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唐書》有新、舊之分?


為什麼《唐書》有新、舊之分?


在“二十四史”中有兩種《唐書》,一是劉昫編撰的《舊唐書》,一是歐陽修、宋祁編撰的《新唐書》。這是為什麼呢?原來,在五代時期的後晉天福五年(940年),趙瑩、張昭遠、賈緯等人奉石敬瑭之命修撰唐史,到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當時一般宰相都要監修國史,書成之時劉昫正位列宰相,所以他自然成了該書的署名撰者了。但這部《唐書》僅流傳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運。

從宋仁宗慶曆年間起,北宋朝廷認為劉晌的《唐書》蕪雜不精,於是命曾公亮等搜訪材料準備重修。重修過程中,宋祁和歐陽修等先後加入。這部《唐書》於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撰成。所以當時社會上就有了兩種《唐書》,為了表示區別,人們將歐陽修、宋祁編撰的《唐書》稱為《新唐書》,而將劉昫編撰的《唐書》稱為《舊唐書》。由於歐陽修當時在文壇上的地位很高,所以社會上的人也就自

然多喜歡讀《新唐書》,該書的刻印也就自然多一些。這樣一來,署名劉昫所編的《唐書》逐漸散佚。至明朝初年,想找一本完整的《舊唐書》很不容易。於是明朝嘉靖年間,開始有人將《舊唐書》加以蒐集、整理、校對,於嘉靖十七年(1538年)重新刊行。清朝乾隆年間編修《四庫全書》時,《舊唐書》也被列入“二十四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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