟收入的一種有效辦法,如果說在承包地上建大棚不合法,那麼壽光地區那一片片蔬菜大棚豈不是更惹人注目了嘛。因為建設大棚並沒有改變土地性質,人們大多是用來種植反季節的瓜果蔬菜,來提高自己的收入,所以在承包地建大棚是合法的,並且政府也是支持的。

之所以人們對於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的問題有所疑慮,應該是去年以來,國家加大了大棚房的整頓力度,致使部分農民錯以為在耕地上建大棚也有可能屬於違法行為,才會對於大棚建設有了顧慮。

其實,國家整頓清理的那些違規大棚房是那種打著搞農業設施的旗號,“掛著羊頭賣狗肉”的非農設施。他們利用大棚設施作為掩護,在大棚內大肆搞餐飲、休閒、娛樂設施,擅自改變了土地的用途,妄圖穿著“農業設施”的外衣,賺取錢財。

甚至有的建成了大棚房對外出租或者銷售,這種無視國家法律,踐踏土地法的行為必須嚴懲,絕不姑息。所以,國家出重拳,對於這些大棚房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同時也規範了大棚看護房的建設標準,對於那些超出標準的大棚看護房也進行了整頓。

溫室大棚作為一種高投入、高效益、高產出的農業產業,使得農民的承包地得到有效開發和持續利用,同時也帶來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像我們當地官地窪的西瓜、五截的草莓大棚等,通過幾年的發展,都在我們當地有了響噹噹的品牌效應,為農民帶了可觀的收入。有的已經申請了國家地理標誌,有了自己的產品名片。

隨著全國各地現代農業園區及家庭農場數量的逐年增多,溫室大棚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特別是北方農村,溫室大棚在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從土牆日光溫室發展到春秋連棟拱棚、陽光板智能溫室大棚、玻璃智能溫室大棚等幾個階段,利用冬季自然光能,生產優質反季節蔬菜,滿足了全年新鮮蔬菜的供應,提高了農民收入。

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大棚技術的日臻成熟,溫室大棚有的地方已經實現實現智能化、自動化管理,在減少勞動強度的同時,又能夠實現節水、節肥、節電、減少能耗,為農民創造更大的效益。


建行漸遠


在農村,土地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僅僅靠傳統意義上的農作物種植,收益已經不能滿足更高的生活需求。在土地上建農業大棚,種植經濟作物,已經成為提高農民經濟收入的一個重要渠道。那麼問題來了,在農民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大棚合法嗎?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具體要根據你建的大棚的用途來定。如果說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大棚用來搞農業,那是可以的,因為一直以來都號召農民建大棚,來發展經濟提高收入,所以只要不是在基本農田上,自家承包地是可以建農業大棚的。

但是建了農業大棚後是否合法,還要看你所建大棚土地的性質。根據土地法的相關規定,基本農田上禁止建設任何建築物,即使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大棚,也不可以,所以在基本農田上建設大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允許的。



那麼在基本農田以外的土地上建大棚都是合法的嗎?那也不一定,這個也要從建設大棚的用途上來看。如果建設的大棚是用來搞經濟作物種植的,比如說,種植大櫻桃、蔬菜,或者其他經濟作物,這些都是可以的,這種情況下建設的大棚就是合法的。

如果是以建設農業大棚的名義,實際用來經營飯店,或是作為工廠車間,以及建設經營性住宅,用於作娛樂場所、會所等這些和農業無關的項目,那這個大棚,就不就是不合法的。



所以,題主所說的,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農業大棚是否合法,總結起來說主要是看耕地的性質,還有建設大棚的用途來定。

簡單的總結起來就是兩句話。只要這塊土地不是基本農田,在承包地上蓋的大棚是用來種植農業作物,就是可以的,不屬於違建。但是也不要簡單的認為,這塊地是我承包了,就可以在上面隨心所欲的建造了,與農業無關的不可以,與農業有關的搞養殖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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