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 凡是給社會公共秩序“添亂”的 警方將依法處理

疫情當前

防控一線的所有工作人員

堅守崗位

連續奮戰

誓要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

但有些人

卻對相關規定“視而不見”

把防範提示當耳旁風

對防控工作不主動配合


1、

2月10日,孫某酒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破壞小區公共設施,辱罵、毆打現場工作人員,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依法處以

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

1月28日,楊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毆打現場工作人員,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6日並處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3、

2月8日,馬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毆打現場工作人員,被新泰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4、

2月7日,趙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罵、毆打現場工作人員,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5、

2月9日,姚某國、趙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隱瞞武漢返鄉情況,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區分局依法分別處以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


泰安警方再次提醒,請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藉機造謠滋事、惡意汙衊攻擊、故意傳播病毒、傷害醫護人員、破壞診療秩序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假售假、販賣銷售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查處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襲警、妨害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讓我們共同努力,

早日戰勝疫情、打贏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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