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导读:

质子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唐朝继承两汉、魏晋以来的做法,对周边少数民族实行了质子制度。

安史之乱后,唐中央由于难以完全控制地方节帅的任免和更替,在藩镇也推行了质子制度。 <strong>藩镇质子制度产生于唐中央实力较弱的背景下,对维护唐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始于代宗永泰初,在宪宗元和之后逐渐消失,是唐中期朝藩互动的重要内容。


一、安史之乱后的朝藩矛盾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天宝十四载(755) ,身兼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起兵反唐,打破了唐帝国安定的盛世局面,也拉开了历时近八年的安史之乱的序幕。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安史之乱

由于开元、天宝时期唐朝的精锐兵力都掌握在边疆节度使手中,在内轻外重的军事格局下,安禄山甫一起兵,就推进到河南地区,直接威胁东都。仓促之际,玄宗只能临时募兵来抵挡叛军,

“以常清为范阳、平卢节度使、兼御史大夫,令募兵三万以御逆胡” 《旧唐书》

“以京兆牧、荣王琬为元帅,命高仙芝副之,于京城召募,号曰天武军,其众十万”。 《旧唐书》

然而,临时召募的军队不堪战阵,京师宿卫的彍骑也一触即溃,此后唐中央就失去了可以直接控制的军队。

因此,玄宗为了平定叛乱,一方面征调边疆藩镇军队进入内地勤王,另一方面在内地也设置了许多藩镇,并在西幸蜀地的途中发布了《幸普安郡制》:

”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其诸路本节度、采访、度支、防御等使,虢王巨等并依前充使,其署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各任便自简择,五品以下任署置讫闻奏,六品以下任便授,已后一时闻奏。“

这道制书赋予了地方节度使自募军队、自筹钱粮、自署官吏等特权,尽管这是平定叛乱的客观需要,但同样导致了藩镇坐大,中央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京师宿卫

肃宗和代宗虽然凭借地方节度使的力量收复两京,平定了叛乱,但受安禄山叛乱的影响,中央对手握重兵的军将难以放心,因此极力加强对地方军 队的控制。 肃宗最初以广平王李俶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以郭子仪为司空,副元帅率军收复两京,

“以郭子仪为司空,兼副元帅,统诸节度”

但在其后九节度围攻相州之役中,肃宗却不设统帅,而以开府鱼朝恩为观军容使。

与此同时,出于对边军将领的猜忌,肃宗还积极更替原边军的节度使,代之以朝官和禁军将领,而此举也直接导致了朝藩矛盾的激化引发了河东和绛州行营的兵变,太原节度使邓景山及绛州行营都统李国贞被杀。

为防止兵变扩大,肃宗只能任命刚被解除兵权的郭子仪:

“为朔方、河中、北庭、潞、仪、泽、 沁等州节度行营兼兴平、定国副元帅,充本管观察 处置使,进封汾阳郡王,出镇绛州”

代宗即位后,朝藩关系仍然处于紧张状态。宝应元年 ( 762) ,山南东道节度使来瑱兵败淮西,逗留不赴京师,

“朝廷以瑱掌重兵,恶之,密诏以( 裴) 茙代瑱为襄州刺史,充防御使”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影视剧图:唐代宗

裴茙兵败被擒,随即被代宗赐死蓝田,而来瑱在入朝后也很快被贬死。广德元年( 763) 吐蕃入寇京师,代宗诏征天下兵,平叛功臣李光弼因猜忌而迁延不至,最终 “愧耻成疾”,薨于徐州。仆固怀恩率军平定河朔,也因谗言而被逼反,屡次诱引吐蕃、回纥入寇关中,给京师带来了巨大的军事压力。

这种局面并没有随着安史之乱的平定而结束,代宗时朝廷依然无法对各地的藩镇进行有效的控制。大历元年( 766) ,

“同华节度使周智光专杀陕州监军张志斌、前虢州刺史庞充,据华州谋叛” 《旧唐书》

大历十年( 775) ,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盗取洺州,又破卫州,而由于面临吐蕃严重的军事威胁, 对于各地频繁发生的军乱,朝廷也多采取姑息策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对各地藩镇的控制,成为唐中央维护统治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尽管史籍中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通过墓志等材料还能够管窥唐朝君臣在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


