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叫“老公”已經過時了,現在最流行的稱呼方式是什麼?

時尚旋律666


稱呼除了與兩個人的感情狀態有關,還得看心情,心情好的時候,我會稱呼“名字中的最後一個人字”,快要生氣的時候稱呼“全名”,生氣的時候會叫“豬”。所以,只要我一稱呼他全名,他就知道我此時此刻的心情很不好,就會小心翼翼。

但,他對我的稱呼很多:

一,你是我的小祖宗,我的小祖宗哦,我對你只能供養,不敢造次。

二,你是我的小垃圾,讓我看看你的眉毛,讓我看看你的嘴巴,讓我看看她們乖不乖!

三,你是我的小傻瓜,如果沒有我了,你可怎麼辦呀,幸好有我在,一直一直陪在你身邊

四,你是我的小寶貝,你不要走丟了,出門的時候記得給我打電話,共享位置。

五,你是我的小東西,是我的小孩子,是我的,只屬於我


小七的幸福


我叫我老公都是高興時叫老公,不高興時連名帶姓吼,但是夫妻之間愛稱很多,像我們這般年齡人叫老公的比較少,我們應該算是比較前衛,我看到如我們一般年齡的家庭很多都是中規中矩相互叫名字,當然私下地怎麼叫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看到現在年輕人很多都是叫寶貝,之前都以為是00後的愛稱,前段時間一對三十歲的夫妻,女的當我面叫她男人“寶貝寶貝”很自然那種,我才知道原來我少見多怪了


學車e族曾姐137989267


戀愛的時候喊寶寶,笨笨[捂臉],結婚後喊老公,喊哥,喊他的qq網名,吵架後直呼大名或者死豬頭[我想靜靜],現在有孩子了,直接跟孩子一起喊爸爸。

他也喊我媽媽,都是跟孩子一起的。人前還是喊名字的多。覺得比較莊重吧。


茜茜說


夫妻之間的稱呼怎麼會過時呢?夫妻之間的稱呼就這麼重要嗎?

其實,夫妻之間無論怎麼叫啥都是無所謂的事,更不會影響夫妻關係,也不會讓人覺得“過時”!

大家想想,在以前,我們大陸的夫妻之間都是叫愛人而很少稱呼“老公”,叫“老婆”倒是很普遍的。叫“老公”只是後來才從“港澳臺”“引進”過來的(人家可是一直這樣稱呼的,也叫“先生”。)。

由於剛開放初期,那時候的很多人都喜歡模仿,覺得港澳臺這個稱呼好,以至後來連我們的稱呼“愛人”(這是多麼美好的稱呼啊!)都不要了!

現在又有人竟然覺得這稱呼又“過時”了,真的“過時”了嗎?那麼到底應該叫什麼啊?

其實,夫妻之間在家裡是都有“約定成俗”稱呼的,這個也沒有啥說頭,也不存在什麼“流行”和“過時”,夫妻之間想稱呼啥習慣就好。在外面場合呢大多數夫妻還是習慣叫“孩他爸”、“老李”、“老趙”啥的就挺好的嘛!


早春記憶


我建議稱"夫君“為好,我預言"夫君"一稱能盛行。一,有文化的味道,老公,親愛的,有點膩人,缺少文化的味道。二,夫者,丈夫也,大丈夫是也,堂堂正正,君者,聖潔也,道德高尚是也。三,和官人,先生,當家的,掌櫃的等稱呼相比,官人,不在仕途不是官兒,名不副實。先生,人人尊敬,老成持重的人,人們這樣稱呼他,或禮儀,禮節,禮貌用語,夫妻間,家庭中這樣稱呼,過於呆板,過於嚴肅了。掌櫃的是掌管供產銷,人財物的有權人,事業和家庭應適當分開。所以,您怎麼推敲,還是"夫君"一詞好。


