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太守、刺史和州牧哪個官職更大?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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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西漢時期,州牧、刺史、太守都是二千石的官員,職責不同,但俸祿相當,也就是平級官吏。

但在三國時期,情況就複雜多了。朝廷不再發俸祿,也就談不上品秩的問題,至於權力,州牧無疑最大,但太守和刺史誰更厲害,就看各人的本事了。

在此,就以職權、品秩兩方面來看一下,這幾個官位的來源、大小吧。

01

太守

秦漢時期,實行郡縣制,一郡的行政長官,稱作郡守。

郡守,開始設置於戰國時期。戰國時各國在邊境地區設郡,派官員駐紮,防守外敵入侵,官名為“守”。該官職本來是武職,以後逐步演變為地方行政長官。

秦始皇統一後,廢除分封制,設置郡縣,實行郡縣制。每郡設守、丞、尉各一人。郡守是習慣的稱呼,負責治民,為一郡之長官,郡丞為輔佐,郡尉負責軍事及地方治安等。

郡守負責民政,郡丞輔佐,郡尉負責軍事,職責十分清楚。

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郡守為太守。之後,習慣上多以太守稱呼郡守,也稱郡太守。

無論郡守還是太守,都是標準的品秩二千石,這個基本是不變的俸祿,也算是高級官員。

02

刺史

郡守是一郡之長官,權力很大,就像土皇帝一樣。為了堅強對郡守的監督監察,秦朝廷由御史大夫負責,在每郡設置監御史一名,負責監督郡守的行政,地位與郡守、郡尉並稱。

漢朝初期,漢文帝認為御史大多失職,就命令丞相另外派人員出刺各地,負責監督監察,但不經常設置。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廢除各郡監察御史,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設置刺史一人,後統稱刺史。刺史負責監察所在州部郡國官員的行為。

刺史沒有固定治所,其地位在郡國之上,這和監御史地位與郡守、郡尉並稱的情況不同。也不受丞相制約,直接隸屬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

《漢書》·《武帝紀》記載: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分別是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歲,舉為守相"。

刺史權限很大,但俸祿很低,只有六百石。

之所以俸祿這麼低,就是為了刺激他們加強監察,取得業績以便提升待遇。

刺史一般做完九年,就可以被推舉為郡守、國相,就是二千石的官員。

這就是說,刺史混九年,才可以出任郡守,那麼刺史的職級就比郡守差很多了。

刺史的名稱也是幾度變更,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罷部刺史,更置州牧”,俸祿也由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

漢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罷州牧,復刺史”。但不清楚俸祿是多少,一般認為可能是相應降低了。

漢哀帝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刺史復為州牧。

刺史名稱的變更,不僅僅是俸祿的變化,更多是刺史職權在發生變化。

西漢中後期,雖然刺史主要職責還是監察,但在執行公務時,也會有一些超出監察之外的事。比如:鎮壓諸侯謀反;鎮壓民眾反抗;安置流民;處理少數民族事務;參與中央決策等等。

由此看來,在西漢時期,刺史與州牧不僅是名稱的不同,其俸祿也是不同,但權限基本一樣,其本質並沒有改變,主要還是以監察為主,但有不斷浸蝕郡守權力的現象。這也看出刺史一職有逐步由監察官向地方行政官轉化的趨勢。

03

州牧

王莽稱帝后,將刺史改為州牧,而且賦予的職權進一步擴大,州牧由監察官正式變為了地方軍政長官,地方監察職權為牧副監所行使。

東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42年),依照舊制又把州牧更改為刺史,但只設置十二人,每州一人,餘一州京畿駐地為司州,設司隸校尉負責其職責。

同時改變刺史沒有固定治所為各有駐地,奏事可以派遣計吏代行,不復自往。由此可見,刺史就是光桿司令,除了侍奉自己的雜役人員,沒有在編的官員協助,就是奏事也需要計吏代辦。計吏是州郡掌管薄籍並負責上報的官員,是郡守所轄的屬官。

東漢刺史權力逐步擴大,詔書常雲:“刺史,二千石。”也常有派遣刺史領兵作戰之事。郡守、縣令對刺史頗為忌憚,甚至有因為懼怕刺史解印棄官之事。

但這也是因為貪贓枉法,廉潔自守的話,怕他個球啊。遇到不講理的刺史,那就另說。

之所以反覆強調刺史權力如何之大,是因為以前郡守一直是地方第一大佬,接受監察是必然的,但刺史畢竟品秩在郡守之下,差的不少。現在,刺史俸祿跟郡守相當,而且還監督郡守,看似刺史比郡守更厲害了。