二、藩镇的质子制度

长安出土的《杜式方墓志》为我们了解唐中央控制藩镇的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墓主杜式方出自隋唐间“族茂中京”的京兆杜氏家族,身世显赫,其父杜佑不仅为德、顺、宪三朝宰相,还曾任岭南、淮南等多道节度使,故其墓志中对当时的政治情况多有涉及:

“司空生太保,讳佑,太保仕于建中,鼎元之间, 遂为上公,国于岐……再迁太常主簿。 始德宗孝文皇帝以诸侯方强,质其子于京师邸第,富盛皆以弋猎球酒相倾,唯公弟兄闭门读书,不与 交通。上嘉之,拜太常丞,遂刻心为政,擒摘奸吏, 而整齐乐工,使有节法”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藩镇割据

德宗质其子于京师邸第,正是为了应对诸侯方强而朝廷势弱的局面,试图加强对地方藩镇的控制。在杜佑出任淮南节度使时,杜式方“以例征至阙下”,也说明德宗时藩镇质子已经成为一种制度,这种现象在其他墓志中也能看到。

义武节度使张孝忠之子张茂宣墓志载:

“建中末,妖竖构乱,德宗皇帝西幸奉天,贞武公乃俾公朝于行在。伏奏之日,诏赐从容,凡所顾问,应对如响。德宗深嘉之,迁太子洗马,仍许归侍。及銮舆反政,公复来朝,换太子右赞善大夫,寻迁海州刺史。”

张孝忠为德宗所设首任义武节度使,以张茂宣为质子入朝,因泾原兵变德宗西幸奉天而被特许归侍,但在德宗回京后再次来朝,入京任职。

藩镇质子制度并不产生于德宗时期,在朝藩矛盾更加尖锐的代宗初期就已经出现了。永泰二年( 766) ,在安史之乱刚刚平定之际,代宗就发布制书:

“治道同归,师氏为上,化人成俗,必务于学。俊造之士,皆从此途,国之贵游,罔不受业。修文 行忠信之教,崇祗庸孝友之德,尽其师道,乃谓成人……其诸道节度、观察、都防御等使,朕之腹心,久镇方面,眷其子弟,为奉义方,修德立身,是资艺业。恐干戈之后,学校尚微,僻居远方,无所咨禀,负经来学,宜集京师。其宰相朝官、六军诸将 子弟,欲得习学,可并补国子学生。“”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节度使

尽管代宗在诏书中称“今宇县乂宁,文武并备”,但实际上此时唐廷仍处于战时状态,时刻面临着吐蕃的军事威胁。

永泰元年( 765) 十月,吐蕃与回纥合从入寇关中,进逼奉天,赖郭子仪施以离间计才使京师幸免:

“吐蕃寇灵州,进寇 邠州。诏子仪率师三万,自河中镇泾阳,京师戒严” 《旧唐书》

然而,此时唐中央却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永泰元年击退吐蕃的进犯,代宗“诏税百官钱,市绢十万以赏回纥”,百官也“上表,以军兴急于粮饷,请纳职田以助费” ,同时关中地区又遭遇了连续多年的自然灾害。广德二年( 764) ,“是秋,蝗食田殆尽,关辅尤甚,米斗千钱” 。在这种情况下,代宗下恢复国子监,并在窘迫的财政状况下给予大力的支持,并非如制书中所言为了“使四科咸进,六艺复兴”,而是以此名义向各藩镇征召质子。

这从制书中对入学国子监的人员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尽管制书中既包括“诸道节度、观察、都防御等使”之子弟,也包括“宰相朝官、六军诸将子弟”, 但对两者的要求却有明显的差别。节度等使久镇方面,僻居远方,因此其子弟必须入学国子监,而居于京师的宰相等子弟则并无强制要求

另外,制书颁布后不久,代宗即以宦官鱼朝恩判国子监事,此时国子监的主要职能在于监督藩镇质子,而非讲授经籍。鱼朝恩时任神策军兵马使,因掌控入屯京师的精锐禁军神策军,才得以出任此职

