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新聞發佈會

2月9日,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安廳、司法廳聯合簽發的《關於流動人口和新冠肺炎高危重點人員如實申報登記的通告》,並對《如何做好流動人口防控的工作措施》做進一步說明。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李鋼、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張效敏就疫情防控期間流動人口管理和嚴厲查處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回答了記者提問。

  李鋼說,春節後已開始復工,流動人口將劇增,如何做好流動人口的防疫管控,成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也是做好疫情防控戰、攻堅戰的難點。按照國務院關於做好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流動人口防控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嚴把“出口”關。結合流動人口中多數在春節前返鄉過節,節後陸續返崗、外出打工的實際,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嘎查村委會,城鎮居委會、社區輸出口管控,嚴把“出口”關,切實保證錯峰外出打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做到外出打工人員底數清、情況明,基層組織對人員外出打工、務工前進行登記、準確掌握流向等相關信息,進一步深化對疫情發展規律的認識,深入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要求。不斷解決在防範疫情傳播擴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到我區輸出人員健康良好。

  嚴把“入口”關。各級人口流動監管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分類、分行業管控,各行業管控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流動人口用工部門的監管力度。

  牢牢壓實屬地責任、依法開展流動人口疫情防控。當前要把流動人口疫情防控工作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點工作來抓,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一級壓實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堅決防止疫情在流動人口中擴散蔓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關於流動人口和新冠肺炎高危重點人員如實申報登記的通告》,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流動人口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全面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和個人的疫情防控責任,充分發揮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在流動人口管控中的作用,在依法防疫、科學防疫的前提下,為流動人口中的外來人口和農民工就業返崗營商創造順暢、便捷的出行通道。

  記者:前兩天,自治區公安廳發佈了依法嚴厲查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其中第三條指出,依法嚴厲查處故意傳播疾病的行為,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請問,目前公安機關處理過這樣的案件嗎?

  張效敏: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2月6日自治區公安廳向全區發佈通告,明確提出依法嚴厲查處9種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其中“依法嚴厲查處故意傳播疾病的行為”,主要是指少數有疫情重點地區居住旅行史、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史等人員,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等信息,造成病毒傳播危險,擾亂疫情防控秩序,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危害公共安全。近日,通遼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辦理了一起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經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女,霍林郭勒市某社區居民)長期在武漢女兒家居住。1月21日,徐某從武漢出發,1月22日返回霍林郭勒市。返回霍林郭勒市後,徐某拒不執行通遼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回霍的日期,欺騙社區調查走訪人員。在公安機關根據大數據信息核實出其真實行程後,社區工作人員根據規定對徐某實施了居家隔離。但隔離期間,徐某擅自外出、多次主動和周邊人群及親屬密切接觸,致1人感染新冠肺炎、33人被隔離觀察。2月8日,徐某自己也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徐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處置工作通報,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現徐某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霍林郭勒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記者: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疫情防控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辦理情況如何?

  張效敏:疫情爆發以來,各地口罩等防護產品十分緊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眾急於購買的心理,實施詐騙犯罪,性質惡劣,給群眾帶來經濟、健康雙重損失。近日,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辦理了一起劉某詐騙案。

  經查,自1月29日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利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人們對口罩的需求,在手機微信群發佈虛假信息,以販賣N95口罩名義實施詐騙。劉某本身沒有口罩貨源,收到貨款後就將被害人微信拉黑,不再聯繫,以此手段共詐騙30餘人,累計金額9000餘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劉宇以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通告指出,疫情防控期間嚴格限制或取消公眾聚集性活動,對拒不配合防控措施、不聽勸阻的,依法從重處罰。您能講一些這樣的案例嗎?

  張效敏:這樣的行為,嚴重影響當前疫情防控大局,影響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一定依法處理。近日,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辦理了一起徐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案。

  2月5日16時許,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額爾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錫林浩特市聚遊網客賓館內聚集多人在上網娛樂,依據錫林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令(第3號),依法將聚遊網客經營者徐某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違法行為人徐某某對疫情防控期間違反政府令,收住多名客人、聚眾娛樂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徐某某被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此外,包頭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辦理了一起田某等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案。

  2月5日下午,萬水泉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萬水泉紅旗場部供銷社舊址附近,發現有車輛異常聚集,立即上前偵查,看到有人正在一窄小的廢棄房屋內聚集賭博,當場將田某等人抓獲。向嫌疑人分發口罩做好防護後,民警依法將田某等17人傳喚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取證。

  經查,賭博發起者田某等人明知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在包頭市政府下發《停止或取消公眾聚集性活動的緊急通告》後,仍從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等多地邀約聚集,以麻將、推對子的形式進行賭博,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極大影響。

  田某等17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七十條之規定,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為賭博提供條件、參與賭博,分別被處以五到十五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涉案賭資18177元被依法收繳。

  疫情當前,全區公安民警日夜奮戰在守護平安和疫情防控第一線,及時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下一步,全區公安機關將繼續突出重點,主動發現、嚴厲查處通告中的9種違法犯罪行為。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充分理解當事群眾對疫情的恐慌心情,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做到寬嚴相濟,打擊極少數,教育轉化大多數,全力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不做有損疫情防控的事,發現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記者:請問目前全區流動人口有多少,我們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這些人口將如何進行管理?

  李鋼:截至2月8日,全區區內流動人口213,4888人,區外流動人口180,8402人,合計394,3290人。各級人口流動監管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分類、分行業管控,各行業管控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流動人口用工部門的監管力度,如:公安機關要加強流動人口、外來人口登記,加強對賓館、旅店、住宿房屋(出租房屋)等流動人口住宿場所的監管力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行業的用工監管力度;郵政部門要加強對寄遞物流企業外來用工的監管力度;勞務輸出部門單位要認真履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等。把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各項措施落實抓細、不留死角。對外來流動人口入住小區、出租房的外來人口要建檔立卡,一戶一登記、一人一卡,建立臺賬,並納入居民小區網格化管理,做到全覆蓋、無遺漏。2月8日至2月29日,要求所有通過公路卡口、航空、鐵路等進入全區各盟市的返城人員,通過掃描“內蒙古自治區流動人口申報登記”二維碼,積極主動、真實準確填寫登記相關信息,方便疫情防控檢查,快速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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