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接觸者
結束醫學留觀的通知
為嚴格管控疫情,我市對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區旅居史者和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留觀措施。為妥善做好接觸者結束醫學留觀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解除條件
醫學留觀滿14天,無身體異常情況者。
二、結束留觀流程
1.由留觀人員或親屬書面提出申請。
2.在公安部門的全程參與下,由服務窗口醫務人員對留觀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詢問有關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出具《結束留觀告知書》。
3.公安、疾控、留觀人員三方簽名確認後,登記銷號。疾控部門適時電話回訪,做好後續服務。
4.居家觀察及在政府設立的固定留觀點留觀不足14天、但在海南已滿14天的人員,需簽署未與確診患者接觸過的書面承諾書,方可結束留觀。
三、做好宣傳,加快辦理
疾控部門在留觀點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並廣而告之,加快辦理速度,保證當天申請當天辦結。如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
四、部門分工
1.公安部門負責確認留觀人員到海南的時間。
2.疾控部門負責對留觀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3.留觀酒店或各鎮政府留觀點負責留觀人員在留觀過程中身體狀況檢查情況。
五、工作要求
1.公安、疾控部門要派業務骨幹負責此項工作。
2.嚴格按照留觀14天且無身體異常情況的標準,做好結束留觀審核工作。
3.對存在可疑情況的一律暫緩解除。
儋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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