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焉上奏說“四方多事,原因是刺史權力太輕”,建議將部分資深刺史改為州牧。

從此,刺史已經是一州軍政長吏,就成了太守的上級,州郡兩級行政制度隨之形成。

但這裡有一個問題,資深刺史改為州牧,但資歷較輕的刺史依然是刺史,權力也沒有相應的提升,還是遵循以往舊制。

這就比較複雜啦,好在隨後漢家朝廷徹底亂了套,既不發俸祿,也不必按照舊制彙報工作,各自為政了。誰大誰小,就看各人的本事啦。

到了魏、晉時期,刺史又有了領兵刺史和單車刺史之別。就是帶不帶兵的區別,這個差別就更大了,跟資深刺史為州牧是一脈相承的。

具體看一下,漢末三國時期,這些官職到底混亂到啥程度吧。

04

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的實際行政實踐

根據劉焉建議,資深刺史改為州牧,負責一州的軍、政、財大權,那麼不資深的刺史是不是就沒有這個權限呢?州牧跟郡太守相比,是足足大了一個大檔次,那麼俸祿是多少呢?

其實,劉焉想做州牧,企圖控制一州的軍政財大權,清楚漢家天子都靠賣官鬻爵混飯吃,他也不指望朝廷給他多少俸祿,就沒有明確這個州牧到底是多少石的職位。反正劉焉也不在乎,弄多少都靠自己本事,弄多了也不會交給朝廷。

因而,在明面上,州牧、刺史、太守依然都是二千石的官員。

具體看一下這個時期相應的職位情況吧。

益州牧劉焉到任後,就派遣張魯佔據漢中,截斷了與朝廷的來往,張魯還把朝廷派來的使者殺掉,益州牧就成為了獨立王國。不朝貢,不納賦稅,弄多少花多少,俸祿也不論石來計算了。

劉焉死後,劉璋繼承了其職位,但張魯在漢中獨立了,不與益州往來。

曹操進攻漢中,張魯投降。曹操任命張魯為漢寧太守,統治巴、漢近三十年,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土皇帝。

荊州牧劉表是以荊州刺史的身份單騎赴任,在地方世族豪強的支持下,控制了幾乎整個荊州,也成了資深刺史,爭取到了荊州牧的職位。

冀州牧袁紹反客為主,鳩佔鵲巢,以渤海太守的身份,搶佔了冀州牧韓馥的職位。控制河北四州後,任命長子袁譚出任青州刺史、次子袁熙為幽州刺史、外甥高幹為幷州刺史。袁紹自領冀州牧,就是資深的刺史,也就不好再讓小字輩出任州牧,就以刺史名義治理一州事務,這個刺史也就是州牧的職權。

建安五年(200年),孫權接替被刺身亡的孫策,朝廷任命孫權為討虜將軍,兼領會稽太守,駐守吳郡。

江東地區,本是揚州管轄的地面,揚州刺史、各郡太守都被孫氏兄弟趕走的趕走,殺死的殺死,全部換成了自己任命的官員。

建安十五年(210年),孫權任命步騭為交州刺史,控制了交州。原來劉表任命的蒼梧太守吳巨不聽招呼,就被步騭殺死。

士燮兄弟比較識相,率領眾兄弟歸附孫權,被孫權加封左將軍。這可不是一般的雜號將軍,不管朝廷認不認可,孫權認可就行了。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表奏劉備為鎮東將軍,封宜城亭侯,不久又表奏為豫州牧,人稱”劉豫州“。劉備甚至到最後連豫州牧在在哪裡辦公都沒弄清楚。

劉備投奔劉表後,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暫借劉表新野駐軍,但還是四處遊說,“吾乃劉豫州是也。”

由此可知,三國時期,地方官吏的安置就是一鍋粥,在豹眼看來,他們都是二千石的官吏,誰大誰小,就看各人的本事,豹眼是給他們說不清楚。

張魯那個漢寧太守,比劉備這個豫州牧,舒服多了,要不張魯會說:“寧為曹公作奴,不為劉備座上賓。”

誰能說州牧就比太守大呢?

