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肆虐時提辭職會有什麼不好?

尋求好兼職


前幾天新聞報道,某市醫護工作者,請病假擺工,臨陣逃避,國家和人民正需要你的時候,你辭職是不對的,如果是別的工作,領導會謝謝你的!


文明講理W


大局為重,如果不是公司被迫無奈辭職,自己就不要辭職了,能去工作儘量去工作吧,我們村兒封路了沒有客運車加上接連大雪沒法出去,不去上班就走別人頂上去,其實內心深處挺煎熬的,良心上肯定過不去,都想想辦法克服一下,畢竟誰都不容易,這是真的!


北京女丑兒


首先要根據自己的內心想法,比如像我,在公司整天被直屬領導針對,當然這個領導不止是針對我,部門其他人他也針對,就連上個廁所都要問,工作安排還不詳細,每次去問,他就會說,“你覺得該怎麼辦呢”真是有病,工作環境很壓抑,等等一系列問題,我就在2月份辭職了,工作不順心,改變不了別人,那隻能改變自己,選擇重新找一份工作。如果你很喜歡目前的工作,最好別辭職,要是疫情期間開工,那就自己做好防護,小心工作。


當代90後


關於在這個時候提辭職是否妥當的問題,我們先來看看外部局勢。

2020裁員情況

2月7號北京K歌之王由於疫情導致財務壓力增加,宣佈和全體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2月10號新潮傳媒開工第一天突然宣佈裁員500人。

你和公司首先是利益關係,如果公司經營不下去了,股東不能盈利了,公司會毫不猶豫地裁掉員工。

在職場上,能左右你做出決定的首先是利益而不是情感,否則在做任何事的時候都會糾結,這個時候辭職與否和責任心無關。

當然,如果你的工作是和現在抗擊疫情相關的,希望你堅持住,等疫情好轉了再考慮辭職的事,原因是抗疫工作不僅是個人利益,更關乎民族大義。

節後第一週招聘情況

根據智聯招聘數據報告,節後第一週企業招聘需求較同期下降7成。

根據目前的情況,要想辭職後馬上找到工作比較困難,但金融行業的需求較高,如果你是金融從業者可以去招聘網站上看看。

拋開疫情考慮工作問題

疫情對工作的影響是暫時的,你本來就打算提離職,說不定員工這時候離職還能緩解公司資金週轉壓力。

對於你而言,是否辭職主要考慮自身的生存需要、關係需要和成長需要。每個人需求不同,如果目前的公司不能滿足你的需求,辭職換工作去找能滿足你需要的公司是企業間正常的人員流動。

美國耶魯大學的克雷頓·奧德弗提出的ERG理論,他認為在管理實踐中將職工的需要分為以下三類較為合理和有效:即生存需要(Existence)、關係需要(Relatedness)及成長需要(Growth)。

最後,只要你的辭職不會影響到企業的生死存亡,就不用糾結責任心的問題


桃小斌職言


如果是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履行工作職責的,不建議辭職,挺過這一關意義重大。

當然,意思並不是說過了這一關的人都能拿這個做火線提拔火線入編的履歷,只是說,這類行業的人都在相關的工作單位深耕許久,進是順勢而為,退才是逆著大流這個意思。

至於不屬於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可以先不必急著辭職。

我有一個朋友是大化的,這幾天回不去南寧,而且老闆的一些客戶沒有付款,所以公司的現金緊缺,然後也是因為疫情沒有實質的項目出來,老闆委婉地跟他說,正常辭退你,按照勞動合同法拿補償,你願不願意,他想了很久,也知道公司的資金儲備不足,但在網上又聽說這一次疫情的拐點還沒有真正出現,以及拐點不可預測,辭職以後找不到下家,而且有相關規定出臺疫情期間不能隨便辭退員工。

不急。


夢裡瀾濤


疫情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對國家,對人民,對企業都是。新聞也一直有播報,多少小型企業垂死掙扎,也許某天就被迫破產了。

