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中標公司為什麼要層層轉包,自己做不是可以賺更多的錢嗎?

不二班之F2


這是社會分工細化,技術專業化,個人利益至上結果。

第一、隊伍大管理難,房價高吃住成本也高,企業輕裝上陣,只養核心團隊。

第二、工程施工在不同階段要不同工種,這種情況下工人沒有達到飽和施工量,企業要虧本。要達到飽施工,工人就要流動起來管理成本又要增加。

由其現在高層建築工程,要等電梯動送材料,經常停工待料,個人拿固定工資積極性不高。承包結個人,積極性提高,在沒有上班前將材料運到施工,加班加點工作。

可口可樂公司每年廣告費用億作為單位,可口可樂公司找過諮詢公司,答案成立廣告公司虧損。


油膩大叔8069


我知道有一個項目,總標的三點六億。要求有一級資質,結果能有一級資質的競標方就那麼幾個。中標方根本看不上這個小工程,立即收取百分之十二的管理和資質掛靠費,轉包給只有二級資質的工程方。眨眼間中標方就獲得四千多萬的純利潤。二級工程方將整個項目分解成若干項目,分包給一些可能連資質都沒有的工程隊,然後收取百分之八的管理費和百分之三左右的掛靠費。三四千萬到手。工程隊又將再分段分期發包給具體施工隊,又收取百分之八左右管理費。這樣標的的三分之一就成了管理費落入三層轉包方的腰包。施工隊再將工程細化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發給小包工頭,小包工頭再以包工的方式包給做事的農民工。

工程款結算方式:按理每個工段程序完成後就應該結算百分之七十。由於總包方向發包方負責,階梯式下沉工程款,管理費用預扣,工程隊拿到手的工程款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可能料錢都不夠,拖欠的百分之三十成了最終施工隊和農民工承受,哪來的錢發人員工資?最終上訪維權成了農民工的唯一出路。

一個超過預算百分之五十的項目,最終政府付出重大代價,變成了上訪維權的重災區,也成了爛尾工程。


逍遙1906


最近有兩個工程轉包的事情搞的比較熱鬧,也讓我們看清了工程層層轉包的黑幕。

一個是河北張家口萬全區的水幕電影項目,財政預算是3852萬元,但經過層層轉包之後,落實到項目實施方時總價到了145萬元,可就連這145萬元,也沒有給付清,還欠著導演10萬元,最終還是幹活的把這事兒給捅了出來,事情曝光之後讓我們圍觀者大為吃驚,一個戴著國家級貧困縣帽子的市轄區,一個水幕電影就掏了近4000萬元,而且最後幹活的也是才成立的公司,接了項目後才買了幾臺電腦。

另一個就是青島地鐵集團施工單位劉雲飛自殺式舉報工程質量,劉雲飛是一個來自到第五層轉包的施工單位,也就是轉包的最基層,直接幹活的,因為擔心工程質量以後出問題,以及資金撥付和中介費的糾紛,憤而舉報工程質量。修建地鐵那可是大工程,稍有差池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兒,但這樣仍然沒有約束他們層層轉包的瘋狂行為。

層層轉包,總包方從甲方處可能拎回來一塊豬後腿,但在層層轉包的過程當中,每一個環節都上來割塊肉,到最後幹活的往往連骨頭都吃不上,只能喝點湯水。層層轉包最大的危害就是成本壓縮導致的偷工減料,最終影響工程質量。

雖然中標公司自己幹可以賺更大的利潤,但工程的管理成本也高啊,一線施工勞神費心,而且還要擔負巨大的施工風險和勞務風險等,轉包雖然賺的少,但基本不用操心,賺的是比較省心的錢,不用牽扯太大的精力。

再得,大工程的總包方,一般來講都是實雄厚的企業,具備資質和運營優勢,它們承擔的項目很多,自己做根本做不過來,而轉包出去就是過過手續的事兒,一年下來可以做很多單,賺的錢雖然少,但省心,量上去了自然就不用擔心賺的少了。


元芳有看法


轉包可以賺的更多!打個比方,一個公司中標了一個項目,自己做的話,工期需要一年,預計可以賺100萬,但是我轉包給別人做,自己先抽個10萬20萬的,剩下的時間我又可以接別人的項目,賺錢可以說輕鬆加愉快!自己做,勞神費力不說,假如這個公司同時只能開展一個項目的話,那麼後面如果有其它的項目也就沒有精力再接了,這也是一個損失。


