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報道
該事件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結局:當有人發現老人倒在草地上,只要其中的任何一位拿出手機,拔打一個報警電話,就不會出現如此結局。
該事件發生後,不幸者家屬的所作所為,暴露出現實社會中一種在不斷傳播、漫延的病症。
不知從何時起,我們這個社會出現了一種現象,即發生傷亡事故時,我們的媒體第一時間報道的內容是賠償金多少,給人的印象是錢能擺平一切。而社會為了和諧,在處理一些社會矛盾時,以和稀泥的方式去化解,這就造成了一部分人想方設法訛人,不管是否成功,自已無須付出代價。
其實,我們生活在這個現實的社會,每個人都有可能會因別人的冷漠或貪婪,在需要得到幫助時得不到別人的幫助,在受到他人訛你時,無人為你挺身而出,如果要到那個時侯才回想起自已曾經的冷漠和貪婪,是否為時己晚?
正宗漁者
家裡老人,出走三四個小時家人不尋找。我想知道六小時候家人怎麼知道的。這家人真穩的住。
說一個親歷吧,一般場所衛生間邊是熱水供應,我去取水,一近八十的奶奶便後出來摔倒,我順手扶起,奶奶回過神說我闖倒了她,說不清她兒女來了,賠了二百元了事。
實際上,有心腦血管問題和八十上下的老人,蹲下,起來時都會有黑暈的時候。可這做兒女的是必須照看好和理解的。
園木尚玉
我去年秋天一個清晨,發現一個人騎電動車摔倒在路邊,那人躺在地上不動,我也沒扶,就是給打了個120就走開了,後來那人家屬多次打電話給我,詢問有沒有看到怎麼栽倒的,解釋了多次,還好那旁邊沒好遠有個監控,不然我覺得都解釋不清楚
Sales903
我覺得家屬應該起訴太陽,它當天沒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嗎,為什麼還要豔陽高照的把老人曬死,如果太陽那天自覺點把亮度調低就不會有這事了…………
![](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不會講故事的老梁
民眾只有道德上的義務並無行為上的責任!
誰扶都保不住被詐到傾家蕩產!
從這方面連道德上的義務都沒有,除非法律平等:當扶的人被訛人要求賠多少錢時,訛的人找證據,無法證實時需付給扶的人被要求賠付的錢,不然永遠無法改變!
扶人的一家也等著他爭錢回家養家呢,而不是被訛而給家裡帶回災難!
大享銅門
這樣的家屬,即便是有人扶了,也會告出手之人的。不正之風不就是從這樣的先例開始的麼!
南京法官的一個判決,讓中國的道德評判標準直接倒退了幾千年!世風日下,你難辭其咎!
刺237261545
判的好,給大法官點贊,昨天看到個新聞,說早晨帶寶寶下去遛彎,寶寶被小區路沿絆倒,摔傷了,給寶寶心裡造成陰影,要告物業,開發商,我看了,無語啊,自己帶寶寶沒監護好,摔了自己一點兒責任沒有,先看能告誰,撈一筆再說,哈哈。
麥兜噹噹噹
這個家屬國家應該追責:1 詐騙罪。2 一起老人,未盡到贍養責任罪。
永遠愛你zgy
去年的4月我扶起了老太,並打120和老太家屬電話,幫助醫護人員抬上車,當時沒感覺害怕後來去派出所錄筆供心慌!以後遇見還會扶
旅途驛站541
這就是社會淡漠,不敢幫助老人的原因,老人摔倒無人敢扶造成死亡,沒有主體,家屬都想訛人,要有人扶了那還不被訛死。簡直是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