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村並鎮,村子裡的房子合併到一起,那麼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嗎?

海哥34774636


首先要搞清楚農村土地的性質,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也就是屬於全體村民的,當前政策來看,它是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的,所以農村土地不存在買斷不買斷的問題,道理上講只要你是本村人,以戶口為準,村裡就應該有你一塊地。

第二,合村並鎮的目的是什麼?現在農村,外出的人越來越多,在外面紮根、買房的人也越來越多,農村成為空心村也越來越嚴重。所以合村並鎮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收回農民的土地,而是把閒置的土地重新利用起來。

第三,從生活方便程度來看,越集中社會服務會越好,比如上學、就醫、生活配套服務等等,合村並鎮後,集中居住了,會整體提升人民的生活質量。

第四,在我們國家土地兩種性質,國有和集體所有,所以我們的土地不會私有化,這也就不存在買賣的問題了,你所說的“買斷”其實是指的使用權的購買。


張在田


合村並鎮,並不代表著把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所謂合村並鎮,有的就是把附近幾個鄰村聚攏在一起,建成一個小區。雖然說幾個村子居住在一起,但是村民還是各村歸各村,各種福利待遇也是分的清清楚楚。只有極少部分那種零星的村子,本來也沒有幾乎人家,趕上合村並鎮的時候,正好把這樣幾戶人家的小村子,合併到別的村子裡面,成為一個大的行政村。





最近這幾年全國各地都在推行合村並鎮,之所以實行合村並鎮,為的就是復耕土地,擴大耕地面積。擴大了耕地面積以後,當然是為了還給農民。只不過現在的農民,都覺得種地不賺錢,所以多數農民不喜歡種地,都到城市裡去打工。這樣村集體可以成立合作社,喜歡自己種地的農民,就自己種著。想出去打工,不喜歡種地的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轉讓給合作社。合作社根據協議,每年供給村民糧食或者付錢。這樣耕地還是種植農作物,不改變耕地的用途。


村集體也可以統一租賃出去,租給那些承包商。其實跟合作社性質差不多,只不過合作社一般都是本村村民自己組織的,收納了村裡的土地以後,基本還是用作農作物的耕種。而那些承包商一般都不是本村村民,他們租賃了土地以後,很多時候不是用來耕種農作物。有的承包後是用來種樹,有的是用來種植大棚蔬菜。所以這些承包商跟合作社還是有些不同的。承包商一般都是每畝土地一年多少錢,他們不承諾給農民糧食。因為他們承包了土地以後,基本上都是用來種植大棚蔬菜,或者是採摘園。


當然,也不排除有的村子對土地一次性買斷。一次性買斷的村子,就是說農民以後再也沒有機會種地了,農民吃的糧食全部由村裡分發。一次性買斷土地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可能是政府徵地,不過更多的是前些年把土地賣給了開發商。十五六年以前的時候,土地管理還是比較寬鬆的,有那頭腦靈活的開發商,瞅準了機會,跟某個村裡的領導搞好關係,就可以買斷這個村的土地。那時候的農民,對土地意識也很淡薄,根本不知道十幾年以後,土地會成為最寶貴的財富。再說了,即使農民懂得土地的寶貴,那個時候可能也沒有保護土地的意識。不過,不管什麼情況,一次性買斷土地,必須給農民相應的補償。

現在農民承包的土地,是否要一次性買斷,要看農民自己的意思,不可能再像前幾年,村裡無權替村民做主,一次性買斷土地。


靈子


農村合村並鎮,當然是一件好事,方便了許多人的出行,方便了留守兒童的上學問題,同時留守家庭的空巢老人可以聚在一起說說話,拉拉家常,同時也方便了就醫,方便了規範化管理,讓大家生活的井井有條,生活的越來越舒心。



那麼為什麼要合村並鎮呢

首先,我國的地理差異非常大,從幾千米高的青藏高原到長江中下游平原,都有居住的人群,一些海拔越低,地勢越平坦的地方,農民的生活相對好點,但是到了西北,藏北高原,新疆的南疆北疆,這些地方的生活條件是非常差的。

實行合村並鎮就是為了照顧一些自然條件差,容易發生自然災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證地區的農民,將他們從原來的艱苦地區搬離出來,到自然條件較好的地區生活,和大家一樣共同努力,一同達到小康生活水平,因為國家說過:脫貧致富的路上不能丟下任何一個人家。

同時,實行合村並鎮也是為了有效的利用自然資源,方便對大家的服務和政策管理,也減輕了國家每年許多不必要的財政支出。

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嗎?