離職這事本不大,但是在如此嚴峻的國情下,你依然想要離職,你在的公司是有多大的抗風險能力,你也是有多大的抗風險能力。離職沒人會干涉你,也許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員工離職可以減少支出,畢竟現在還能產出效益的企業不多,汪小菲的公司已經在裁員。

但是對於你自己來說,這個時候還要去應聘嗎?不瞭解職業也許沒有發言權,看你自己的職業範圍和個人能力吧。這個沒有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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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擔心沒什麼不好的

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 “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被迫辭職怎麼辦

勞動合同簽訂後,經協商可以解除,解除勞動合同一般都會涉及經濟補償金問題,即使是雙方協商一致也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28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 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5條規定:“經過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根據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的,必須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不少人認為在自己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的時候,會對自己不好或不利於自己,合法條件下都是沒問題的。





河南小張vlog


離職,本來就是個人的自由,跟是否遇上疫情,本身關係並不是特別大,更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


反倒是,為什麼要離職?離職後有什麼打算?這些問題,可能是更值得認真思考。


另外,在這個非常時期,如果要選擇離職,或換工作,一定要謹慎又謹慎,可以多思考以下幾個方面:


1、是否找好下一家公司?


1)如果,還沒找到下一家公司,就辭職,在現在這個非常時期,會很危險。


因為,疫情的影響,整個市場的經濟環境很不好。


很多小公司本身就是負債的,加之現金流能力不夠,現在這種市場情況下,已經開始很多公司撐不下去了,有一些也在倒計時了。雖然,也有一些扶持的政策,但畢竟中小微企業太多了,能受益的,可能還是少數。


因此,很多公司現在的情況更多是自救,彌補虧損,會導致招聘需求減少。可以預見,在未來半年,甚至一年內,大部分中小微企業,在恢復期,招聘需求不會很多。


這個時候離職,如果公司已經面臨困難的,反倒不用擔心別人認為你沒責任心,少一個人,就為公司減輕負擔,這是非常現實的。


2)如果,已經找好下家,或者另有計劃。也建議重新審視下,看看因為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情況跟自己之前想的,還是否一樣,是否能做出同樣的決定。


因為,最近也有人,離職了,結果新公司入職不了,變得特別尷尬。特殊時期,什麼事情都會發生,建議謹慎。


2、自己的 Plan B 是什麼?


最近網上開始流傳這張圖,假期延長再延長,結果公司倒了,工作也沒了。


這雖然是個段子,不過卻足夠現實。分分鐘可能發生。


這個特殊的時期,恰恰讓我們更需要思考,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我們是否有能力,養得起自己和家人。


因為上面已經講過,接下來短期內,工作可能不好找了。


那麼,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賺錢;或者,目前的資金儲備能撐多久,這些問題,就變得非常現實,需要我們認真考慮了。


這個時候,就得多想想自己的能力,能做什麼。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能怎麼應對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


3、有夢就去追,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


1)當然,如果本來就有很好的規劃,或者已經具備了其他賺錢的能力,為了尋求更好的發展。


那麼,還是不用擔心的。因為,越是困難,越需要人才。


困難時期,企業可能需要減少普通人,以減輕負擔;同時,卻更需要人才,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所以,如果已經做好準備了,具備一定實力的,有自己追求的,前景反倒會更好。


2)另外,就是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看法。


一個人在社會上,總免不了會有這樣那樣的聲音或評價,這是無可避免的。


只要自己不是那樣不好的人,不是沒有責任心的,不需要管別人怎麼看。畢竟,我們不是為了活給別人看的,而是為自己。


而且社會是非常現實的,如果對公司來說,不是特別重要的人才,這個時候離職,公司可能還會鬆了一口氣,覺得減輕了點負擔。有時候,人還真別把自己看太重要。


希望有用。祝一切順利!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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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個真實故事,“非典”時期《中國青年報》刊登了一個北大學生的來信。