雖然比較亂套,也沒有明確的定位,豹眼認為,在三國時期,刺史跟州牧是相當的職權,再仔細分別一下,就是州牧為資深刺史,當時的情況,除了劉備這樣的豫州牧沒有地盤之外,劉焉、劉表、袁紹、劉虞、陶謙等州牧勢力都很大,袁紹、孫權任命的刺史也是一州軍政長官,權勢跟州牧差不多。

州牧跟刺史應該是平級,只是刺史勢力比州牧差一點,就如同萬戶以上的縣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縣稱呼縣長,都是一縣之長官。

相比於州牧、刺史,郡太守與他們就差一級,不是一個檔次。


豹眼看歷史


東漢帝國建國後,將天下劃分為105個郡國。這其中的每個郡國,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地級市,其最高軍政長官叫做郡守,又稱“太守”。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所謂的太守,也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市長兼職市委書記。

同時,由於當時的交通媒介都不太發達,中央的行政命令很難及時傳達到地方上,皇帝害怕這些郡國的太守們,憑藉著天高皇帝遠,漸漸變成土皇帝,更害怕這些郡國的豪門家族勢力越來越大,最後把相關地區變成獨立王國。

在這種背景下,皇帝就設置了12箇中紀委工作小組,分別由12個小組長帶隊,每個小組長各負責管理一定數量的郡國,於是這105個郡國被劃分而這12個大區域。這也就是後來的十二個州,即豫州、兗州、徐州、青州、涼州、幷州、冀州、幽州、揚州、荊州、益州、交州。



另外,因為以洛陽、長安為中心的地區意義重大,屬於是帝國的軍事、經濟和行政中心,所以相關地區的監察工作,就專門由這12個小組長的老大,即司隸校尉負責的。

當然,也正因為相關地區的監察工作是由司隸校尉負責,所以這塊地區又被稱之為司州。由此,也就構成了東漢帝國的十三州。

至於這12個小組長的職務名稱,叫做刺史。從這層意義上說,最初東漢帝國的十三個州,都屬於是監察區,並不是行政區。

至於這12個刺史,就類似於中央派到地方上的中紀委工作小組,主要目的就是對各郡國太守進行監察,防止郡國的主管、豪門大族們,因為天高皇帝遠而無法無天的胡折騰。

雖然,從官位的級別上來說,這12個刺史的的級別都不高,尤其是與這些掌握一郡軍政大權的太守們相比,那就相當於處級幹部與廳級幹部的差距。但問題是,因為這12個刺史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的,而且職責就是打擊地方高級官員、豪門貴族的為法犯罪,所以通常意義上,人們認為刺史的地位高於郡守。



再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12箇中紀委工作小組漸漸成了地方的常設機構,尤其是隨著東漢末年天下變得動盪起來,由於要領銜各郡平定黃巾叛亂,這12個刺史的權力開始變得越來越大,逐漸從單純的監察領域延伸到軍事、經濟和行政領域。

在這種背景下,原本只是監察區的東漢十二州,逐漸轉變成類似於“省”級別的行政區,而這12個刺史,也漸漸變得越來越像省長和省委書記。再後來,刺史就正式變成州牧,也就是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類似於我們現在的省長兼省委書記。

從這層意義上說,州牧的級別,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省部級高官,而太守的級別,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市廳級高官。至於刺史,雖然級別上只是處級幹部,但因為他負責對太守進行監察,所以職位要高於太守,但低於州牧。

但問題是,等到三國這個大亂世時期,由於東漢帝國的皇權已經名存實亡,所以刺史實際上也名存實亡,他們要麼脫變成掌握一州軍政大權的州牧,要麼成為一個空有其名的虛職。所以在三國時期,從擁有的實權來看,州牧的職位通常最高,太守其次,刺史基本成為打醬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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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到太守、刺史、州牧等官職的大小,必須先簡單瞭解一下秦朝的地方官制度。

秦統一天下後 ,將天下分為36個郡,每個郡設置一名郡守、郡尉,御史、郡守管行政,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郡尉管軍事,是一郡的最高軍事長官,御史管監察,是一郡的最高司法長官,這可以說最早、最合理的三權分立了,郡守、郡尉、御史官職平等,互相制衡,形成權力平衡。



太守,即郡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統一天下後,分天下為36郡,每個郡設立一名郡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承秦制,漢統一天下後,在中央管轄地區實行郡縣制,郡的行政長官仍是郡守,到漢景帝時期,將郡守改為太守,到東漢末年三國時期,一直沿用太守的名稱,而且仍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

但發展到三國時期的太守權力已經非常大了,不僅管行政,而且還管軍事及所有的大事,儼然成為一郡的全權長官,由於漢朝實行的是郡國制,到三國時期,由於推恩令的實行,這個時期的封國已經非常小了,差不多相當於一郡之地,太守就相當於郡國的國相,是握有實權的地方官。所以在三國時期,不僅能看到太守的官職,又能看到國相的的官職,如鮑信是濟北相,張邈是陳留太守,兩人官職相同。