蒼海巫山


老公是對太監的尊稱,時下因為有錢人沒文化,稱謂丈夫為老公,其實是對丈夫的侮辱。

早就沒人這樣糟蹋自己的丈夫了,只有及其少數沒有知識也沒文化的人還繼續叫著。


五閒區民1


以前聽別人夫妻秀恩愛,“老公”叫的讓人只起雞皮疙瘩,可是如今好像“老公”這個稱呼並沒有那麼普及了,而被其它的稱呼所代替。

剛結婚的夫妻還是對於婚姻充滿了期待和新鮮感,稱呼上也比較的親暱,“寶貝”、“寶寶”叫的甜甜蜜蜜的,一生“親”似乎充滿了深情和眷戀。

提到這個問題的時候,不得不說當今社會超高的離婚率,很多夫妻之間缺少了溝通和信任,很多夫妻關係變得非常的冷漠。

對於關係淡然的夫妻之間,“老公”這個稱呼似乎非常的生硬,一個不願意叫了,一個也不愛聽了。而互相稱呼也是“”,在別人面前稱呼為“他”,大家也知道是誰了。

其實夫妻之間怎麼稱呼,就可以反映出夫妻之間的關係,“老公”這個詞依然還是普遍的存在,但是聽起來就不像過去那樣有秀恩愛、嬌滴滴的含量了。

我是焱垚,謝謝你的閱讀。


我是焱垚


明清代稱相公,老爺。家主,當家人。民國初期稱丈夫為先生,內子這是文人稱呼。商人則稱掌櫃的,大商行大工廠也有稱先生,普通家庭的稱為家裡的,屋內的,當家的。當然,老公是通用的,是謔稱,也是家用的。從古至今。現在是通稱,無論人前人後,流行不過三十年。現在稱呼隨年齡變,年輕時叫名字或小名。老了叫老頭,老老,也有叫加姓加名加排行的某老,如趙老,雲老,蟲老,老三,等等。我想,這是社會普通人家最流行的稱呼。


一斗樓


有人說叫“老公”已經過時了,現在最流行的稱呼方式是什麼?

對自己的另一半從古至今有多種稱呼:“相公”、“官人”、“愛人”、“先生”、“丈夫”、“老公”等等,在諸多稱呼中,我覺得最浪漫、最貼切的應該是“愛人”。

“愛人”,顧名思義是愛的人,“愛人”這一稱謂最早見於新文學作品之中,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的時候,一些受新文化運動薰陶的知識分子開始用“愛人”這一稱謂。新中國成立後提倡男女平等,於是“愛人”便被廣泛地使用起來。夫妻相互之間稱呼“我愛人”,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稱呼已經不多了,現在年輕人已經不用這個詞了,“老公”反而用得比較廣泛。

在我們這裡,叫老公一般都叫“老頭”,別人說你老公一般說“你家老頭”,年輕人也這麼叫,不知道來歷是什麼,但從老到少都是這麼叫的,我覺得並不好聽,但大家都這樣。


一樹一樹的花開


在我們潮汕,“老公”本來屬於曾祖父的稱呼,至今也這樣叫。但自從八十年代港臺過來的女人把丈夫稱之“老公”後,內陸也跟著這樣稱呼,開始聽著起雞皮疙瘩,後來聽習慣了。在我們潮汕,孫子叫爺爺“公”,叫爺爺的父親為“老公”,這是自古至今都這樣叫的,但如果妻子在家裡又有丈夫又有老公,叫起來真混亂了。看來,真老公要讓位給假老公,把老公叫成“老爺爺”了,但大家覺得像不像在叫馬路上的老爺爺呢?好得潮汕女人都明白這個理,在家裡甚少稱丈夫老公的,叫名字的比較多。比較普遍是在名字前面的字加個“老”字,例如名字叫“鍾西”,那麼妻子就叫他為“老鍾”,也有不少夫妻乾脆就把對方叫“老鞋(潮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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