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城關警方依法處置一起擾亂公共秩序案

蘭州晚報訊 12月12日,城關公安分局拱星墩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發生在該所轄區以攀爬樓頂、揚言“跳樓”和拉橫幅等方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案件,6名違法行為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當日下午5時18分,該所轄區某商場負責人報警,稱有10餘人在該商場門口拉著橫幅索要損失,其中一男子還攀爬到樓頂,揚言要“跳樓”。接此警情後,該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場安撫當事人情緒,維護現場秩序,安排應急救援。經多方努力,當日下午6時將攀爬樓頂的張某勸返下樓,並帶回所內進行審查。

經詢問,該商場此前將部分場地出租給一名中間人王某用以承辦“節會”,王某隨後又給上述6人轉租分包,由於其他原因王某沒有兌現租賃合同,致使違法行為人張某等6人到該商場討要說法並做出拉橫幅、攀爬樓頂天台,揚言“跳樓”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過激行為,以此達到其解決糾紛的目地。

由於張某等6人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根據相關規定,城關分局依法對6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特約記者薛晶予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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