刺史本是監察地方的官吏,作用與御史的作用類似,都是管監察的官員。秦朝時,每郡設置一名御史,漢承秦制,漢初,同秦一樣設置御史。到漢文帝時,以當時的御史失職為由,另行設置刺史,由丞相委派,行使御史的職責,當時的天下共十三州,每個州設置一名刺史,但不常設置。

至漢武帝時期,為了加強皇權,刺史不受丞相節制,而直接對皇帝負責,無形中加強了刺史的權力。

到東漢末年,刺史權力逐漸加大,可參與對太守的彈劾,由於直接受皇帝節制,因此也會受皇帝委派從事監察之外的工作,如領兵作戰,參與平定叛亂,逐漸侵佔太守的部分職責,但刺史與太守不存在誰的官職大的問題,因為他們不是一個系統內的官員。



州牧的出現,是在東漢末期,由劉焉向漢靈帝提議:由於地方上的刺史、太守大多腐敗,應該另選清廉的朝中官員去擔任地方上的州郡長官,以便鎮守安定天下,將部分資深的刺史改為州牧,劉焉成為當時天下的第一個州牧,而州牧成為一州的行政長官,這個時候的地方兩級郡縣制,就成三級州、郡、縣制,而州牧為成一州握有實權的官員,太守和刺史成為州牧的下屬。

州牧由刺史改制而來,或者直接由中央任命,是太守和刺史的上級。

因此官職最大的是州牧,而太守和刺史算是平級的官職。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三國時期,太守、刺史和州牧均屬於地方官職,三者按照權力大小的排列是州牧、刺史、太守。

01.州牧是由刺史發展而來

州,州字的本義是“水中可居者”,是指古人聚居在河或者湖邊的高地形成的村落,後來演變為國邑的稱呼。禹在位時已分為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商、周、秦、漢州還不是地方一級的行政單位。

漢武帝將全國劃為13個監察區,稱為部(州)。東漢時,部(州)的長官刺史,職責就是督察郡國,官職比郡守低。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改為州牧。東漢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又改為刺史。

東漢末年,張角發動農民起義,史稱黃巾起義。刺史需要帶領郡兵鎮壓義軍,為提高刺史的地位而將其改稱州牧,同時又加監軍、將軍名號,從而使這些人合法地擁有一州的軍事、行政、財政和司法大權,不斷髮展自己的勢力,甚至兼併他州,成為割據地方的勢力。東漢末年的13州分別是司隸、豫、冀、兗、徐、青、荊、揚、益、涼、並、幽、交州。劉備曾經擔任過左將軍領豫州牧,孫權曾將擔任過行車騎將軍,領徐州牧。

魏晉南北朝時,因世家大族勢力雄厚,在這方面非但沒有進行整頓,而且使刺史兼軍職制度化,不兼軍職的刺史被稱為“單車”,意味著其地位和權力大大減小。

02.太守

戰國時各國邊地郡守尊稱為太守。秦統一後實行郡縣制,郡置守,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漢初沿置郡守,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更名為太守。統領全郡,秩二千石,故亦稱二千石。曹魏太守皆加將軍號,秩二千石,第五品,吳、蜀亦置。


閔不克


單從本義而言,“牧”是管理人民的意思,“州牧”就是指一州之長,“刺史”則是監察御史之意,“太守”則是一郡之最高長官,東漢末年開始,地方行政制度開始州郡縣三級,所以作為州一級長官,州牧和州刺史的官職當然比郡太守更大。

而州牧與州刺史都屬於州一級長官,三國時期兩種官職並存,那麼究竟哪個官職更高呢?

這或許要從秦末漢初說起,當時採用郡縣制,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級地方行政機構,西漢武帝開始把全國劃分為十三州部,每州為一個監察區,設置“刺史”一人,負責監察所在州部的郡國,注意這個時候“刺史”開始出現,其職權是“監察”郡一級官員,雖不是一級行政長官,也無固定治所,卻也不受丞相的制約,直接隸屬於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地位卻在郡國之上。

西漢成帝綏和元年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州牧”這個官職登上歷史舞臺,其俸祿也由原刺史的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西漢哀帝“州牧”與“刺史”的名稱曾幾度變更,但都只是監察官。

王莽稱帝時期,又將“州刺史”改稱“州牧”,加封將軍,並給予統軍作戰的權力,從此,州牧開始成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其原本的地方監察職權轉為牧副監所行使。

東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又將“州牧”再改為“刺史”,但各有駐地,其俸祿也仍舊是二千石。東靈帝中平五年,劉焉謂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權輕,並自請充任交州牧,後來又改請為益州牧,至此,廣義的三國時期開始有了“州牧”,其實際已為一州軍政長吏、太守的上級,而州郡兩級制也隨之形成。

