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處於重要窗口期和關鍵期,零售藥店承擔著定點口罩銷售任務,人員流動性大,防控要求高。為確保零售藥店正常的經營服務秩序,海勃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採取“六項措施”,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一是印發《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重點內容》,要求本局涉及檢查的內設科室及所、隊,在熟知檢查內容的基礎上,對轄區疫情期間開業的零售藥店進行拉網式全覆蓋監督檢查。

二是覆蓋檢查時執法人員當場進行體溫測量,查看測溫儀器是否可正常使用。

三是製作統一的消殺記錄登記表,要求企業參照表格每日至少兩次進行消殺並登記。

四是製作統一的體溫異常人員登記表,要求企業認真填寫體溫異常人員信息,數字要求準確無誤。上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後,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再次進行信息核實。

五是要求企業對內部工作人員上班前進行體溫測量並登記,進店人員無論是監管人員還是法人負責人都必須測量體溫。

六是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經營單位堅決進行查處,責令停業整頓。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134人次,檢查藥店零售企業946戶次,疫情期間開業的藥店監督覆蓋率達到100%。檢查發現,康美大藥店等4家藥店未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存在消殺記錄不完整,體溫測量不準確現象,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停業整頓。

【嚴管】海勃灣區嚴格規範藥店零售企業疫情防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