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是否應該拘留?屬不屬於危害公共安全?

侃侃吐槽家


見到狗就發抖,是不是精神不正常呀?是自己給自己製造恐慌!這種人是不是叫狗給咬了荅案是否定的,因為善良的動物狗狗聽令主人話從不著惹人,除非人類攻擊狗狗他會自衛的。狗這種動物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可一生一世培伴著人類,這種恐狗人大家離她遠點為好,免得引火燒身。養狗可以小區物業收管理費我看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田軍22062


三十年多前,我二叔才二十歲被鄰居家狗咬後狂犬病去世。我們家都討厭狗,但我們並不反對文明養狗。

這幾天廣東一個新聞引起了很大關注,大致是金毛咬死了貴賓犬,被貴賓犬主人大死,從而貴賓犬主被刑拘了。也是同時幾天,貴州一女孩被自家養的狗掙脫後咬成重傷生命垂危,母親稱其收入兩千左右,負擔重,希望得到大家支持。去年上海某小區遛狗者在狗傷到老人後狗主人逃跑的事情,類似狗咬人新聞簡直都不是新聞了,人咬狗才能上新聞了。

這些事都必然引起養狗的討論,每年狂犬病致死數很高,畢竟一旦發病這是100%致死的,無一例外。

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來說,都必須提倡文明養狗,打疫苗辦狗證是前提,遛狗栓繩是必須的,流浪狗必須全面捕殺,對於遛狗不栓繩者一旦造成傷害他人的,建議以故意傷害罪入刑,導致他人狂犬病等死亡者必須以故意殺手罪重判,有的人講福利待遇就說歐美髮達國家如何如何?一講個人修養和規矩就不幹了,有興趣的大家可以看看日本和英國是怎麼管理養狗的?看看消滅狂犬病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健康管理師澤今


遛狗不栓繩,屬於危害公共安全,應該拘留。

在小區一看見狗,我全身就發抖。我支持禁止養狗,至少不準在公共場所遛狗,不準在公眾場合出現狗,限定養寵物只能在自家房子裡養。不準出現在公共空間存在。寵物根本就不應該到公共小區及公共場合!只能在養寵人自有的空間,否則就傷害了大家的公眾利益!

要考慮大多數怕狗的人感受。養狗就是禍害,有錢人狗都比人珍貴,最這樣盲目跟風養狗熱潮,早晚會給社會帶來危害!寵物狗肯定對大家出行帶來嚴重影響,首先是汙染環境,狗身上是不是有細菌、是不是有傳染病、是不是會瘋…,這些不確定因素都嚴重影響大家出行。

看評論就知道大部分人是不贊同小區養狗的。應該在城鎮居住區域禁止養狗!凡是在公共場所溜狗都應該拘留,狗咬不咬人,何時咬人是不可預料的,絕不能等它咬了人再去處罰,國內常有被狗咬傷案例發生,還有很多還是養狗人被自己養的狗咬得慘不忍睹,為了狗去喪命。

最好禁止養狗,本來就不應該在城市區養狗,不衛生,安全隱患還大,咬了人沒地方說理去,最多給幾個錢打幾針完事,萬一有狂犬病毒呢?為什麼以前國家規定城區不準養狗,就是狂犬病毒太多了,危害社會安全,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堅決反對在城市區養狗。

禁狗令是正道,中國城市人口密度太大,就不該養狗。


Gamgaulin


現在城市裡的養狗人大都遛狗不牽狗繩、不帶狗套不撿狗屎,不喜歡就拋棄變成流浪狗,使得小區裡的小孩子老人與怕狗人一出門就得提防踩狗屎、防狗咬,是小區裡公共安全最大的威脅,這些個無良的養狗人養狗純粹是惡毒的報復社會,所謂的愛狗人士是城市裡的毒瘤。


旅途人生56789


屬於危害公共安全!必須嚴懲!現在有的城市已經開始了!但是競然沒收狗 而對主人不處理的方式 有點方向性錯誤!我們正常人的生活中可以對毒品進行防範!不去接觸毒品!但是對於狗狗 我們無法判斷那個能咬人 那個不能咬人 而且還就生活在我們身邊!讓人們防不勝防!況且還有很多人怕狗!另外人一旦被狗咬了!警察不是按主人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而是按民事糾紛來處理 會導致被害人的賠償問題得不到解決?還有那些愛狗人士 沒有一個去看望和慰問被狗咬的人!他們的愛都在狗身上了!毫無人性!狗是無罪的!是不文明的狗的主人把狗的名聲敗壞的…… 他們才是罪人!不要在沒收處理狗狗了!一定要嚴懲處理狗主人!那個所謂的狗證如果沒有收取狗咬人保證金(最少10萬)等於白費…… 辦狗證的目的也是要保護的是人 現在狗證保護的是狗!……