似水流年12476031


本人在工程公司,層層轉包的現象很普遍,簡單總結一下原因。第一,成本更低。這個是最直接的。工程不同於其他協作。工程項目涉及人員多,特別是工期要求緊的時候,人員一下就會增加,人員的五險一金加薪資是一個不小的開支而且是必須開支,最主要工程項目一旦少下來後,那麼養這麼多人就是一筆很大的成本。第二,風險轉嫁。管理施工人員管理現場管理材料這些過程是一個繁瑣的過程,特別涉及到安全因素,工程施工人員是高危工種,轉包後,自己企業會承擔一些風險,但大部分已經轉嫁。第三,利潤高事情少。轉包以為著什麼?意味著你在某種程度上只需要做一個甩手掌櫃,一切消化項目的具體事物就由你的乙方去做吧,你只需要收到錢以後,撇出自己的那一部分,剩下的轉給下家就可以了。第四,那就是背景關係了。項目,不是人人都能拿到的,這幾天導演陳熙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不難看出,轉包的人都與甲方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這些轉包人不懂項目本身,所以需要交給能做項目的專業人士,畢竟他們只要拿到項目就夠了。你再專業,拿不到項目也是瞎扯,只能從二道販子或者四五道販子手上拿項目。


只有背影374


我來告訴你啊,有門路的只投標中標後轉讓賺大頭,沒門路的買標幹活兩三年賺零頭


信不信28


一個建築公司哪會常年養那麼多人,萬一沒有工程項目那麼多人你是養還是不養,所以都是總包中標再往下專業分包,分包單位也不會常年養那麼多人,所以就繼續往下分。像青島地鐵事件,葛洲壩公司是外地企業,不是本地的,又是國企,他在青島有項目,難道會把他公司的本地的國企員工派到青島上班?那些國企老爺們會來青島嗎?還是在青島招一批員工?國有企業招工多麼嚴格也不現實。所以只能分包。這麼說吧,只要是外地施工企業中標本地的項目,後面全都是分包,沒有例外,一查一個準。


扒拉扒拉米


這個是有多種原因造成的。

首先,我國是個人情社會,有資質有能力的未必中標,有內部關係的很容易中標。由此滋生了一批有資源有資質的殼公司,中標了就要找有能力的公司施工了。

其次,大家都要活下去,有人吃飯 ,有人喝湯,有人啃骨頭,甲中標,陪標的乙丙丁也要吃飯,就會甲包給乙,乙包給丙丁…

還有中標公司要降低勞務成本和勞務風險,最後施工的公司基本不會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很多是臨時僱傭人員。現在發生安全事故往往要扣施工資質,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層次專業分包後發生安全事故,只要不是特別重大的事故,也是最終施工公司背鍋,不會影響中標公司的資質。


秋空霽海charly


過去建築公司有工人,含鋼筋水泥工,~瓦工,起重工,汽車🚙司機,立工,電工,管工,鉗工,等好多工種,還有各種設備,材料後勤保障!當然也有項目經理,機關人員,改革開放後,這些正規建築企業幾乎全部處於倒閉邊緣,當然小的倒閉完了,大的建築企業現在幾乎沒有工人了,最多的人員部門是財務部,負責結算,收管理費。其他基本就是賣資質,不幹活,幹活的基本都是民營企業,民營企業不養人,或者養很少的人,工人也叫農民工,是召之來,沒有長期人才培養機制。


獨厚


工程轉包在《建築法》等涉及工程質量和管理的法律法規中列明中標者不得轉包或分包(特殊情況例外)。但是,現實是轉包或分包很普遍。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中標者有資質,但不願意組織施工。建築(包括其它行業)企業體制改革之後,眾多企業經營者不願背養人的包袱。有工程再找人,成為習慣。特別是國有獨資或控股大中型公司,有金牌照,有行政背景,有技術和資金資產實力,拿標容易。拿標之後,搶活兒的極多。中標者省去工程施工麻煩,淨落管理費何樂不為。再者,轉包或分包,有權者樂得被圍獵。

二、中標者有人脈和背景而借殼中標,中標後無能力組織施工,只好採取壓價轉包或分包形式,把利益讓出一部分。

三、經過數次轉包或分包後的施工人,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依然採取逐項承包策,避免一個人實施工全面管理。

總之,在現實社會,適應體制變化的工程中標再轉包或分包有生存空間。但是,暴露出的弊端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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