“永泰中,诏判国子监……始诣学,诏 宰相、常参官、六军将军悉集,京兆设食,内教坊 出音乐俳倡侑宴,大臣子弟二百人,朱紫杂然为附 学生,列庑次。又赐钱千万,取子钱供秩饭。每视学,从神策兵数百,京兆尹黎干率钱劳从者,一费 数十万,而朝恩色常不足。”《新唐书》

鱼朝恩以数百神策兵卫从视学,正是为了监督和管理作为国子监学生的藩镇质子,而此职所承担的巨大政治风险。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鱼朝恩

代宗时期朝廷的重心在于西北边疆的军事防御,无力出兵征讨不服朝命的地方藩镇,而通过质子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巩固朝廷的权威。大历时期征召诸道兵参与防秋,不能说与这一制度毫无关系,而质子在朝中任职做官,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中央与藩镇的联系,为双方的沟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三、质子制度的演变与消失

<strong>质子制度是安史之乱后在朝廷式微的情况下,为加强对藩镇的控制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其产生的背景正是中央难以决定地方藩帅的更替,并对跋扈藩镇采取姑息政策。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代宗和德宗时期

“大历中,两河平定,事多姑息 ……皆始因叛乱得侯,各擅土宇,虽泛禀朝旨,而威刑爵赏,生杀自专,盘根结固,相为表里。朝廷常示大信,不为拘限,缓之则嫌衅自作,急之则合谋。或闻诏旨将增一城,浚一池,必皆怨怒有辞,则为之罢役,而自于境内治兵缮垒以自固。《旧唐书》

德宗即位之初锐意求理,试图削平藩镇,但在泾原兵变后也转而采取姑息之政。

“自经忧患,务为姑息,不生除节帅; 有物故者,先遣中使察军情所与则授之。中使或私受大将赂,归而誉之,即降旄钺, 未尝有出朝廷之意者”《资治通鉴》

藩镇节度使至死不易,且多以子孙故吏为留后,导致其“视一境如一室,刑杀其下,不啻仆畜”,成为朝廷难以控制的离心力量。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宪宗


宪宗即位后,通过对藩镇的一系列战争和改革,改变了代宗以来藩镇自立的局面,基本上掌 握了地方藩帅的任免权力。元稹在《代谕淮西书》中对这一过程有详细的论述:

“德宗皇帝御天下日久, 春秋高,理务便安,不欲生事,或谋及卒伍而置师 长,盖一时之权也。……初杨惠琳、刘辟、李锜犹守故态,谓朝廷未即诛擒,曾不知逾月之间,皆头悬藁街,腰斩都市,此诸公之所闻见也。自是蛮夷摄窜,戎臣震惕,相与奔走朝阙之不暇。今庙堂之上,命将择帅,容易于授卿长,即吴 侍御希求非望之志,安得复行于今日哉?”《元稹集》

随着中央权威的扩张,节度使也有了明确的任命程序和考核标准,与一般地方官吏并无二致, 成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藩镇质子之制也逐渐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宪宗时仅仅在割据的河朔三镇短暂存在过质子现象:

“淄青贼平,镇州王承宗惧,上章请割德、棣二州自赎,又令二子入侍。宪宗选使臣宣谕,以从中选。议者以 承宗罪恶贯盈,每多奸谲,入朝二子,必非血胤,人颇忧之。”《旧唐书》

穆宗时河北复叛,其后逐渐形成了朝藩共同认可的“河朔故事”,中央不再干预河朔藩帅的更替,而其他藩镇都处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质子制度也逐渐走向了消亡。

唐代代宗和德宗时期,朝廷式微,特设“藩镇质子制度”



结语:

质子制度是安史之乱后中央为解决朝藩之间的尖锐矛盾,加强对藩镇军队控制力量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其产生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在中央式微的局面下,通过对藩镇质子的掌控,唐帝国得以保持一个整体稳定的政治局面,同时通过质子加强与藩镇的联系和沟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双方的误解和冲突。

质子制度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从整体来说还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宪宗“元和中兴”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藩镇质子制度是中央无力完全掌控藩镇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其本身也是强枝弱干的典型表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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