qzuser1436815040247


我個人覺得遛狗不拴繩子跟開車沒有駕駛證差不多,屬於危害公共安全,你的狗不咬你,但是未必不咬別人,所以文明養犬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根據深圳防疫站打狂犬疫苗的記錄,深圳市每天有500個人被狗咬 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也說明了城市文明養狗的必要性和嚴峻性,更說明,我們離文明養狗還差的遠。

給狗拴繩,文明養犬,就像在公共場合不要抽菸一樣,這是一個城市人最基本的素質表現。對於不文明養犬的行為,一定要零容忍,否則就是對其他市民的不負責。


光明山主


不拴繩倒不用拘留,不過要看態度。

比如說霸座,三次警告之前如果改正的,不予追究。但如果三次警告還是態度惡劣不知悔改,馬上就應該抓起來拘留。

遛狗的人很難做到馬上得到監管,因為警察也不可能經常在身邊。但一旦有人投訴,警察或者執法的人應該馬上到位,各地現在都有專門的監管部門,如果有人投訴,馬上就可以出動。事實上很多地方的這些部門已經做得很好。

養狗應該實行扣分制,跟汽車一樣,給12分,狗一定要打入芯片,否則即屬違法,可以隨便抓走。抓到狗主違規,警告無效可以拘留,普通違規就扣分,扣滿12分馬上沒收狗只,還支持市民舉報,興報有效的,扣分,獎厲害舉報人。如果都能實行,天下就太平了。


中小學英語精修


遛狗不套嘴不栓繩直接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刑法114條規,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致人重傷或死亡)依刑法115條處十年以上至死刑。而不適用民事侵權責任。原因是,遛狗不套嘴不栓繩,是故意放縱狗傷害不特定人。而適用民事侵權責任的養犬人應是對狗看管不當,咬傷他人!兩者的主犯意不同,前者是故意犯罪,後者是過失!


開心四面攻490


垃圾都分類了 路口不禮讓都扣分了 為什麼不能拘留! 必須拘留

而且根據狗的大小 疫苗接種的情況確認是行政 還是刑事

街上的無主🐶 全部收留,領回或收養超過一定期限還沒主 就得掛掉!

記得小的時候還會定期打狗行動,現在怎麼就沒有了呢!!


一道坎


遛狗不栓繩就拘留,不太可能。

這兩年,全國各地都陸續出臺了關於規範養犬的《條例》或者《規範》,比如“遛狗不拴繩最高罰500元”“多次遛狗不拴繩將被暫扣犬隻”等等,但是因為遛狗不拴繩導致他人受傷的事件還是頻頻發生。

出臺了規定卻沒有產生效果,小編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 宣傳不到位。很多養狗的人都是老年人,他們獲取信息的渠道相對較少,導致很多人不瞭解相應的養犬規定;

2.規定難落實。養犬管理涉及公安、城管、衛生、防疫、畜牧等多個部門,由於對各部門職責沒有細化,養犬管理沒有形成合力,規定實施難見效果;

3. 處罰無威懾。從目前出臺的《條例》或者《規範》來看,對遛狗不栓繩的處罰基本都是罰款數百元,這個額度的罰款對於願意每個月花幾千元給狗買狗糧的人來說,無關痛癢。

基於此,就有人認為對於遛狗不栓繩的行為應該實施更嚴厲的處罰,比如題主說的拘留。

小編認為,重罰是對的,但拘留不太現實,如果因為遛狗不栓繩就拘留,將浪費大量的司法資源,而且可能會社會穩定造成不良的後果。而罰款+徵信備案是一個相對好實施的方式。

比如規定幾次內被人舉報或發現遛狗不栓繩將對其進行罰款,而且罰款數額可以是當地平均月收入的倍數,比如當地的平均月收入是5000元,那發現一次就罰5000,相信威懾力就會大很多,這些罰款也可以用作規範養犬的宣傳及硬件設施建設;

當遛狗不栓繩的次數超過罰款處罰的上限,那麼就應該對其進行徵信備案,比如不能進行貸款、限制高消費等。

這樣才能促使人們規範養犬。


我是律典通小編——法鵲,專注法律問題解答,歡迎邀請、提問、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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