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調整12個“一律”:每戶每天一人出門,復工人員憑證出入

寧波調整12個“一律”:每戶每天一人出門,復工人員憑證出入

寧波鄞州一小區在出入口自制了簡易消毒房,主動防禦病毒。

剛剛,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佈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十二條”措施的通告:

根據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進一步統籌疫情防控與民生保障、復工復產的關係,現對寧波原疫情防控“十二條”措施作如下調整:

一、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分區分級制定村(小區)人員、車輛進出管理規定。原則上每戶家庭(除居家隔離家庭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家庭成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以外,儘量減少外出。對已復工復崗人員,允許其憑復工復崗證明出入。

二、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有這些症狀的市民應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並按規定程序到醫院就診。

三、房屋出租者必須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高風險地區人員(經核實已解除醫學隔離觀察的人員除外);對來自高風險地區復工復崗的原租客,未返甬的一律通知其延遲返甬;

已返甬的一律憑本市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解除醫學隔離觀察證明》入住。

四、各單位嚴格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寧波市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復工人員租賃房屋十六條管理措施》等有關規定,統籌做好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