首先要來了解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在我國,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在我國的廣大農村,普通農戶對土地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可以自己耕種,但其所有權還是屬於集體所有。既然農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那麼農戶就沒有買賣土地的權利,沒有辦法進行售賣,只能流轉租用。

農村合村並鎮,其實是近一步的優化了土地的利用率,大家的土地得到了更加充分的應用,合村並鎮以後可以成立農業種植合作社,大家一起種地一起發財,當然,不想種植了也可以把土地租給種植大戶,這樣土地既沒有荒廢,每年也能有一點收入。

總結

農村的合村並鎮,其實是我國為了農村未來更好發展的千秋大計,是造福農村後代的一大好事,但是農村的土地,是不能一次性買斷的,沒有這個法律賦予農民和其他人有這個權利,也不能允許這麼做,可以做的只能是租讓。


渭水三農人


農村合村並鎮,村子裡的房子合併到一起,那麼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嗎?

合村並鎮是為了改善一些偏遠農村的居住條件,加強農村服務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的綜合管理,盤活土地資源,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可以騰出一部分宅基地,使農民擁有更多的土地,而不是剝奪農民的土地,所以,不存在一次性買斷農民土地的事情。

合村並鎮,只是把農民的居民點集中到一起,這樣可以使居住規模化、城鎮化,方便建設一些綜合的服務設施,使農民生活更加便利。而對於拆除分散的舊居民點,可以騰出一部分土地進行復耕,這樣無疑使農民有了更多的土地可以使用。

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農民只是承包使用,而承包權在本次承包期到期後,會再延長30年,在承包期內,集體是不允許重新調整土地的。但復墾出來的土地,可以分給新增人口耕種。

合村並鎮以後,農民當然還是可以種地的。當然也可以將土地盤活,集中對外流轉。流轉是在承包期內的轉包形式,是農民在自願的基礎上對土地經營權的出讓,鼓勵農民將承包的土地向專業大戶、合作農場和農業園區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其要點是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只是把農民承包的土地從實物形態變為價值形態,讓一部分農民獲得股權後安心從事二、三產業。而專業化的農民土地流轉可以擴大土地經營規模,促使農業生產由傳統向現代轉型,增加土地效益。所以,土地流轉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不變的基礎上,流轉期限必須在承包期以內,並且必須農民自願,這樣的話,怎麼會出現一次性買斷農民土地的問題呢?

當然,在合村並鎮中,也有可能出現隨著城鎮化建房農民土地被國家徵收的現象。遇到這種情況,那就必須對失地農民進行合理的補償,包括青苗補償、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償,這種情況相當於一次性買斷農民的土地,而這些失地農民將會轉為城鎮人口,享受城鎮人口應該享受的福利,並且適齡人口會給予工作上的安置,這對農民,也未嘗是一件壞事。


齊東晏子


問:農村合村並鎮,把房子聚攏在一起,那農民的田地要買斷嗎?