但此時“州刺史”的官職並未消失,而是與“州牧”並存,各割據勢力諸侯也大都擔任過州刺史或州牧的官職,但一般認為“州牧”要高於“州刺史”,最直接的證據是陶謙,《三國志》原文如下:

會徐州黃巾起,以謙為徐州剌史,擊黃巾,破走之。董卓之亂,州郡起兵,天子都長安,四方斷絕,謙遣使閒行致貢獻,遷安東將軍、徐州牧,封溧陽侯。

從中可以看到陶謙是由徐州剌史遷徐州牧的,也就是說“州牧”的權限是大於“州刺史”的。

從以上分析可知,三國時期的官職對比,從高到低大體上是“州牧”、“州刺史”、“太守”,當然也有特殊情況,比如曹魏地方官制中,內地諸州刺史並不加將軍號、無節,也就是“單車刺史”,其地位僅與河南尹相當,而有些太守加了將軍號地位也應按將軍品位而定。

關於“州牧”、“刺史”和“太守”,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更多精彩,敬請關注:六甲番人。


六甲番人


其實三者的區別就如同題主所寫的那種順序,即州牧→刺史→太守。那麼這依據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如此劃分呢?這裡容我詳細道來。



太守

太守原為郡守,《漢書.卷十九上》記載“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改郡守為“太守”。太守就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掌全郡大小事務,包括治民、進賢、決訟、檢奸等,並擁有任命所屬掾史的權力。



刺史

“刺史”一職是武帝在元封五年(前106年)所設,在當時武帝覺察到負責監察各郡的監御史有翫忽職守,並有和各郡郡守互相勾結的嫌疑,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武帝先是將監御史廢除,然後全新設立“刺史”官職。



元封五年武帝將全國分為十三州,即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等十三州,然後在每州設十三個監察區,每個監察區設刺史一人,負責監察所在州各郡國。《漢儀》載“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綬,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到所部,郡國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條。”。



也就是說武帝時期的“刺史”就是替代監御史來負責監察各郡的監察官員。它的職責就是“奉詔六條察州”,即一察地方士族是否強佔民田,橫行鄉里、二察郡守是否以權謀私、三察郡守是否魚肉百姓,實施暴政、四察郡守是否任人唯親、五察郡守家屬是否魚肉鄉里,仗勢欺人、六察郡守是否有和地方鄉紳相互勾結魚肉百姓。



可以說終之西漢刺史的職權並無多大的改變,它始終都是作為一個監察官而存在著。但是到了光武帝建立東漢後,刺史的職權開始越變越大,先是原各州無隸屬於自己的官衙變成了有固定的辦公場地,然後開始逐漸的在地方上有了領兵的特權,更甚者從光武帝開始,刺史不再向丞相、御史大夫等三公負責,他只需向皇帝直接負責,奏事也可跳過三公直接向皇帝彙報。



之後直到靈帝中平五年,劉焉向朝廷建議“刺史、太守,貨賂為官,割剝百姓,以致離叛。可選清名重臣以為牧伯,鎮安方夏。”,於是靈帝決定將地方上的部分刺史升為州牧,然後將其任命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而隨著部分刺史變州牧,併成為一州的實際掌控者,那些原本還不是州牧的刺史,雖沒有朝廷明令其為一州的軍政長官,但實際上在地方刺史儼然也成為了一州的最高領導。



後到魏蜀吳時期,刺史被習慣性的加封使持節都督(某某等州)諸軍事,或假節都督(某某等州)諸軍事等稱號,然後開始名正言順的在地方上行使作為最高軍政長官的權力。

州牧

“州牧”第一次出現是在成帝綏和元年(前8)十二年,漢成帝“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當然此時的州牧職責並未變,依然是監察十三州的郡國,不過俸祿倒是從六百石變成二千石。但是在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哀帝又“罷州牧,復刺史。”。可以說自武帝創“刺史”以來,刺史的官職名就重複的來回變更,不過職權卻無多大的變化。



這種情況直到王莽的新朝開始有了變化,在當時王莽改州刺史為州牧,並在8年正月開始授予州牧男爵的爵位,並改十三州為九州。而之後州牧併成為了九州各州的最高軍政長官,然後原屬於州牧的監察之權也交由牧副監負責。不過州牧作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僅僅只維持15年就隨著新朝的滅亡而宣告終結。



在東漢建立後,州牧又改為州刺史,職權也重新變成了監察各州郡。而直到靈帝中平五年,劉焉再次建議州刺史重新改為州牧,然後賦予執掌一州最高軍政事務的大權,之後靈帝也同意如此做。最終州牧開始正式成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直至三國時期隨著群雄割據,州牧逐漸成為了虛銜,而同刺史一樣,只有加封將軍稱號的才有實權,不然就如同《通典.職官》所說“晉郡守皆加“將軍”,無者為恥”。



那麼太守、刺史和州牧誰最大呢?

