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二十條新政”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安康市人社局精心出臺二十條援企新政,集市縣人社系統之力,力促全市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共渡難關。

資金有保障——擴大援企保障性項目支出佔比

1.調整全市就業資金支出結構,擴大援企穩崗等保障性項目支出比例。今年全市將統籌安排不低於20%的就業資金專門用於兌付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培訓補貼、就業崗位等補貼項目支出。

2.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建立中小企業補貼申報“綠色通道”,簡化申報程序、縮短審核時間、加快撥付速度,確保資料齊全的申報企業10個工作日內資金審核撥付到位。

用工有渠道——定向服務到企到人

3.有轉移就業需求、具有一定規模的貧困勞動力省外轉移就業的,協調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免費定向專車送達省外務工地的方式定向輸出就業。

4.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指定專人對接,優先發布用工信息,通過本地挖掘、餘缺調劑、組織見習、協調實習生等,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5.疫情期間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穩崗有“硬”貨——力促企業不裁員、少裁員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長至2021年。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

7.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用人單位可延期 3 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 3 個月內繳費,稅務部門不予加收滯納金。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

8.全市中小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援企有“實”招——資金直補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9.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按實際增加穩定就業的員工數量,給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10.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基本失業保險費,企業繳納部分按照70%予以補貼。

11.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吸納青年就業的給予最長6個月的見習補貼,每人每月1200元,到期留用的再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補貼。

12.吸納貧困勞動力的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崗位補貼,新社區工廠吸納返鄉6個月以上的農民工就業的,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崗位補貼。

13.支持停工期、恢復期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培訓,按規定納入培訓補貼範圍,職工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的,給予企業每人800-1000元的培訓補貼。

減免再升級——為“創客”撐起一片藍天

14.受疫情影響的新社區工廠和毛絨玩具等企業,疫情解除前創業擔保貸款到期的,由原創業擔保貸款審核機構協調經辦銀行申請無還本續貸或展期還款;對辦理了續貸或延期手續的,繼續延長享受3個月的財政貼息。

15.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優先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16.全市各類創業孵化園、孵化基地和返鄉創業園區優先安排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入駐,已入駐的中小企業,入駐期限在原基礎上再延長一年,原享受優惠政策不變。

17.全市社區工廠和毛絨玩具文創企業房租減免支持政策在原基礎上再延長一年。

服務再提升——確保勞資關係和諧穩定

18.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9.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實施靈活用工方式和申請特殊工時制度,也可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延遲復工期間,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按勞動合同規定標準的一定比例約定薪酬。

20.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有關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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