理解有誤,有些地方只是村鎮建制的調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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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合村並鎮」的詞比較新鮮,單從字面意思理解,為把挨著的村子和鄉鎮合併重組,也有人理解為把散居的農戶集中到村裡統建的聚居點居住。若真的把零散居住的農民搬遷到聚居點,如此一來,就會出現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比如農民種莊稼的問題,刺楸認為這在地勢平坦的平原地區還好解決,但在山區農村則給農民生產帶來諸多不便。



一、到聚居點居住,農民種莊稼多有不便

統建的聚居點有獨棟,也有樓房,但多是按照商品房理念設計的套房。農民到了聚居點上了樓,與小區裡的居民無異,不想花錢買菜買米,就得繼續種莊稼,但養雞養鴨已不太現實,種點蔥、蒜、韭菜還行,平時吃的蔬菜還真不好種,因為沒菜園。


要想種地,就得回以前的地方種。聚居點的套房少有儲存農具農資的地方,也沒放糧食的糧倉,更沒有放三輪車、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地方。即便能存放,但自家的田地變遠了,有點的來回要走兩三個小時。

在田間地頭幹完一天活後,帶著一身泥巴爬樓回家,把家裡弄髒後還要打掃衛生,打掃衛生其實也很累,刺楸深有體會。

合併到一起生活,但田地還是由自己承包經營,只是離得更遠了,所以並不一定一次性買斷。


二、合村並鎮另有所指

有些地方所說的合村並鎮並非像上述說的把村子裡的房子統建到一個聚居點,而是並不影響農民的生活,這其實是村子和鄉鎮的建制調整。


有些地方先從鄉鎮層面調整區劃,把規模小的鄉鎮合併了,或者根據產業佈局合理地附近的鄉鎮併到一起,以打破地域的壁壘而做大做強。在調整好鄉鎮後,再從村級層面把一些村組合並了,畢竟隨著農民進城買房落戶,一些村子人口減少,甚至出現空心村,所以調整村建制就很有必要。

村鎮的建制調整,對農民的影響不大,不涉及把房子合併但一起,只是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行政區劃變了而已。

以上就是刺楸對農村「合村並鎮」把農民房子併到一起會不會買斷田地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還行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農村合村並鎮就是將村裡的房子合併到了一起,是否就是將土地一次性買斷了這還要分情況來看。其實在我們膠東這邊,現在已經有很多村子合併了,農村的合併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地域上的合併,再有一種就是行政管轄上的合併。


地域上的合併

所謂地域上的合併,就是說將幾個村子進行拆遷之後,統一遷到一個小區內,一般都是就近幾個村子統一拆遷安置。這種合併只是地域上的合併,打破了原來各村居住在各村的這種生活方式,幾個拆遷村住在一起,統一歸居委會管理,但是各村還是各村,互不干擾,在年底給村民發放福利的時候,各自村發個自村的。

這種地域上的合併整合了土地資源,為城市發展騰出了地理空間,各個村子互不干擾,只是在地域上集中住在了一起,但是拆遷就意味著進行了徵地,農民獲得賠償後將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權交歸集體。


行政管轄上的合併

行政管轄上的合併是指各個村合併到一起,形成一個統一的支部,由一套班子進行管理,改變原來各自為政的管理方式。我們這裡也有的村子進行了行政管轄上的合併,多數原因是由於村裡很多年輕人到城市工作,戶口已經遷出,村子成了空心村,空餘的房屋較多,於是為了整合資源,進行行政管轄上的合併,將3、4個剩餘戶數較少的村子合併成一個統一的大村。

這種行政管轄上的合併,有利於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進行規模化種植發展。但是容易引發的矛盾也比較多,試想一下原來幾個村子各管各的,現在要合併成一個村兒,誰也不服誰,矛盾問題自然多了起來。這種合併下農民還是可以種植土地,只不過是有可能將土地資源進行整合後重新劃分,規模經營。


農村根據實際情況的發展需要合併在一起的,但不影響農民繼續享受對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即使按照統一規劃進行了徵用,那也會給予補償。


一品小十六




西門觀點:農村合村並鎮,農民的土地不會一次性收歸村集體。

一、為什麼要合村並鎮?