簡單的說就是州牧比刺史大,而刺史比太守大。首先刺史、州牧比太守大是毋庸置疑的,雖然在當時最開始刺史只是六百石的官員,而太守確是二千石的官員,不過在當時刺史的職責就是監視著太守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刺史掌控著太守的生死。



後到東漢時期,刺史的職權就更大,不但變成了二千石的官員,而且在各州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官衙,同時刺史也由本屬於御史大夫管轄的監察官,變成了皇帝直屬,奏事也無需經過三公可直接向皇帝奏報,也正是成為如此在東漢時期甚至經常出現太守也害怕刺史而解印棄官的時期。而州牧跟太守比,那就更加毋庸置疑了,畢竟州牧到東漢末年乃是執掌一州軍政大清的官員,而作為一郡的太守 ,州牧可就是太守的直屬上司了。



可以說這裡不好比的就是州刺史和州牧,畢竟州刺史和州牧曾相互使用過,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州刺史就是州牧,而州牧就是州刺史。那麼這該如何比較呢?其實只能說在東漢靈帝之前,州刺史和州牧無法正確的比較,但是自劉焉提議重新設州牧,並可執掌一州的軍政事務那刻起,州牧就開始超越刺史。



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劉焉當時就建議從州刺史當中挑選一部分資深的刺史去擔任州刺史,比如據《資治通鑑》記載“徐州治中東海王朗及別駕琅邪趙昱說刺史陶謙曰:“求諸侯莫如勤王,今天子越在西京,宜遣使奉貢。”謙乃遣昱奉章至長安。詔拜謙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州牧的地位和權力是大於刺史的。



當然以上的比較只是對於相對較為和平的時期相互做比較的。實際上在東漢末年至三國那段亂世,太守不一定就比刺史和州牧的地位低,州牧也不一定就要比太守和刺史的地位高。比如當年的冀州牧韓馥就被時任渤海太守的袁紹給佔了冀州,再比如西涼太守馬騰就敢殺了涼州刺史耿鄙。所以說在那段亂世,其實太守、刺史、州牧沒有什麼絕對的大小之分,在那個時候誰的實力強誰就是最大的。


澳古說歷史


冀、幽、並、兗、徐、青、揚、荊、豫、益、涼等州,凡十三部,皆置刺史焉。 上以名臣文武欲盡,乃下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


當然是刺史比較大一點。據古代地區的劃分,事實掌握的就是這整塊地方的經濟大權和軍事大權,這才是真正的主宰。好像現在的省委書記一樣。太守的話也非常厲害,就像省長一樣,但是最厲害的還是省委書記,他才是真正能夠掌握一個地方的,就連省長都要聽他的話。

不管等級到底是有多麼高,但是隻要掌握了軍事,那就是真正的天下無敵,自古以來槍桿子出政權。軍事是任何地方最重要的地方,不能夠有任何閃失,只能夠留守給那些等級高的人,尤其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尤其是在那些邊遠地區的話,就是把這個地方讓給了你,雖然是暫時的,但是也已經擁有很大的權利了。

在三國之中還是刺史比較有權利,但是在混亂之後,太守的權力比較大一點。


在中國古代的時候,有一次是天下崩潰的時候,那就是到了春秋戰國的時候,所有人都不奉中天子的命令了,就算從前是一個小小的諸侯,只要自己擁有強大的權力的話,就可以打其他國家,然後吞併,只要自己實力強大的話,甚至都可以命令天子讓天子到這裡來朝見,而不是他去朝見天子。


而自春秋戰國之後,秦朝也很短暫就到了三國,這才是一個真正混亂的時代天子根本沒有什麼用,成了所有人的玩物而已。不管俺當初是什麼人,就算是一個平民百姓的話,最後只要你擁有強大軍事能力,雖然很多人都是被封為了太守,沒有那麼大權力,但是你有了槍桿子的話,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皇帝都是你的玩物而已。


到了三國的話,並不是職位越高,強大的能力就越好,而是在於他們背後的勢力有多麼強大,就像袁紹一樣,他本來也只是一個太守,但是他家裡底子豐富,抄襲裡面都有做官的,雖然只是一個太少,但是他擁有北方最大的勢力,沒有人能夠和他相比,並且是差點也有機會去統一天下的,但是最後被曹操打敗了。

