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真實的歷史出發,淺談趙高被誤認為是太監的原因

說起趙高的話,相信很多人第一反應都會是:秦朝權力最大的宦官!可是如果我們再深入瞭解一下這個人的話,我們會發現趙高是有兒女的。宦官有兒女,難道是像曹操的祖父那樣,收養的兒子女兒嗎?如果不是收養的,那麼這些後代是從何而來的呢?又或者是《史記》記載錯誤,趙高其實不是太監?關於趙高是不是太監這一點,我們可以根據歷史上的記載來推斷分析一下。

從真實的歷史出發,淺談趙高被誤認為是太監的原因

首先,關於趙高出身的記載,後世某些人理解有誤

《蒙恬列傳》中記載:“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因為趙高的母親犯了罪,所以趙高兄弟幾個人都是在隱宮出生的。那麼這個“隱宮”指的是什麼呢?其實在秦朝,隱宮的存在就類似於我們曾經有過的勞改場。從社會地位上來看,他們屬於賤民,身份比普通百姓還要低微,卻又比奴隸要高一點。那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一直認為趙高是太監呢?

這主要是由於很多人對《史記》的誤解,在《史記》裡對於趙高的記錄有很重要的兩點:一個是記載了他出生於隱宮;另外一點就是他是“宦籍”。《史記》的記載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有一些人卻將“隱宮”誤解為“宮刑”。因為古代的醫療條件不發達,所以宮刑完畢之後人需要在密閉的乾淨的環境裡呆一段時間,以免得破傷風。所以將這二者一結合,就有人誤以為趙高與他的兄弟都是受過宮刑的,成為太監了。根據一位學者的深入研究,

這裡的“隱宮”其實是“隱官”的誤寫。這個在現代看來可能會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一個錯誤,但是在古代卻不算個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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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

因為在古代,“宮”和“官”原本就是通假字,只是用的不多不常見,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而已。所以在某些專業知識不夠過硬的學者分析之後,就得出了趙高是個受過宮刑的太監的荒謬結論,並且以訛傳訛,流傳了數千年。

其次,從歷史上關於趙高的記錄,可以分析出趙高絕對不是太監

還有一些人認為趙高是太監的原因很簡單,但是更加荒謬,因為趙高屬於“宦籍”,是“宦人”。可是什麼從時候起,任何朝代的宦人就都僅僅只代表太監了?在秦漢時期,宦官指代的是所有在宮廷裡任職的所有男性,包括議郎、侍郎、謁者(這三者負責的職責分別是參謀、護衛、傳達)等等。並且就是在漢朝的時候,宦人代表的主要是被皇帝寵信、信任的內侍。那麼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宦人只代表太監了呢?

根據《後漢書》記載,一直到漢光武帝建立起東漢以後,宦人才只代表太監。

從真實的歷史出發,淺談趙高被誤認為是太監的原因

再來看看趙高的身份:宦籍。其實這個身份恰好說明了他並不是太監,因為他是正兒八經記錄在冊的正式官員。只不過是因為他的母親犯了罪,所以趙高兄弟幾個從一出生身上就打了個“勞改犯後代”的標籤,而秦朝的律法又那麼嚴苛。所以可以說趙高兄弟幾個是被母親連累的。

為什麼說出身“隱宮”就能證明不是太監呢?當時秦朝修建阿房宮,這些修建宮殿的工人就是出自隱宮的人和一些服刑的囚犯。當時修建阿房宮的工人數有七十萬人左右,如果隱宮裡都是太監,那要上哪兒找那麼多給太監淨身的師傅?而且修建宮殿這麼重的活兒,太監怎麼可能幹的了?在秦朝,犯了罪的人是要受罰的,通常情況下都是做苦力。男的通常都是去修長城修宮殿,女的一般都是去搗舂米加工糧食,這些都屬於“隱宮”出身的人得乾的活兒。當然這些只是他們需要乾的活兒的一部分,其他還有很多的苦力活兒需要他們去幹。不過並不是無限期的,而是有年限的,根據每個人罪名的輕重以及性別的不同,受罰的年限也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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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房宮

而“宦”這個字,根據這個字的結構上宅下臣就可以知道這個字的意思指代的是家宅中的臣子,誰的家裡會有臣子?當然是皇帝。所以“宦”這個字最開始指代的就是家宅裡的奴僕。後來經過不斷的變化,慢慢開始指代做官,當官,成為太監等等多重含義,但是總體來講,仍然只包含男性。

結束語:

當我們翻閱史料的時候,我們可以瞭解到趙高這個人不僅是有兒有女的,而且他的女婿還是一個做官的,還參與瞭望夷宮政變。假如說趙高真的是一個太監,那麼他是哪裡來的兒女呢?而再想想關於趙高是個太監這個流傳了千年的謠言又是如何興起的呢?主要根源還是來源於對古代文獻研究的一知半解。雖然在後面的朝代中“宦官”指代的是純粹的太監,但是結合史料來看,在東漢以前“宦官”指代的卻是所有在宮廷裡任職的男性。

從真實的歷史出發,淺談趙高被誤認為是太監的原因

其實只要多看看關於秦漢時期的記載自己也就可以分析出來,在那個時候,很多官員都被稱作“宦人”。如果說“宦人”在那個時候就只指代太監,那豈不是整個宮廷裡不管是官員,還是服侍皇家中人的奴隸,以及那些侍衛全部都是太監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因為太監是肯定幹不了太重的活兒的,生理上的缺陷決定了他們是不可能和正常的男人一樣,去做那些重苦力的。所以趙高兄弟雖然“隱宮”出身,但是他們跟著母親一起受罰做修宮殿之類的苦力,這就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明他並不是太監的證據。更何況他還兒女雙全,還有女婿,並且關係親密到還能參與政變。並且我相信,以秦朝的制度來看,秦朝是絕對不可能讓一介太監擁有這麼大的權利的。

參考文獻:

《史記》

《蒙恬列傳》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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