合村和並鎮是一個目的,兩個概念。合村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村子合併成一個大村鎮,是人口整體搬遷;而並鎮是撤銷一些人口特別少的小鄉鎮合行政機構,併入大鄉鎮。

需要合併的小村子,一是自然條件非常差,或容易發生自然災害,交通、電力、通信、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非常差的不宜居住;二是空心村,房屋大量閒置,大多數人不可能再回來居住的村子。



合村的目的一是為了徹底改變一些自然條件差的農村居住環境,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徹底改變貧困面貌,和其它條件好的農民一起步入小康社會,而是為了節約土地資源。

並鎮是目的是為了不浪費人力物力,減少國家財政支出,便於管理。

二、合村並鎮后土地會不會收回?

那麼,農村合村並鎮以後,農民原來的房屋就會拆除,宅基地就會被收歸村集體,但農民的承包地則不會收回,仍然是農民自己的。如果合村後,因距離遠而不方便耕種的,可以統一流轉給種糧大戶。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合村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村莊合併成一個大城鎮,是人口的整體搬遷;而合村則是廢除一些人口非常小的小城鎮和行政機構,改為人口非常大的鄉鎮和鄉村。

對於需要合併的小村莊,首先,不適合居住在自然條件非常差,或者容易發生自然災害,交通、電力、通訊、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非常差的地區。第二個是空心村,有大量閒置的房屋,大多數人不太可能回來住在村裡。

在農村,如果我們把村莊和城鎮結合起來,當那個村莊的房子合併後,農民的土地會發生什麼?

許多人擔心農民的土地會被一次性徵用。現實情況表明,沒有這樣的需求,也沒有這樣的政策,因為鄉鎮結合並不意味著承包地應該被回收。鄉鎮結合是為了加快農村發展,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承包經營權不能被強行剝奪。

有固定的居住地點、穩定的經濟收入和事業單位的,可以選擇退出有償土地經營合同。然而,前提是一個人生活的經濟來源並不依賴於土地生產的經濟收入作為其生活的支撐。

當然,在關閉鄉村和合並城鎮之後,農民仍然可以耕種土地,或者集中向外轉移土地。農民專業土地流轉可以擴大土地經營規模,促進農業生產由傳統向現代轉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因此,土地流轉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的,流轉期間必須在承包期內,且必須是自願性農戶。

當然,在鄉鎮合併的過程中,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可能會出現國家徵用農民土地的現象。


悠然智在UNIJOY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村合村並鎮,村子裡的房子合併到一起,那麼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嗎?其實,我覺得不是一次性買斷,而且將農民土地整合後多元化綜合發展。

合村並鎮說白了也是幫扶貧困地區的農脫貧致富,發展經濟的有效措施,也是農村發展的一個趨勢。合村並鎮後農民的土地要麼是有償流轉使用,要麼是以合作社或者公司的形式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再憑藉先進的科學技術結合土地特徵發展相適應的經濟作物,可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價值。還有種土地的利用方式,那就是種養殖結合發展,也就是大量種植牧草飼料來發展牛羊等養殖產業,以達到降低養殖成本,提高養殖效益的目的。當然了,那時候的農民都會有工資,社保以及其他的社會保障福利,而且是按照按股分紅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進行利潤分配,所以也可直接提高農民的經濟收入。

所以說,農村合村並鎮後,農民的土地依然是農民的根本,我覺得不可能一次性買斷,而且更大的發揮出農村土地的利用價值,提高農民的整體收入。


農民小席


農村合村並鎮已經是大勢所趨,關於村子合併後,農民的土地又該如何處理呢?有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的說法嗎?其實所有農民的土地一次性買斷這樣的講法是不對的,農村的土地是不能自由買賣的,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一次買斷的說法。

農村合村並鎮目的是為了將原本閒置空閒的耕地宅基地或者是“空心村”等等土地重新分配利用。採取的方式並不是所謂的買斷。而是可以選擇有償退出。農民可以將手中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流轉出去,或者是永久退出。如果選擇這樣的方式當然可以領取到補貼。如果要是不想退出土地承包經營,也是可以繼續承包經營的。

合村並鎮對於農村居民來說是大事也是好事。通過合村並鎮不斷可以提高生活質量,改善居住環境。還能將原本的荒地,閒置的耕地等等土地資源有效的利用起來。創造土地資源合理有效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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