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如果企業降薪或者部分裁員,該如何是好?

美食達人分享


企業以經濟效益為主,如何確保自身發展,應由企業自主決擇。當然國有企業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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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當前,企業生存的壓力己在劇增,確實存在各種各樣的原因,需要對員工的整體情況進行調整,但是調整也需要具備合理性、合法性,企業己不能隨意調整的。

1,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因為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且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不可單方面變相降低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可根據政策要求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採取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案,不可單方面降職降薪及裁員的。

2,疫情期間,勞動者因地區交通限制,如封路封城等,不能及時復工返崗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與其勞動關係的。在這種情況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司復工的員工,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提供交通限制的證明文件,如當地政府發佈的限行通知,優先考慮安排員工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是亨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其本生活費,當然用人單位也不能按曠工處理的。

3,用人單位要求2月10日上班,勞動者擔心上班途中感染病毒,拒絕反崗,用人單位不可以以止為由與勞動者解出勞動關係,該種情況不建議用人單位按曠工和違紀直接解出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工會要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可依法予以處理。

4,對採取相應措施後仍需要裁員的企業,要指導企業制定裁員方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不可單方的做決定,並按相關法律給予職工相應的補嘗,且需要同勞動者協商一致。

所以在疫情期間企業以不會隨意的降薪裁員的,必須依法處理,如企業未按法律要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用法律武器防護自己的權利。


戰馬赤驥


疫情期間企業降薪或裁員,作為員工這個時侯似乎只能被動應對或接收了,當然是接收降薪或是接收裁員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作出選擇。

1、相信企業作出這樣的安排是無奈之舉,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企業老闆的處境,能讓企業生存下來,是當前最優先選擇。

2、作為員工個人,自己的選擇是什麼,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如果接收降薪會保留工作,等到情況正常以後就一切都回到正常狀態。如果接收裁員就要面臨重新找工作。

3、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在被動接收目前的現狀,另一方面要反思自己,之前是否懶惰過,不努力過,自己是否有一個非常過硬的技能,不論走到哪裡都能找到一份收入很好的工作。

4、利用目前的時間多學技能多學知識,哪怕是臨時抱佛腳也可以增長自己的技能和知識。成人也要不斷的充電,只有這樣,在突變時有應對的本領,變被動為主動,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正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





笑傲人間


疫情期間企業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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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未知lsn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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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相山


對於2月份的工資,大部分企業可能會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進行支付,也有的企業可能按照請假進行處理,無論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我感覺能活著,健健康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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