那麼認為誰是三國之中最厲害的太守,歡迎在下面評論。


汪公說歷史


州牧和刺史都是州的長官,州牧權力更大;太守是郡的長官。所以,州牧最大,刺史次之,太守最小。

(東漢末年州郡地圖,每一小塊為一郡,長官太守,每個相同顏色為一州,長官刺史或州牧)

太守起源於漢景帝時。秦實行郡縣制,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史記》說法,《晉書》認為有四十郡),郡為最高地方行政區劃,郡下設縣,縣下設鄉,鄉下設亭。郡的長官。稱郡守。至漢景帝時,將郡守改稱太守。至三國時,太守仍為一郡最高長官。

刺史的出現是在漢武帝時期,最早不是行政長官而是監察官員。在秦代確立郡縣制時,會在每個郡設監御史一名,監督郡守處理政務,有權向中央報告。漢初一度廢置。惠帝劉盈時恢復監御史。到武帝時期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管,將天下分為十三個區域,稱為州,每個州設刺史一名,監視所在州內的郡國(漢代郡國並行,有直屬中央的郡和封王的國)。刺史沒有固定治所,任職時常年在各郡國巡視。且刺史俸祿很低,只有六百石,刺史為了能夠有所發展,更會加倍努力做出點成績。刺史任滿,往往高升,前途無量。

西漢後期到王莽篡漢,都曾經改刺史為州牧,又有過改州牧回刺史。這就是州牧最早的由來。州牧俸祿二千石,遠高於刺史。州牧還會鎮壓叛亂,擁有更大的權力。新莽時期的州牧甚至可以世襲,還授予軍職,手握兵權,原本刺史的監察職責由州牧的副手州監負責。州牧成了行政兼軍事長官,所以州牧是掌兵的。

等到劉秀建立東漢,重新改州牧為刺史,但是刺史不再巡查各地,而是有固定治所。州也就成為郡之上的一級單位。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東漢末年三國時期。此後刺史權力也逐漸增大,有朝廷命令則可領兵作戰。可直接向朝廷奏事。

(漢靈帝時期,宗親劉焉提出廢史立牧,州牧比刺史擁有更大自主權)

東漢靈帝年間,出現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廢史立牧”。當時,宗親劉焉向漢靈帝上書,稱各地刺史、太守官風不正,私相賄賂,導致百姓叛離,因此應該選派有清名的皇室宗親、重臣出鎮各州,擔任州牧,以平息事端。正逢當時民間變亂四起,有兩個州刺史被變民所殺,劉焉的建議得到採納。而劉焉自己有此建議也有自己的私心,因為他聽說益州有天子氣,自己想謀求出鎮益州,終於如願。此後,各州紛紛設立州牧,州牧相對於刺史來說,擁有更大的自主權,可以自行募兵,擁有獨立的財政權,自行賞罰,官職還可以世襲。如劉焉死後,其子劉璋接任益州牧;荊州牧劉表死後,其子劉琮接任荊州牧。而刺史相對來說不享有這些特權,還要受到朝廷節制。不過一些在各地任職時日久了的刺史多能加升州牧,所以界限不是很清楚。

(劉備先後被曹操上表漢獻帝封豫州牧,自立為荊州牧、益州牧)

東漢末年的州牧制度,恰恰就是導致了諸侯割據,一直延續到三國時期。一些割據勢力攻下下某州(有時只是某州部分郡縣)就會自立為某州牧。如出現同盟還會尊對方為某州牧。如赤壁之戰後,劉備佔據荊州南部四郡加上向東吳“借”南郡,自立為荊州牧,還上表奏請孫權領徐州牧。

要說在三國時期,州牧和刺史最大的區別,就是州牧往往多由各割據勢力的君主自行擔任,或是給予不能完全控制的同盟君主,而刺史會給屬下部將。如曹操把持朝政後仍自行兼任兗州牧、冀州牧,與劉備共抗呂布時表奏劉備為豫州牧。而關羽發動襄樊之戰時的曹操屬下的荊州刺史胡修就是個普通部將,沒有太大自主權。再比如赤壁之戰後劉備表奏劉表之子劉琦為荊州刺史,無自主權,因為那就是劉備的傀儡。而劉琦一死劉備就自立為荊州牧,有自主權。再有孫權先後自領徐州牧、荊州牧,而同樣在東吳版圖內的交州則先後由步騭、呂岱擔任交州刺史,差異就很明顯了。