信裡有幾段是這樣寫的:

4月21日,父母把我叫回了家。吃飯時,他們告訴我,他們所在的醫院已經被北京市衛生局指定為“非典”專門接收醫院了,一個星期之內將清空所有的病人,集中所有的醫護人員專門救治“非典”病人。他們叫我回來,就是為了告訴我這件事,並讓我帶夠衣服和錢,叫我以後不要回家了,他們也要被封閉在醫院內不許出來,什麼時候能結束也是未知數。

 

聽到這個消息,我感到晴空霹靂一般,當時不知說什麼好,半天說出一句:“你們會不會感染上?”可是誰都知道,趕上這事的醫生感染率是相當高的。我想讓他們辭職不幹了,我說:以後我上班養活你們。父母只是笑笑,說我孩子氣。由於他們都在一個醫院工作,所以可以享受只去一個人的待遇。當我要求他們只去一個人時,他們幾乎同時說:“我去!”父親說,他是一家之主,有責任承擔這個危險,而母親說,如果只有一個人去的話,那就是她去。他們就在飯桌上這麼平靜地爭著,而我的心卻像被刺破了一樣,我不相信我的家有一天會面臨這種生死抉擇。

 

他們讓我決定誰去,我快要哭出來了,感到極度的無助和傷心。我嚷著:“無論你們誰染上,咱們這個家就要完了,你們誰也不許去!”最後,母親慈祥地看著我,說了一句我一想起來就要流眼淚的話:“你以後會有你自己的家庭的,你已經長大了。”母親說這話的時候那種慈祥、平和、但又不容置疑的語氣,讓我心碎欲裂。“我和你爸爸這麼多年的夫妻了,誰去都不放心,就像你現在不放心我們一樣,所以叫你回來之前,我們已經決定了一一兩個人都去。比起那些孩子還小的同事,我們感到幸運多了。”

 

此時我的叫喊、我的眼淚已經無濟於事,我感到從未有過的絕望。我又一次求他們放棄這個工作不要去,我現在打工掙的錢3個人夠用了。父親說他做了30多年的醫生,在這種國難當頭的時候,決不能愧對醫生這個稱號,這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說完這個故事,提3個問題供您參考:

一、您對自己的行業瞭解嗎,知道自己是被需要還是不被需要?

二、您喜歡目前的工作嗎?

三、您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和能做什麼嗎?

這三個問題想清楚了,就趕快行動吧!

希望對您有用。[靈光一閃]





中文寫作入門心法


雖然說現在是一個自由的多元化的社會,也是講究個人個性發展的社會。但是在這個新冠肺炎肆虐居家隔離的時期不建議提辭職。

不知道您是哪一方面的專業性人才,我們權且就從對個人有利的角度出發來談一談。

從經濟利益角度考慮。如果您沒有到單位上班,目前只是在家裡遠程辦公,單位也沒有說倒閉的情況下,單位會給你發工資,哪怕只發生活費,最起碼也保障了你的基本生活。你辭職了當前單位怎麼會再給你發工資呢?

從發展角度考慮。基本上哪一個單位在錄入新人的時候都會有一個面試,在這樣特殊的時期下,你怎麼可能東奔西走的去找單位去面試去工作呢?沒有接收單位,那你的工資就沒有了。這半年的生活費怎麼解決?

從家庭和諧角度考慮。都在家裡,你突然提出自己辭職了沒有工作了,而且下一份工作還不知道怎麼樣,那麼家人肯定會替你擔心,大家的心情肯定都變得不好啦。心情鬱悶,也會影響身體健康的。

還有一個,你做出要辭職的決定是理性的還是感性的,正好利用這段時間好好考慮考慮,疫情過後再做決斷。

調侃一下,如果你遇到了這種情況,你就省事了。

祝你好運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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