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進出口農藥管理名錄》概況
2013年底原農業部和海關總署以聯合公告第2203號形式發佈2014版《進出口農藥管理名錄》,涉及農藥製劑商品編碼16類、原藥編碼1167個,其中原藥包括我國登記的有效成分453個,未登記的714個。
《進出口農藥管理名錄(2020年)(徵求意見稿)》修訂概況
農藥原藥《進出口農藥管理名錄(2020年)(徵求意見稿)》涉及農藥原藥共計1210個,在2014版的基礎上增加59個、刪除16個,即淨增43個。另外,變更內容的23個。(1)需增加59個農藥原藥商品編碼。國內登記農藥有效成分699個,已列入2203公告的453個,未列入的有246個。這246個農藥有效成分,有141個有效成分主要用於農藥以外的用途,不需列入名錄監管(表1),如柴油、硫磺、礦物油、硫酸銅等。有105個農藥有效成分擬列入名錄中,其中46種農藥有效成分的原藥(表2)合併到名錄已有的商品編碼中,59個有效成分的農藥原藥(表3)擬給出商品編碼增加列入名錄。 (2)
需刪除16個農藥原藥的商品編碼。擬刪減2014版名錄中農藥有效成分16個(表4),其中非農藥用途使用量大的品種6個,如硼酸鋅、乙氧喹啉、膽鈣化醇、硫酸鏈黴素等;免於登記的天敵赤眼蜂和捕食蟎2個;重複的農藥有效成分1個,如氟吡菌胺;植物源農藥原料2個,如鮮或乾的魚藤根、除蟲菊;除蟲菊或含魚藤酮植物根莖的液汁及浸膏;合併鹽酸酯的5個,如咪鮮胺錳鹽、2甲4氯異辛酯、2甲4氯乙硫酯等。 (3)需更正或備註的23個農藥原藥的商品編碼。2014版名錄中需更正或備註的農藥有效成分23個(表5),其中需更正有效成分名稱的8個,需增加備註內容的15個。農藥製劑
2014年至今,海關總署根據國際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的規定,對農藥成藥(製劑)的商品編碼進行了調整,《進出口農藥管理名錄(2020年)(徵求意見稿)》涉及農藥製劑共計20類。
表1 不列入的農藥有效成分141個
表2 擬合併的農藥有效成分46個
表3 擬增列的農藥有效成分59個
表4 擬撤銷監管的農藥有效成分16個
表5 擬更正或備註的農藥有效成分2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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