伊耆角木


太守、刺史、州牧都是三國官職,其中刺史和州牧是同職官,但職權有所區別,太守的品階要低一級。




刺史,也叫刺使,“刺”即檢核問事之意,“史”為御史之意。刺史之職始於秦代,漢初得到發展完善,漢武帝時期,分天下為十三州,每一州設一刺史。從漢朝中期開始,刺史成為常設官制,這時候的刺史職能,還只有有檢核問事之意,但依然為維護皇權,澄清吏治,特別是促進“昭宣中興”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作為一州之主要行政長官,刺史的職權是相當大的,有“奉詔六條查州”之權,包括限制地方大族兼併土地,反對他們橫行鄉里,打擊地方地方官員以權謀私的不法行為,糾正打擊地方官員執法不公,對官員在察舉士人時偏向親己予以制止,對地方官員子弟以權擅法不姑息養奸,打擊地方官員和地方大族相勾結。可見刺史在漢代的職權已經是相當大了,但是,刺史並非只是一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因為還有郡國的王和刺史互相監管。直到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稱州牧,職權才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成為地方行政長官,刺史的職權得以最大化。



漢成帝設州牧後不久,此職又擺停。到了漢靈帝時期,黃巾猖獗,天下大亂,為鎮壓農民起義,復設州牧 ,並大大提高其地位,成為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的行政長官。東漢末年到三國時期,當過州牧的地方諸侯很多,比如荊州牧劉表、益州牧劉焉、劉璋父子、徐州牧陶謙、冀州牧袁紹、豫州牧曹操等等,這些州牧往往霸佔一州之軍政大權,儼然一獨立王國,三國的三名奠基人曹操、劉備和孫權,不是當過州牧就是做過郡守。

漢代的州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省,當時全國只設十三個州,有些州的管轄面積非常大,比如揚州,包含了今天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局部或全部。荊州下轄有九個之多的郡。州牧作為一州之軍政長官,權利之大,令人難以想象,難怪東漢末年多諸侯。

州之下還設置了郡,相當於我們今天的地級市,郡設“太守”,郡下面還有“縣”,大縣設“縣令”,小縣設“縣長”。



太守是秦朝至漢朝時期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始改名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行政長官,上文說過,郡是低州一級的行政區,一郡之太守官級自然要同樣低於郡守。太守在所在郡除了有治民、進賢、決訟、檢奸之職權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太守這一官職的歷史比較悠久,一直從戰國延續到兩宋,自南北朝以來,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已沒有什麼區別,至隋初存州而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成為只具象徵意義而無實權的官職,明清以知府取代之。三國時期當過太守的諸侯很多,比如遼東太守公孫瓚、漢中太守張魯等。

綜合來講,州牧是刺史的升級版,職權要大大高於刺史,而太守,只是所在州下面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自然要服從於刺史或者州牧,因此是州牧最大,刺史次之,太守官最小。


大國布衣


三個官職中,大抵是太守<刺史<州牧。

太守掌管一郡之地

東漢時期的地方組織分為州、郡和縣三種,太守也就是一郡之長。權力比西漢時期有所增強,西漢是郡太守管文備,都尉管武備,分權制衡。西漢時期太守和都尉還負責監督各列侯、諸侯王。

直到光武帝劉秀時期並尉入守,太守自此開始總管一郡的錢糧兵馬,而太守的俸祿大概為二千石。

刺史乃西漢武帝的監察官

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每州設置刺史一人,雖讓官秩不高,俸祿僅為六百石,但卻是直接向皇帝負責。刺史有權力巡視郡縣,代表中央監察太守、王國相和強宗豪族。地位類似於現在的書記。

而因為刺史“位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權之重”,雖不直接處理地方政務,但權力卻比太守要大得多。

州牧總管一州,有如獨立王國

州牧和刺史的關係是相生的,因為這兩方經常互相改名。西漢末年,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東漢初年光武帝又改州牧為刺史。到了東漢後期,漢靈帝聽取了宗室劉焉的建議,廢除刺史,另立州牧,並把州牧的權力加強到極致。

劉焉建議漢靈帝說:“現在的刺史和太守都行賄買官,盤剝百姓以至於民怨四起。應該挑選一些清廉的重臣去擔任地方州郡長官,直接管理鎮守各州。”

漢靈帝聽從了劉焉的話,安排了四大宗親去鎮守南北四州:北方幽州牧為劉虞,南方三州為:揚州牧劉繇,荊州牧劉表,益州牧劉焉。

劉焉的原意是想著出逃避禍,可卻因此開啟了東漢末年州牧割據的亂象。“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廢史立牧”是把太守、刺史等全部歸州牧管理,因此州牧是皇帝之外的“皇帝”,州是朝廷之外的“朝廷”,權力也因此為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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