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居民小區物業企業12項失責行為,懲戒

龍頭新聞訊 2月11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發佈公告,疫情防控期間對居住小區物業企業12項失責行為予以懲戒。

公告明確,為進一步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疫情防控責任,根據國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黑龍江省住建廳於2月11日印發公告,對居住小區物業服務企業12項失責行為予以懲戒,主要包括:物業管理區域相關負責人員未在崗;小區出入口未按要求實行封閉管理;業主及其車輛出入小區未進行登記;業主進入小區未進行檢測體溫;小區公共區域、共用設施未按要求定期消毒;小區垃圾處理未做到日產日清;廢棄口罩垃圾未做到單獨投放、分裝處理;對居家隔離人員未配合有關部門實施監管;對未佩戴口罩離家外出人員未進行勸導;對小區居住人員在物業管理區域集聚未進行勸導;外來人員及車輛未經允許隨意進入小區;疫情防控期間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棄管。

公告要求,各級物業主管部門公佈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居民投訴反映物業服務企業存在的12項失責行為。對失責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採取媒體公開曝光、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罰、降低信用等級、清除物業市場等措施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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