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警方對拒不執行防疫命令小區物業進行處罰

河源警方對拒不執行防疫命令小區物業進行處罰

2月12日,

記者從龍川縣公安局獲悉,

該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隊聯合隆東派出所

依法查處了一起小區物業

拒不執行政府疫情防控命令,

疫情防控工作不力,

小區業主安全存在嚴重隱患的案件,

並對小區物業相關人員

何某、邱某予以行政處罰。

河源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命令小区物业进行处罚

據瞭解,位於老隆鎮的東江一號公館小區安邦物業公司不服從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拒不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小區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落實,非本小區人員隨意進出,沒有執行測量體溫和查詢進入該小區人員,無人過問外來人員並登記。

河源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命令小区物业进行处罚

經過查實,辦案民警當即責令小區物業進行整改,按照規定做到封閉管理。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法對小區物業相關人員何某、邱某予以行政處罰。

河源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命令小区物业进行处罚

龍川縣縣公安局隆東派出所劉警官

東江一號公館存在沒有嚴格落實龍川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所有居住小區一律實施封閉管理規定,讓非小區人員隨意進入小區。對東江一號公館物業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的決定的違法行為,我們依法進行處罰。

河源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命令小区物业进行处罚

公安提醒,全縣各小區物業公司要切實汲取教訓,嚴肅認真對待疫情防控工作,同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對拒不執行政府疫情防控命令,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來源| 龍川公安

河源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命令小区物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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