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兒童死亡賠償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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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陽四名兒童死亡事件,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更是直接挑戰法律的底線。商討賠償的背後,更應該仔細追責事故的真正原因。



幾天前我看到這個事件,內心充滿憤怒。四個兒童還沒來得及享受生命的可貴,就這樣不明不白離開人世。父母家人要如何度過這重難關,當地官員是否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

兒童離世已經事實,終究原因還是出在工地施工方。由於工地缺乏相關手續,已經被當地土建局叫停該項目,相反該工程視法律為白紙,一意孤行,強行開工,最終導致這場意外的發生。

根據(新京報)記者報道,目前家屬已經跟開發商完成賠償相關事宜,新鄉報報道稱“孩子在工地玩耍,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孩子壓埋,導致死亡。


21日下午,原陽縣政府官網發佈消息:原陽縣委作出決定,對在盛和府建築工地“4·18”壓埋窒息事故中負有監管責任的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國安和安全股股長王建剛予以免職。對縣城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學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作進一步處理。

相關人員接受處罰,這是民意所向,工地如此大的漏洞,釀成慘案。只不過,從建築工地的舉動,事發之後拒絕記者拍照,阻止村名救援,監控被調走,這一切都是可疑點。背後隱藏的秘密,真的不能透明給民眾嗎?如果沒有實質性的結果,以後再次出現類似事件是不是依舊如此暴力解決。


如今事情也算是水落石出,工地開發商負主要責任,家長只能接受補償的結果,畢竟人死不能復生。至於賠償多少錢,我認為完全取決於開發商的良知,多少錢也不能買回孩子的生命。

大壯點評:我認為還是不要一探究竟,補償屬於私人隱私,無論補償多少錢,對於父母來講,這次都是致命打擊。逝者安息,希望孩子父母節哀。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留言討論!

作者/大壯


大壯聊球吧


4月18日河南原陽四名兒童被埋事件終於“塵埃落定”,真的毫無疑點,全部解決完了嗎?

簡單回顧一下河南四個兒童被埋事件:

4.18日在盛和府小區堆放的土方中陸續發現4名不滿十歲的兒童遺體,均系與該小區相鄰的溫莊村人。

為何四名兒童全部被埋?他們又是怎麼經過層層防護進到施工現場的呢?

據瞭解,此施工單位沒有取得任何相關審批手續,但是施工進程一刻也沒有耽擱,而施工現場去往溫莊村的方向,有一個巨大的空隙,孩子和成人可自由進入,據判斷,孩子是通過此防護漏洞進入事發地點的。

警方披露,涉事建築工地自卸車在傾倒土方時,不幸將4名兒童壓埋,屬於意外事故,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已被控制。

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也屬於違規作業,在法律如此健全的今天,為何種種違法行為頻頻發生呢?是因為違法的代價太低,還是因為我們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呢?


四名兒童還沒來得及認識世界,就不幸去世,這背後僅僅是違法施工方的責任嗎?

相信家庭、社會、個人、施工方應負起相關責任。

受害者家屬收到多少賠償款?

據瞭解,受害兒童已在當地公墓安葬,家屬也已就賠償等事宜達成協議。

具體賠償金額,家屬沒有不透露,但是我估計應該在50到100萬之間,也有小道消息稱,施工方和家長私下籤訂協議,每個孩子150萬,共計600萬,真實性有待考證。但是相關記者在採訪受害家長其他問題時,家長面色凝重,回答各種支支吾吾,最後竟然以拉黑的方式拒絕採訪。

相信沒有任何人比受害者家長更感到痛心疾首,記者的咄咄追問,肯定是對家長的二次傷害。但是從受害者家屬表情狀態來看,貌似有很多難言之隱,是對賠償金額不滿意?還是受到了某種威脅?我們不得而知。

對於此件事情,我有幾點疑問需要大家來幫我解答:

【1】施工方沒有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為什麼在施工的時候沒有相關部門阻止呢?這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操作嗎?如此大的工地動工,如果說相關部門不知情,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施工方背後是不是有更大的保護傘呢?

【2】懷疑受害者兒童被埋後,動用大型機械尋找屍體,這屬於正當解救範疇嗎?受害者已然去世,但是動用大型機械讓屍體受到二次傷害,連個全屍都沒有,這應該如何解答呢?

【3】作為施工單位,是不是要把施工地點全封閉防護起來呢?就我所知,我見到的所有施工單位都是有漏洞,可以自由進入施工現場的,法律有沒有對施工工地防護措施相應的規定呢?


綜上所述,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不管賠償再多的錢都無法挽回四名受害兒童的生命,就算給再多的錢沒有命去花,又有什麼用呢?

你對此事件有什麼不同看法呢?

我是上善李老師,專注於青少年成長教育問題,如果您有不同意見歡迎您展示在評論區,以幫助更多的家長和學生,謝謝您的關注、評論和認可。(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速刪)


上善李老師


小米看到這個問題,心是痛的,賠再多的錢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嗎?


中國大大小小的工地,每年都會有很多工傷事故,但這次真的讓人憤慨不已,畢竟是4條活生生的孩子生命,哪一個有孩子的父母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沒有辦法接受。

4月18日17時30分,建築工地挖出第一個男孩遺體,劉團偉大兒子,9歲的劉壹。緊接著,是10歲的劉然、7歲的劉學和5歲的李康。晚上10點左右,李康的屍體是被最後挖出的,李先生說,“我見到我兒子時已是晚上10點了,我當時摸了一下他的身體,還是熱的,像睡著了一樣。”

事故原因調查,誰該來負責

4月21日原陽市政府通報,因對“4·18”壓埋窒息事故負有監管責任,原陽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國安和安全股股長王建剛被予以免職。對縣城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學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8名建築開發和施工人員,包括施工項目法人代表、項目經理和涉案司機仍在刑事拘留中。

現在學校都在放假,家長要給孩子做好安全宣教,包括讀一些安全知識的繪本,或者看一些安全教育的動畫片或者小視頻,增強孩子對危險的判斷力,防患於未然。這麼小的孩子,真是不能放任其出門玩耍,太多危險,防不勝防!

最新進展,遇難兒童家屬已與當地政府賠償解決

記者多次聯繫受害兒童家長,瞭解跟進賠償結果和最終事件的調查結果,但是顯然現在家長已經得到滿意的賠償,對此事保持了一致的緘默。

鑑於這個案件的特殊性,想必賠償金額必然是在法定賠償金額的基礎之上浮動一定的比例或額外增加相應的數額。


小米覺得,不管賠償了多少,孩子的命是再也回不來了,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孩子,著實讓人深思。


歡迎評論留下你的觀點,希望可以給更多的父母予以警示,千萬千萬保護好我們的孩子,誰也不希望到頭來用錢來換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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