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經營困難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原標題: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企業 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日前,遼寧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就緩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通知提出,符合規定的中小企業,因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自行確認後向稅務部門申報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損嚴重行業的中小企業,可向稅務部門申報將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6月底,申報時須註明本企業所屬行業。

中小企業延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繳納業務期間,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補辦繳費業務時,需在企業社保信息系統內加註“疫情防控”補辦標識。申報延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繳納業務的中小企業應確屬受疫情影響,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受損嚴重的行業企業。對虛假申報、瞞報以致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稅務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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