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對於從小沒有撫養過女兒的父親,我有贍養義務嗎?

園林小匠


看來你這樣問就是不想贍養了,所以說你不贍養也是有道理的。若果你要想,人來一世是要懷有感恩的心的,你就養


海納百川65338


你好,看到你的問題我很想回答,因為我的父親就沒有撫養過我。我能用我的親身經歷真實感受的回答你的問題。

我本來有一個在當時那個年代算不錯的家庭,父親先是老師,後來調到法院,在我們農村都在讚揚我的生父,可是後來路被他走偏了,具體什麼我就不在這裡說了,總之就是他錯了,逼我媽離婚,在我三歲那年,後來他下半輩子過的並不好。

現在我長大了也步入中年了,很多事儘可能的去理解,可是我無法原諒,我發現我跟生父的關係就是精子轉變而來的關係,沒有任何感情,哪怕道德意義上的都做不到,不是因為母親,也不是因為自己,而是我的兄弟姐妹被他害的很慘,我跟了母親,我算是過的最好的一個,還搞的我們親兄弟姐妹之間都很陌生,無法原諒,無法釋懷。永不。。。

你說的會不會養,這個說到了我的痛處,雖然我真的跟他沒有一丟丟的感情,但我還會通過妹妹或者其他親人途經給他錢,剛才說了,他晚年過的很糟糕,他後面的老婆也不要他了,孩子更是個個對他都氣,最善良的妹妹被他送人撫養的每個月會給他生活費,我們真的是僅僅是道德良心而已。

至於說我會不會養,第一我也過得不好,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團糟,況且我還有母親跟養大我的繼父,所以答案是我無力,主要是沒有任何感情,話雖如此,如果聽到不好的什麼我覺得還是會盡點人道主義吧!

不好意思,這個問題回答的有點激動。但全都是我的真實想法。

好了,這個問題就回答到這裡吧!你會問這個問題也許是同一個經歷,不管怎樣,能原諒能撫養就盡力吧!畢竟對外人我們也要有一顆愛心!祝你生活愉快!



粵夜越閱


我附近有這麼一回事,父親與母親結婚後有一女孩,父親對母親平時不是打就是罵,在小孩半歲時,父母離婚,女兒歸男方,但男方整天不著家,女兒是爺爺奶奶伯父伯母帶,女兒一歲左右,父親犯事進去了,母親要回女兒撫養權,也改嫁了,近十年後,父親出來了,繼續在社會上混,也沒說找女兒,父親的親人見他如此,也就與他不來往了。前兩年,年紀也大了,也混出了一身病,找誰誰不理,找社區要工作,社區與派出所也幫他找,但他不是嫌活累就是嫌錢少,要不容易找個,在上班的時候喝酒誤事,單位也不看社區與派出所面子,不要了。去申請低保,但有個女兒辦不了,千方百計找到女兒,女兒問他你是誰!他要求女兒贍養,女兒說跟他除了血緣沒任何其他關係,父親要告,女兒說隨意,大不了沒工作,沒工作就沒收入,沒收入自己都活不了怎麼去贍養,律師拿法律說她做的不對,女兒說:你沒經歷過就不要張口閉口法律說風涼話,他要是工作不顧家,一輩子都不回來,或他出來了來看我把我當他的孩子我都認,但他怎麼做的,他現在這樣,打死也不認!結果是真沒認。


東方飄武


法律上是有的,你的父親雖然沒有盡到當父親的職責,但是畢竟是生了你,如果他現在老了,沒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作為子女,是有義務贍養的。但是也要有底線,只要能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了,不必滿足其他的過分要求。



龍哥生活點滴


你好對於這個問題,我看著也非常氣憤。但是國家規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  1.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希望能幫到你





修行旅人


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子女從小沒有享受到被父母撫養的權利,他(她)成年後是否應當履行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對這一問題,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由於客觀原因使父母沒能履行或無力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成年後,仍應贍養父母。如果父母有負擔能力,基於自身的主觀原因,對子女犯有虐待罪、遺棄罪等罪行的,子女成年後,可以不贍養父母。但是,如果父母僅有虐待、遺棄子女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犯有其他罪行的,子女仍應盡贍養義務。

對於你的結婚彩禮錢,現在是在你和你老公的手上,你父親是無權強要的。你後媽打你就更不可能給他們了


西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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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重慶話說三道四,關於題目的問題,我有如下的個人觀點及看法:

1、有的,首先《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2、其次呢,這也從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

3、從LZ的解釋上可以看到,做為父親可能是屬於較為“無奈”的一種,LZ可以通過強勢的表達您對於他個人的個人的觀點、對其他人不予以理睬的態度解決問題,但是,親官難斷家務事,還需要從LZ的個人具體問題進行思考解決。

4、最後,可以建議LZ多於朋友溝通或線下尋求法律的幫忙更好的處理這件事情,為重。

5、補充一點,後媽與您沒有血緣及法律上的關係,她動手您可以報警求助,請抬起頭,勇敢的面對。

以上就是重慶話說三道四的個人觀點,如果對您有幫助,請關注點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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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話說三道四


1、從血緣關係上講他是你父親,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這個世界上沒有第二個能代替這樣的關係,從這個意義上說,你應該有贍養義務。

2、對於自己的父親有沒有撫養自己的女兒,可能有很多種原因,這個問題沒有說原因,很難判斷。但是有個指導方向性的思維,就是假如

是客觀原因導致沒有撫養,那你可以用自己的孝順方式來實行贍養義務;假如是主觀原因導致的,那就應該問清楚原因,贍養方式可以

改下,畢竟他是你的父親。

3、總之,我個人的意思是贍養的,因為這裡有個價值觀的思維。也就是我們這個社會要引導正確的價值觀,正能量的東西,我們內心要有大愛

,心胸要寬廣,格局要大;一句話就是選擇正確的做事做人、做正確的事、做善良,有愛的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憤怒的啊牛山


法律上是有的你的父親雖然沒有盡到當父親的職責,但是畢竟是生了,如果他現在老了沒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作為子女是有義務贍養的,但是也要有底線,只要能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了,不必滿足其他的過分要求。


Gg李華英


這類混賬老子你可以不理他,因為你已結婚成家獨立生活了,再說他也沒有撫養過你,他想要你贍養,就讓他上法庭對簿公堂,法庭怎麼判你就怎麼執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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