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病危送醫院,醫生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把屍體放一旁找醫院扯皮的人是真的愛死者嗎?

Aspirin


我住院時,就遇到這麼一家,老太太心臟支架,在重症監護室,經過二十四小時,恢復正常,通知家屬可以進食,但要少吃多餐,中午,家屬送飯,老太太一次吃二十多個水餃,不知哪個血管爆裂,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就將屍體放在監護室,因我己從監護室,回到普通病房,聽死者家屬在醫院走廊商量,死的正好,這回能讓醫院賠點錢,後聽同室病友說,老太太是這些人後媽,不得不來醫院救一把,怕在村裡名聲不好,來到醫院,也沒抱太大希望,只要少花錢就行,沒想到被救活了,又死了,正好弄點錢,有的家屬還樂呢,後來具體怎樣,就不清楚了,從這件事來看,現在人的醜惡嘴臉,是多麼可怕。


正必壓邪


什麼樣的人都有啊!我說兩個正面的吧。我管過一個老幹部,近90歲了,剛來醫院的時候狀態還可以,忽然高熱,三天沒能控制,這天早晨家屬找到我說,我這老人可是我家的搖錢樹,只要有口氣,一個月就是幾千塊。不過,人老了,又這麼重,沒有辦法的事,我看就是不行了,你也別費心了,別用好藥了,點點液體維持一下就行了。當天上午老人走了,家屬開完死亡通知單,說聲謝謝就把老人抬走了。

還有一個老幹部,住院挺長時間了,幾次病危,這天夜裡我值班,早晨查房,患者不見了,護士說,病人後半夜死了,家屬說不叫你了,讓我早晨告訴你。幾天以後,家屬找我說,那天老人不行的時候,我們一摸都涼了,救不了了,沒叫你,我把後事處理完了,這些年你受累了,給個面子一起吃個飯吧!哎,酒沒喝先醉了。


天涼好個秋0960


我今天就碰到一個,白血病患者,白細胞四十多萬,血紅蛋白只有正常人三分之一,收進來不做骨穿,不做細胞分離,連血也不想輸,說是肺炎造成的,讓我們只治療肺炎。而且到處拍照錄音,拒絕搶救又不簽字,沒兩天人死了,現在又要賴醫藥費[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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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重越耍無賴,我們單位心內科有副主任給患者下跪,並央求患者轉院的,他自己科里人錄像的,就是想求患者別在這裡手術,怕家屬鬧事攜屍體訛錢,醫生給患者家屬下跪並錄取影像資料,患者和家屬太牛啦,我們現在遇到這樣的,也是犧牲一切臉皮和自尊,就當自己二皮臉,只要大爺前腳走,後腳就可以安睡啦[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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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這種情況卻是存在,而且常常存在。

我作為一名急診醫生,不可避免的要常常遇見這種情況。

總的來說,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家屬確實愛死者。

這樣的家屬只是因為自己缺乏醫學常識、難以在短時間內接受現實、受他人挑唆、自己心中對死者有愧疚等原因。

這樣的家屬只是通過與醫院、醫生的糾纏,來宣洩自己的情緒,或者做給別人看罷了。

等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就會接受現實,就會自動離去。

比如,我曾經接診過一個年輕小夥子。

患者還有一個月便要舉辦婚禮,卻在一次通宵打遊戲之後倒地不起,送進醫院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沒有屍體解剖,根據經驗導致患者死亡的原因應該是爆發型心肌炎等。

宣佈臨床死亡後,家屬不依不饒。準確的說 ,只是死者的未婚妻不依不饒。

她不願意相信自己的未婚夫突然死亡,她自責自己沒有及時為死者做心肺復甦等。

宣佈死亡三個小時之後,也就是在其它家屬勸說了三個小時之後,她才接受了未婚夫死亡的事實,並且同意將屍體送往殯儀館。

第二種是:家屬的良心被狗吃了!

這種情況並非沒有,深刻的揭示了人心的險惡和社會的另一面。

有一個艾滋病晚期的病人,平日裡家屬都與他斷絕往來,他甚至淪落到流落街頭。

當然,家屬指的是兄弟姐妹和前妻。

他的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子女。

某一次他昏倒路邊,被好心人報警送進醫院。

送進醫院後,多方聯繫家屬,均拒絕來到醫院,並且拒絕付費。

最後由政府付費,醫務人員親自照顧到死亡的最後一刻。

患者身前,沒有一個人願意前來照顧,避之而不及。

患者死後,家屬都出現了,並且提出了索賠,理由是:“醫院會這麼好心?”;“我們來的時候是活的,現實被你們治死了,難道你們沒有責任?”。

這樣的家屬會是愛著死者嗎?

這樣的家屬還有良心嗎?

這樣的家屬還是人嗎?

這樣的家屬,並非沒有!

以上是我作為一名急診醫生的真實感受,你有什麼樣的經歷或看法呢?


最後一支多巴胺


家屬病危送進醫院,如果醫院盡力搶救,沒能保住生命,有一句“我們盡力了”,就應該能夠給死者家屬一個交待吧。

醫院不是萬能機構,對什麼病都有十足的把握。特別是檔次比較低的醫院,對危重病的搶救更是沒有把握。如果都因為送進一個危重病人沒有救過來,而要醫生賠償的話,恐怕很多醫院都會倒閉了。但如果是醫療事故造成了患者的死亡,那就另當別論了。

其實社會上有這樣一部分人。他們在老人需要醫院就醫時,以各種理由推託,恐怕花了自己的錢。一看老人要斷氣了,馬上就送到醫院。當然,這種病十有八九是已經沒法醫治的,只是家屬希望能夠死在醫院,然後以各種名義要求賠償。也就是讓老人在死以前,再給他們做一次貢獻。

這種人明著是給老人看病,暗著則是碰磁。否則,為什麼不在老人得病初期送到醫院,展開救治,而非要等到老人病危時才去住院呢?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好比你買了一部夏利車,花五萬元貨真價實,開著出現各種問題這個價位也很正常,當你花五億元買了一部夏利車,開著出現各種問題你就無法接受,同理你花大價錢送病危患者去醫院搶救,既然是值十花億的大價錢人醫院就必須救活,救不活患者家屬肯定不幹,你誰也別說醫生也不能保證完全救活,因為你收了大價錢就是完全救活的承諾。


紅衫樹16


愛死者就不能找醫生駁斥了麼?愛一定要死者死後抱著痛苦才算?我說三點,第一愛死者,那是在死者還沒死的時候善待,而不是死後痛哭流涕。第二,死者死了,如果有不公正的地方,活人還得去為死者討個公道。第三,死者死了,活人還得繼續,不管愛不愛死者,活人都有權利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當然,一切都需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之內


坐上樓臺聽雨聲


搶救不過來是搶救不及時,好好的就死在醫院了!!!醫院應該賠錢的!!


同志衝啊


生老病死,自然規律,醫院往往成為人生的終點,醫生成為送終的人。危重病人、彌留之際的老人在搶救過程中辭世太正常不過了。在實行市場經濟以前,極少有患者家屬在醫院鬧喪的。現在鬧喪的人,大多是一些只認錢不認理的人。如果講理,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醫患糾紛。最近發生在北京航空醫院的殺醫事件,就是一個極端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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